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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被冤枉判刑八个月怎么办,民族解冻资产诈骗案手段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3 15:40:08
“解冻民族资产”,是大项目?是大骗局!!!|今晚九点半

“满清皇族后裔”

“省委宣传部长”

“大学教授”“香港记者”

……

眼前这个看着貌不惊人

衣着朴素简单的瘦弱老人

究竟是何方神圣

随着对案件的进一步侦查

一个以林志清为首的

“解冻民族资产”

特大诈骗案件浮出水面

……

江苏无锡市民陈先生报案的时候称,遭人诈骗80万元。而让警方瞠目结舌的是,随着调查的深入,他们发现,陈先生被骗的不是80万元,而是近1700万元!

这里头,究竟有着怎样的难言之隐?一个持续二十余年的惊天骗局渐渐浮出水面,而这个骗局最大的帮凶林志清以及他写的一摞厚厚的日记也一并展现在人前……近日,林志清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欲分“千亿民族资产”一杯羹

“解冻民族资产”,是大项目?是大骗局!!!|今晚九点半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正文无关

“该不会是冤枉了老林吧?没准儿过几天他就出来了,继续帮大家搞钱……”报案后,陈先生一直在懊恼当中,直到2020年7月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对林志清批准逮捕,陈先生这才死了心。

陈先生是无锡当地一家房地产企业的负责人,2012年间,经朋友李霞介绍,认识了王宁和林志清。在他的办公室,林志清表示自己手上有个“国家大项目”,投资回报率很高,不过目前缺少资金,希望能得到陈先生的支持运转项目,并许诺巨额回报。

这个项目,就是“解冻民族资产”。林志清自称是东北某省宣传部副部长,“爷爷以前是伪满洲国皇帝溥仪的侍卫长”,后来在香港做生意赚了一大笔钱,大概有1400亿元左右,爷爷去世后他想将这笔遗产转到国内,但被相关部门暂扣,需要资金打点关系解冻。“事成后,将回报陈先生4亿元资金。”

其时恰逢陈先生的一个项目投资失利,急需新项目来弥补损失,加之朋友李霞和王宁都表示投入了大笔资金,李霞原系金融系统的高管,王宁时任南京一家建筑公司的副总经理,二人言之凿凿,陈先生觉得这个项目有投资前景,可以弥补之前的损失,于是相信了林志清的说法。

从2012年开始,第一次,林志清携带一箱“古玉”,表示要以此为抵押向陈先生借款100万元用以打点关系,后又以“解冻民族资产”需要到相关部委打点为由,以“借款”“投资”等名义向陈先生索要近1700万元。

八年间,陈先生没有收到丝毫回报,反而“惹”来几桩官司,导致自己背负了几百万元的债务。

每当陈先生询问回报何时能到手的时候,林志清和王宁都说“快了快了,资金解冻已经到了某某部门”“已经和某某领导说好了,就差签字了”……陈先生觉得有盼头,就一直通过网上银行、微信转账给他们。

除了陈先生,支持林志清“解冻民族资产”大业的还有无锡的丁先生、周先生等人。2009年,丁先生经李霞介绍,通过银行卡转账,前前后后转账280余万元给林志清等人。林志清和他签了一份承诺协议,承诺资金解冻后,将投资5000万元给丁先生公司项目。

而在与周先生的交往中,林志清自称大学教授,其在香港当记者期间有价值几百亿美元的资产被冻结,周先生信以为真,从2000年开始的十余年间“投资”数百万元,期望能从“解冻民族资产”项目中分得一杯羹。一次次希望,一次次失望,一直到2014年周先生去世,都没有见到一分钱的回报。

2019年9月开始,陈先生几乎每周都要找林志清、王宁、李霞等人,然而,“马上到账”的资金总是徒生变故,承诺丰厚的“回报”迟迟不见踪影。2020年5月,忍无可忍的陈先生在子女的劝说下选择了报案。

“知道我是谁吗?

你们摊上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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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陈先生的报案后,新吴警方将林志清、王宁(另案处理,已起诉)等人抓获归案。

“知道我是谁吗?你们摊上大事了!”抓捕现场,林志清斜睨着办案人员,一席话令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满清皇族后裔”“省委宣传部长”“大学教授”“香港记者”……眼前这个看着貌不惊人、衣着朴素简单的瘦弱老人,究竟是何方神圣?随着对案件的进一步侦查,一个以林志清为首的“解冻民族资产”特大诈骗案件浮出水面。

林志清,男,1953年出生于一个普通农民家庭。1972年中专毕业后留校任教,1982年被调至某省委宣传部下属一家杂志社任编辑,1992年南下深圳一家新闻媒体任职,1997年辞职下海经商至今。

办案检察官介绍说,1998年,林志清认识了改变他命运的一个“大人物”。由于做生意需要资金,林志清经一位房地产公司老板介绍,认识了“金总”,一个据称“手眼通天”、能量很大的女人,自称认识国家领导人,在北京、上海做生意赚了很多钱。

在上海一家五星级豪华大酒店里,金总透露了自己的“秘密”:她身份“特殊”,现在遇到了麻烦,账户里的钱被冻结,急需得力人手帮忙,不然像林志清这样的人也不可能有机会认识她。

金总说这笔钱有500亿元,希望林志清能出钱出力帮她筹钱打点关系,一旦自己资产解冻成功,将会拿出200亿元给他作为报酬。

起初林志清有些怀疑,他通过打听,获悉金总“确实很有钱,但有无冻结资金未知”,他甚至还偷偷跟踪过金总,发现她“确实经常进出某些高端场所”。林志清信以为真,决定放弃自己的事业协助金总,帮她筹款并将资金解冻。

此后二十余载,林志清抛家弃子,舍却苦心经营的事业,心甘情愿沦为他人棋子,坑蒙拐骗无所不用其极,演绎着“多面人”的荒唐人生,最终身陷囹圄。

据林志清供述,从1998年开始至今,他给金总筹借了将近5000万元,其中包括自己的全部积蓄,以及向他人借款、非法集资甚至借贷的民间高利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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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向金总的账户,供她“打点关系”解冻资产。林志清虚构身份,向每一位“借款人”承诺,许以百倍重利,将众人拴在自己的“疯狂马车”上,其间不断有人加入,不断有人退出,还有更多人被他裹挟着一路向前。这些人当中,有房地产老总、金融高管、私营业主……大多是社会精英人士。如果说一开始遭受蒙蔽上当受骗,那么投入多年不见回报,一直到案发后,他们为何还对“解冻民族资产”这样的骗局深信不疑?

王宁、李霞等人告诉办案检察官,之所以坚信这项“解冻民族资产”大业,除了林志清许诺的巨额回报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林志清的人品保证。他看起来诚实可靠,做事值得信任,勤俭节约,没有不良嗜好,尽管经手上千万元的资金,却和大家一起吃盒饭,抽着几块钱一包的香烟。

神秘的“金总”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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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办案检察官的讯问,林志清说:“我其实也有些怀疑金总所说的500亿元资产被冻结并且找了各级领导打点关系是拖延的一种说辞,但是我宁愿相信这是真的。”他表示筹借来的钱款全都给了金总用来解冻资产,自己从未谋取任何私利。

根据林志清的供述,“金总”真名金瑞芬(已立案,尚在侦查中),60岁左右,上海人,“走路一瘸一拐”。

随着侦查的进一步深入,公安机关发现,自2000年开始,林志清确实持续不断向一个名叫金瑞芬的人的银行账户转款。金瑞芬是本案的关键人物,然而,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金瑞芬的归案之路竟然如此惊险漫长。

“你是金瑞芬吗?我们是……”2020年8月,上海某小区,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好不容易敲开了一户人家大门,还没来得及介绍完自己的身份,只见对方迅速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黑色小瓶子,揭开盖子一饮而尽,随即口吐白沫倒在地上抽搐不已。所幸抢救及时,金瑞芬无生命危险。经检测,黑色小瓶子里为剧毒农药。

据了解,除了涉及林志清诈骗案外,金瑞芬因涉嫌假借“帮人处置房产”名义诈骗他人2000余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经查,金瑞芬,1965年出生于上海郊县一普通农民家庭,从小患有小儿麻痹症,腿脚行走不便。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起,金瑞芬便虚构自己是“富商”“富商遗孀”等身份,对外宣称“认识国家领导人”、有“数百亿”“上千亿”不等资产,网罗林志清这样的人作为“棋子”,许以重利,编织了一个“解冻民族资产”的惊天骗局。

据悉,金瑞芬名下无任何资产。林志清等人倾家荡产、借高利贷、诈骗得来的钱财,成为她为家人在上海购买豪宅名车、享受奢靡生活的资本。

办案检察官说,身为“网”中人,林志清甚至自己继续虚构“满清皇族后裔”身份,为金瑞芬的骗局推波助澜、鼓吹呐喊,诈骗他人钱财2038万余元,林志清难辞其咎。

虚构的事实如何来证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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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查起诉阶段,林志清还在坚持辩解“解冻民族资产”这一“大业”是真的,在办案检察官一连串的证据面前,他最终沉默了,后来说:“就像一直在做着一个梦,做着做着自己也信了,不想醒,不敢醒。”事实上,至少在2001年8月,林志清已经有所察觉。

“父亲2001年8月5日下午4时15分与世长辞,因以上原因不能返回,8月9日父亲追悼会,能否办好上海的事,向家乡父老有个交代?金总,您理解吗?”那一天,林志清的日记中,发黄的信纸上似有泪痕。写完上述文字后,他似乎意犹未尽,又加了一句:“这是一场较大的赌博!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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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清的日记

厚厚的日记,记载着一笔又一笔林志清筹借的款项,提供给金瑞芬的资金,以及金瑞芬一而再再而三对他的欺骗。他甚至给金瑞芬画了一个猪头像,来表达不满。

到了2003年,林志清自己的财产消耗殆尽,而“解冻民族资产”丝毫不见踪迹。问金瑞芬,她说:“那就再找点人吧!”

后来因为资金太多了,且金瑞芬总是说“快办成了,快办成了”,林志清不再像之前一样事无巨细写日记、记账,只记一个大概数额。

近年来,尽管国家三令五申“解冻民族资产”是骗局,公安机关持续保持对此类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但依然有人前赴后继、飞蛾扑火一般上当受骗。在林志清这场持续二十余年的惊天骗局中,起初很多人本来是被害人,却因为贪欲,最终沦为加害人。

2020年7月,新吴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林志清案,案件承办人是该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温瑶。温瑶发现,办理该案的关键点在于证明林志清对外宣称的“巨额民族资产”“国家领导人的批示”等系其虚构,基于上述事实从而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最终自愿处分财产。但关键点即难点,林志清虚构的事实无法通过传统的复核证人的方式来证伪,案件的办理陷入困境。

办案检察官另辟蹊径,引导公安机关对林志清的社会关系进行摸排,并对他对外宣称的“民族资产”“国家领导人接见”以及从被害人处获取大额资金后的管理使用等细节,不定期展开详细讯问,并要求犯罪嫌疑人说明对金瑞芬二十余年所吹嘘的“巨额民族资产”是否具有真实性的主观认知。

面对一连串的讯问,林志清对“巨额民族资产”的具体数额、冻结机关、冻结事由等供述前后矛盾,时而称“有500亿元人民币”,时而称“有300亿美元外汇”;对于冻结机关则时而称是“上海外汇局”,时而又称是“中国人民银行”,明显违背社会常识,故可以认定他对外宣称事实的虚假性。从他使用被害人大额资金的主观心态看,基于赌博的心态,编造理由,将被害人资金全部支配,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的故意。在一遍遍阅读了林志清的日记后,办案检察官坚定了内心的确信。最终,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林志清认罪认罚。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这些被害人尽管看来都是社会精英人士,但普遍有一种侥幸心理——万一是真的呢?刚开始也很谨慎,不是一下子投入几百万上千万,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投入的时间、金钱、人力等等增加,深陷其中,走不出来。”

温瑶说,“解冻民族资产”类骗局集传销、返利、诈骗为一体,极具诱惑性和欺骗性,就像“击鼓传花”,被骗的人希望能找到新的下家来“接盘”,雪球越滚越大,“最终是升官发财黄粱梦,竹篮打水一场空”。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检察日报 郝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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