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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骶骨骨折赔偿,交通肇事致人骶骨骨折赔偿案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4 07:21:10

永吉法院 张树鹏

公交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主力军”,

居民上下班出行的首选。

但在公交车上发生事故受伤后,

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近日,永吉法院调解了一起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永吉法院:坐公交车摔倒何处索赔 法官调解答疑解惑


永吉法院:坐公交车摔倒何处索赔 法官调解答疑解惑


去年9月11日,

口前镇内一辆无号牌的两轮摩托车与一辆公交车相撞,

公交车上女乘客郑某因此摔倒。

这一摔还摔得不轻,

郑某被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被诊断为骶骨骨折、头皮裂伤、胸部浅表等多处损伤,

住院54天,仅医疗费就超过了1.6万元。

公交公司为郑某先行垫付了6000元医疗费。

郑某出院后,一直未获得相应的赔偿,遂将公交公司起诉到法院。

永吉法院:坐公交车摔倒何处索赔 法官调解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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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公司起初认为,

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认定摩托车司机负全部责任,

公交车司机无责任,

故公交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办案法官齐菲对此与公交公司进行了沟通和说明,

公交乘客因为乘车出现安全问题,

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时,

乘客可以主张公交公司构成侵权进行赔偿,

也可以主张公交公司违反合同约定,

构成违约责任。

永吉法院:坐公交车摔倒何处索赔 法官调解答疑解惑

郑某选择以违约之诉起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郑某作为乘客,乘坐公交车,双方建立了公路旅客运输合同关系,

公交公司有义务将郑某安全送达至目的地,

但由于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郑某受伤,

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

应当向郑某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经法官释明后,公交公司与郑某达成一致意见:郑某获赔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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