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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重伤标准,轻伤二级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5 22:53:09

近日,伤情鉴定分级的话题引发广泛讨论。6月21日,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主任邓学平律师告诉南都记者,伤情鉴定是由法医根据相应的标准来进行认定的,与人的直观感受有所区别。在具备其他法定要件的情况下,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可构成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以上,可构成故意伤害罪。

什么是轻伤二级?律师解读:致人轻伤以上可构成故意伤害罪

邓学平告诉南都记者,伤情鉴定是由法医根据相应的标准来进行认定的,有时与人的直观感受有所区别。目前施行的伤情认定标准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其中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伤情等级按其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划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五个等级,未达轻微伤标准的,不鉴定为轻微伤。

南都记者从《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了解到,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其中,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轻伤一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

轻微伤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邓学平律师告诉南都记者,根据法律,若对伤情鉴定结果有异议,伤人者与受伤者都有资格申请重新鉴定。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郑璇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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