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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交通事故车辆报废标准,事故车辆强制报废标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5 02:29:09

今天在汽修之家网站看到两篇文章(汽车强制报废标准怎么规定的、交通事故调解时限规定会和扣车时限)与大家分享一下。

汽车强制报废标准怎么规定的: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汽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交通事故调解时限和交通事故扣车时限

汽车强制报废后,车牌是否保留:

车强制报废后,想保留车牌需要当事人申请,并且满足一定的条件。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中,有一条是机动车达到了规定的使用年限(不同类型的机动车使用年限不同)。

对于已经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向机动车回收企业申报报废。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如果不报废继续驾驶上路,一旦被交警查到那就是12分罚款2000以下,同时还会没收车辆。

发生交通事故后调解有时限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

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六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也就是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应该从接到事故认定书后10日内向交警书面申请,死亡事故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10日内调解完毕,否则出具调解终结书,赔偿的问题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的扣车时限是多长(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 (一)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 (二)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 (三)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 (四)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 (五)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 (六)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交警部门在对汽车进行扣押时,法律规定的时限一般为20日,而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限的,则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最长可以到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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