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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如果电动车与电动车发生车祸怎么判责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6 16:49:08

【案情简介】2018年2月,崔某借来刘某的摩托车进城办事,马某向往常一样骑上电动自行车出门上班,因赶时间,选择了出小区的大门左拐,逆向进入车道行驶,不巧与迎面驶来崔某驾驶的一辆摩托车正面相撞,马某受伤严重,被紧急送医院抢救,却因严重颅脑损伤,最终成植物人状态。虽经努力救治,医生还是认为前景并不乐观。

电动车出车祸被认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巧用这点让官司反败为胜!

后交警部门经鉴定,马某骑的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且逆向行驶,在本次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摩托车手崔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面对巨额的医疗费用,这对家境本就十分困难的马某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马某家属多次与对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沟通无果。至此,马某家属唯有到法院诉讼才能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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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仅是当地小厂家的一名车间工人,其家属工资水平也较低,且家里有年迈的母亲需要赡养,家庭经济负担较重,无力负担聘请社会律师的费用。经朋友介绍,马某家属于2018年3月2日,带着自己的相关材料来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并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核受理了马某家属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事承办该案。

接受指派后,承办律师多次会见马某及家属了解案情,梳理了其提供的证据材料,并对关键证据进行了仔细地询问和研究。承办律师认为:本案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个方面:1.电动自行车为什么鉴定为机动车;2.马某为何不能申请工伤赔偿;3.未购买交强险或者只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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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律师向马某及其家人告知了自己对案情的看法及建议,并强调了诉讼风险,得到了马某及其家人的认同。2018年3月21日,案件正式开庭审理,承办律师结合对方当庭提供的证据材料和事实情况,就案件争议焦点,发表了如下代理意见:

一、由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委和相关部门、企业共同制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有供骑行的脚踏板。马某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因没有安装脚踏骑行装置,被鉴定为机动车。这样,在事故的责任划分上和赔偿比例上都处于非常不利的境遇。这就是本来以为买的是非机动车,出了事故才知道是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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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据我国《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出现受伤时可以申请工伤的认定,认定工伤后可以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那为什么马某的家人向其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的时候会被拒绝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只有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或者承担次要责任、同等责任的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本案中,马某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就非常遗憾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只能根据责任划分向事故的另一方主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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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强险的全名叫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之所以有这个强制二字,就说明这个保险是强制投保的。未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是不准许上路行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此需强调的是,这个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是不需要划分责任的。也就是说,本案的摩托车手崔某需要全额承担交强险的医药费和伤残赔偿金12万元,余下的赔偿数额才会按照事故的责任比例来分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本案肇事摩托车未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全部赔偿均应有个人承担,为保证受援人能顺利拿到赔偿款,故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崔某、刘某于2018年7月5日前一次性赔偿原告马某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30000元。本案中马某的代理律师事后也起诉了电动车的生产厂家,为马某又争取到了一笔不错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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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点评】本案承办律师通过对证据材料的细致研究,终于挖掘出有利的证据让法庭得以采纳,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实属不易。案后,马某家人向邹平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赠送锦旗表示了感谢。

本案中,马某的遭遇是不幸的,相信再多的赔偿也无法弥补马某的伤痛,但法律援助的雪中送炭,至少让她感受到了法治的温暖和人生的希望。生活中,这样的不幸每天都在发生,但能像马某一样得到法律援助的受害者并不多。希望随着我国法治环境的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宣传的不断加强,可以让更多的受害者、弱势群体及时得到法律援助,感受到法治的温暖。

车祸猛如虎,安全胜万金,宁绕百步远,不抢一步险。抢行一秒,后悔一生。一秒钟车祸,一辈子痛苦。在这里,也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就会常陪左右,时时刻刻想着安全,安全就会永远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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