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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江苏最美法治人物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6 07:26:06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

江苏发布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

交汇点讯 4月29日,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会议,发布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结果,并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授牌。

本次评选由江苏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开展,评定省政府首次作为原告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获评“十大法治事件”,江阴市徐霞客镇“全网通”基层治理集成改革新模式等10件事件获法治事件提名奖;启东市海复镇庙基村网格联络员、老干部调解员倪伯苍等10人获评“十大法治人物”,徐州市贾汪区普法宣讲员闫庭玉等10人获法治人物提名奖。会议通报了2019年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结果,对苏州市、南京市栖霞区、省财政厅等37个2019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等进行授牌。

江苏发布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

江苏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名单 一、“十大法治事件”名单 (一)十大法治事件 1.省政府首次作为原告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报送单位:省法院) 2.省委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报送单位:省检察院) 3.江苏公安执法公示平台打造阳光警务新模式(报送单位:省公安厅) 4.镇江出台国内首部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报送单位:镇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 5.徐州贾汪马庄村“三治合一”走出乡村善治之路(报送单位:徐州市委依法治市办) 6.不动产登记“江苏模式”领跑全国(报送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7.淮安检察机关提起全国首例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报送单位:淮安市检察院) 8.无锡依法推动锡东电厂复工运营破解垃圾围城难题(报送单位:无锡市委依法治市办) 9.常州打造全国首家非公经济全生命周期法治护航中心(报送单位:常州市司法局) 10.连云港全国首创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报送单位:连云港市法院、市司法局) (二)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 1.江阴徐霞客镇“全网通”基层治理集成改革新模式(报送单位:无锡市委依法治市办) 2.南京制定《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报送单位:南京市人大法制委) 3.扬州办理全省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报送单位:扬州市委依法治市办) 4.泰兴检察有力保障“事实孤儿”合法权益(报送单位:泰兴市委依法治市办) 5.常州《民警李建国》——创新模式提升宣传实效(报送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6.淮安全国首部永久性绿地保护条例施行显成效(报送单位:省住建厅) 7.南通港闸区探索“三所共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报送单位:南通市司法局) 8.徐州鼓楼区法院审理全国最大网络贩卖野生动物案(报送单位:徐州市委依法治市办) 9.盐城构建市县两级环保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报送单位:盐城市委依法治市办) 10.省电力公司创新开展法治企业成熟度评价(报送单位:省电力公司)

二、“十大法治人物”名单 (一)十大法治人物 1.倪伯苍(南通市启东市海复镇庙基村网格联络员、老干部调解员) 2.杨广泽(南通市双弘纺织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3.姜若鸣(宿迁市沭阳县桑墟镇党委书记) 4.薛济民(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5.郭凤萍(南京市栖霞区凤萍法律公益服务社理事长) 6.葛永军(无锡市宜兴市司法局宜城司法所所长) 7.张伟(镇江市丹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8.潘洪峰(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9.王珍(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10.葛小银(南京市质监局稽查分局局长) (二)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 1.闫庭玉(退休干部,徐州市贾汪区普法讲师团成员) 2.任珉(宿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3.赵雪松(连云港市连云港公证处主任) 4.黄巧琴(苏州市张家港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 5.李浩(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新海派出所教导员兼西苑社区民警) 6.吴小红(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六检察部主任) 7.张锦阳(泰州市兴化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8.陈利东(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 9.沈晓林(南京市东南司法鉴定中心法定代表人) 10.姚月梅(淮安市盱眙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2019年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确定名单 一、综合示范创建地区(单位,24个) (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苏州市、扬州市、宿迁市 (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 南京市栖霞区、江阴市、宜兴市、张家港市、徐州市泉山区、常州市天宁区、溧阳市、海门市、连云港市海州区、淮安市洪泽区、淮安市淮安区、建湖县、盐城市盐都区、宝应县、镇江市丹徒区、扬中市、泰州市高港区、泗洪县 (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 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审计厅

二、单项示范创建项目(13个) (一)全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示范单位 1.南京市人民政府(项目: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制度化路径) 2.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项目: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全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示范单位 1.淮安市人民政府(项目:政府投资工程嵌入式全流程监督监管) 2.常州市人民政府(项目: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化后监管) (三)全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示范单位 省交通运输厅(项目:高质量推进交通领域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四)全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单位 1.靖江市人民政府(项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2.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五)全省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示范单位 镇江市人民政府(项目: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 (六)全省促进矛盾调解示范单位 1.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项目: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2.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项目:互联网+智慧调解) 3.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价格争议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 (七)全省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示范单位 1.睢宁县人民政府(项目:镇域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创新) 2.省文化和旅游厅(项目: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

交汇点记者 倪方方 通讯员 张全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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