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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法官眼中,理想的答辩状该怎么写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7 09:34:06
法官眼中,理想的答辩状该怎么写?

答辩状对于民商事案件的审理

还是非常重要的

并非一般人所想的可有可无

一份好的答辩状能够最大程度的

提高案件的审理效率

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所以,我们请教了这方面有经验的法官

来和你分享他们眼中

【理想的答辩状】应该如何撰写

相信这些智慧,能够给你启发



智囊伙伴1:罗静深

(长宁法院商事庭 二级法官)


虽然在我国目前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中,并无强制书面答辩的制度的安排,但当事人在收到原告起诉状后出具的书面答辩状,客观上能够起到突出争议焦点、提高诉讼效率、促进司法公正的作用。一份“理想”的答辩状应该是什么样的,往往因案而异,难有统一的判断标准。但个人认为要称得上“理想”,至少应当具备以下几点特征:


1. 针锋相对,焦点突出。答辩人的答辩状应针对原告的起诉状提出,特别是应针对原告起诉状中的“事实与理由”提出自己的意见。一份“自说自话”的答辩状对只会增加法官审理案件的难度,无论如何是谈不上“理想”的。特别是在原告起诉状中的“事实与理由”本身散乱且缺乏条理的情况下,一份“理想”的答辩状态应当根据自己的认知对原告的“事实与理由”部分进行归纳整理,将起诉状中散乱的观点整理出来,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突出争议的焦点,这样就能在庭审开始前的书面答辩阶段,帮助法官快速了解案件的“症结”所在,也能更清晰的了解答辩人的观点和诉求,真正起到提升审判效率,促进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



2. 答辩状中的主张要有对应证据支持。诉讼的对抗很大程度上即是证据的对抗,原告往往会针对其起诉状的“事实与理由”提供据以支撑的证据。答辩人如欲在答辩状中反驳原告的事实主张,除应有针对性的提出反驳意见外,还应提出有效的反驳证据或对自己在答辩状中新的事实主张提供证据支撑。否则,一份缺乏证据根基的答辩状,容易被认为是“天马行空”的主观表述,很难为答辩人争取到应有的权益。有鉴于此,这就要求答辩人在答辩过程中不仅仅是完成答辩状的书写,更要进行证据收集等准备工作,从而在证据的基础上提出答辩意见。如果有条件的话,在答辩状中对于陈述的事实所对应的证据加以标注,比如以括号形式注明“详见被告证据1”等,则会更有利于论证己方观点。


3. 多理性分析,少情绪化表达。诉讼往往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都不是什么“美好”的体验,特别是需要提出答辩意见的一方来说,可能有人感觉会是“飞来横祸”。人非圣贤,内心感到愤懑,情绪的波动可以理解。但此时答辩人更应当了解,答辩状的提交对象并非原告,而是提供给案件的审判人员。一份过于情绪化的答辩状并不会给法官带来更积极的第一印象。特别是原告的起诉状很大程度上存在“先入为主”的顺序优势,答辩人的答辩状如何起到“兼听则明”的效果,在诉讼心理中显得尤为重要。而对于大多数法官来说,更希望看到答辩人能够冷静理性的应对原告的起诉,提出有见地的答辩意见,而不希望看到更多情绪的宣泄,因为这对案件的依法审理几乎没有任何助益。




智囊伙伴2:吴 瑛

(静安法院房产庭 二级法官)


三年前,我审理了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这是一起房屋租赁纠纷。事实清楚、法律适用简单,双方仅就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存有争议。为阐述这一点,代理律师当庭发表了一篇洋洋洒洒的答辩词,详尽介绍了违约责任的定义、起源、类型和纵横向比较等,甚至列举了与之相关的各种理论学说。


庭审结束后,我婉转地提醒律师:“您说的我们都学过,答辩状可以更简洁些。”律师坦言:“法官,我知道这案子其实没什么好辩的。但今天当事人在场,如果我说的太少,他们会觉得我水平低、没有尽力,还请法官见谅。”作为个人,我能理解这位律师的难处,也尊重他陈述意见的权利。但作为法官,我认为这位律师预设的听众是当事人而非负责定案的法官,答辩时滔滔不绝完全不考虑法官关注的重点,这样的答辩效果又对案件的审理有几分帮助?那么,法官眼中理想的答辩状需要包含哪些内容呢?


1. 观点明确,有针对性的表达意见。答辩状肩负的首要职责就是阐明被告方是否同意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同意哪几项诉讼请求,不同意哪几项诉讼请求。实践中,当事人提交的答辩状开篇即控诉原告的种种“不义”,大量篇幅阐述与案件审理无关的其他事实。整篇答辩状阅读完毕后,法官还不清楚被告到底是否同意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丧失了答辩状存在的基本意义。


2.条理清晰,简明扼要的阐述理由、论证观点。被告方在明确表达不同意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后,应当简明扼要地陈述己方的理由,而这些理由并不是当事人慷慨激昂地高呼口号,或者充满感情地煽情陈词。法官希望看到的是:具备法律依据的观点表达,或者具有事实支撑的简单陈述


3. 可以尝试援引典型案例或者公报案例的观点。在答辩状中,可以尝试援引最高院大法官的著述观点,或者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的判决书或典型案例,作为法理依据。在法庭上,法官处于倾听者的地位,但在法庭外,承办法官要与合议庭其他成员或者审委会成员交流、讨论,有时甚至还得扮演说服者的角色。援引典型案例,既容易被法官采纳,也可帮助合议庭更充分的进行合议,还可将对应观点在本院认为部分得到相应的回应。


综上,答辩状是被告针对起诉状的内容,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简明扼要、观点明确、条理清晰的答辩会帮助法官更好地判明是非,作出正确的判决。

来源:庭前独角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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