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老板是否有责任,交通事故老板是否有责任赔偿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6 15:44:04

我是爱动脑、善思考的法律人张祚海,在自媒体平台普法,主要领域为人体损伤涉及的鉴定、赔偿等法律问题,即伤残等级鉴定、三期鉴定、因果关系鉴定、伤情鉴定以及赔偿问题,致力于人体损伤如打架致伤、工伤、交通事故、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保险理赔的法律研究,有丰富的鉴定经验,为几千人提供过法律咨询。希望我的文章和观点能带来一些启发,不当之处欢迎大家积极交流。

目前,劳务市场普遍存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近期,一位朋友向我咨询,说自己的父亲帮老板干活,主要工作是采收烟叶,这个业务是两个老板合伙的,属于个人合伙,一天在外出干活的时候乘坐其中一个老板开的三车车发生侧翻,导致其父亲一侧肾切除,而且当时没有报警,老板想私了,但是不知道私了怎么谈才好。这个案例很具有代表性,有多种情形交织,所以拿出来进行分析。

第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如何处理。虽然这是后话,但是也要再次提醒,因为这是前提,发生交通事故,不管是在偏僻的乡村小道还是城市的繁华马路,即使想私了,也要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这样的目的有两个,首先是可以固定现场确认事故发生的事实和责任,其次是万一私了不成功还有证据可以通过其他合法渠道解决该纠纷。现实中,好多人有这样的误区,认为私了就不用报警了,等协商不成或者伤情发生变化后,报警已经晚了,关键证据不复存在,现实中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正确的做法是,第一时间报警,为以后私了或者诉讼打好基础。曾经有这样的一个案例,张三骑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起来后只是发现有些腿疼,与对方协商后没有报警,对方车主给了其500元钱解决,但是三天后,张三膝关节持续疼痛,于是到医院就诊,诊断为:右侧半月板损伤、右侧膝关节前交叉韧带撕裂,需要住院做手术,仅这一项治疗就得花费3万多元。这是张三报警要求处理,但是交警到现场发现没有监控,对方也不承认该伤情,张三最终只能自己掏腰包治疗。

第二、该种情况是否认定工伤。这种情况下,因为属于个人合伙,不属于公司,所以两者的关系是雇佣关系,无法确认为工伤。这种情形下,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侵权竞合,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侵权责任来主张自己的赔偿权利。

第三、一侧肾切除的伤残等级如何确定。这是赔偿的关键因素。在人身损害赔偿中,适用的鉴定标准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根据该分级5.7.4.2之规定,一侧肾切除术后可以评定七级伤残。

第四、如何赔偿呢?根据《民法典》、《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主要的赔偿项目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等项目。以山东为例,该伤者工资为月工资6000元,确认以下赔偿。

一、医疗费,根据病历即发票确认。

二、误工费,计算120天为24000元。

三、护理费,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60天约7740元。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每天100元计算,共计2500元。

五、残疾赔偿金:376520元。

六、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七、交通费:1000元。

八、营养费:6000元。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23003元。

综上,除医疗费外共计赔偿约450763元。当然,这也是个理论上的大体数字,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需要结合具体的证据、鉴定意见、本人收入、年龄等诸多因素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所以大家如果有类似情形的不要对号入座,只能参考计算模式和项目,数额没有统一标准。

通过以上的分析,如果现在私了,本着平等、自愿且双方让步的原则,可以大体确定最终可接受的赔偿范围,你觉得哪个赔偿范围能够接受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