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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交通肇事罪案例判决书,7.6广东龙门客车侧翻事故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3 03:25:04
“7·6”龙门客车侧翻事故案宣判 肇事司机获刑七年

龙门法院庭审现场。 记者江勇龙 通讯员冼宇涛 摄

昨日上午,龙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高速公路重大交通事故肇事案,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赵红广有期徒刑七年。

经龙门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7月6日,赵红广驾驶大型普通客车沿广河高速公路由广州往河源方向行驶,车辆碰撞中央隔离护栏后侧翻,造成19名乘客死亡、30名乘客受伤,车辆和路产设施不同程度损坏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赵红广在事故中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后被公安民警抓获。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赵红广在雨天路面湿滑的情况下超速行驶,采取措施不当,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龙门法院认为,被告人赵红广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特别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赵红广系被捕归案,非主动投案,且在归案后,对发生交通肇事的主要犯罪事实未作如实供述,依法不能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虽然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但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仍应依法严惩。据此,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通运输相关从业人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恵报全媒体记者:江勇龙

通讯员:陈虹伶、秦达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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