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横峰县专业婚姻律师事务所,江西公布2名密接人员活动轨迹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2 18:37:10

刚刚!

赣州市全南县公布5名密接人员活动轨迹

2021年8月13日晚,我县疾控中心接到赣州市疾控中心协函通知,我县5名人员曾于8月11日与无症状感染者姚某在同一高铁车厢有密切接触,并于8月12日返回全南县,根据我县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当天对返县人员进行核酸检测,5人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接协查通知后,我县立即开展核实调查,对该5名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再次对5人进行核酸检测,8月13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身体无异常,并均已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同时,对该5名人员在全南的密切接触者已展开排查管控,并对所排查管控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目前,国内新冠疫情形势仍然严峻,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降低疫情输入风险,保护人民群众安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疫苗是最有效的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非必要不出县,时刻做好自我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

请在下列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当地社区(村)或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紧急通报!江西7名密接人员活动轨迹公布

全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4日

此外

上饶市横峰县发布了关于排查密接人员

康某某的接触人员的通告

紧急通告!!!

横峰人民注意了!

8月13日21时

我县接到外省协查信息

有外地返横人员康某某

系一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为了堵塞我县防控漏洞

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

现将康某某的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8月11日

13:35在上饶东站(高铁站内汽运站)售票厅中间人工窗口购票,并在候车厅等候。14:35乘坐客运上饶—横峰班车(车牌号:赣E05877),16:16在横峰县人民大道公路段附近下车,然后乘坐网约滴滴车(车牌号:赣E39W72)到横峰县职业中学门卫室取表格,16时40分骑共享单车到横峰县妇幼保健院接种疫苗,16时50分接种完第一剂,到留观室继续留观30分钟。17时30分骑共享单车回到横峰县丰和丽苑小区堂妹家中。整个行程康某某一直戴着口罩。

8月12日

一整天康某某未外出,也无其他人员到家中。

8月13日

8时40分左右乘横峰县城—葛源的班车(车牌号:赣E03393),乘车过程中康某某戴着口罩。

9时40分康某某3人在青板排楼杨家牌坊处下车,在外婆家中,未在村中走动。

16时在青板排楼杨家村牌坊处乘坐由葛源—横峰县城的班车(车牌号:赣E03287),约16时35分在县城兴安华城小区门口公交站台下车,接着到兴安华城小区门口“好邻居超市”购物,逗留约10分钟离开,之后步行回到丰和丽苑家中,一直未外出,整个行程康某某一直戴着口罩。

目前,该人员已进入集中隔离点集中医学观察。

请与康某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交集的相关人员,立即向当地社区(村)或疾控中心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医疗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或配合落实当地防控措施,减少外出,不聚餐。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不适症状,要立即拨打120接送至县人民医院就诊。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横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4日

上饶市弋阳县也发布了关于排查密接人员夏某某的接触人员的通告

紧急通告!!!

弋阳县人民注意了!

8月13日19时

我县接到福建省协查信息

有外地返弋人员夏某某

现将夏某某的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夏某某于8月11日12:10从金华乘G1657次04车13:06到上饶车站,出站后再进入候车室,13:44转乘G1391次06车从上饶出发,于14:01到弋阳县;

出火车站后由其哥哥张某某开小车接到铅山县河口镇万盛花园北区5-6店面,期间有嫂子一路同乘。逗留至20:30由其哥哥张某某送回弋阳县漆工镇烈桥洋里张家,晚餐在其哥店内与家人共餐。21:30左右到家后未外出。

自出弋阳县火车站后所有活动均一直都未佩戴口罩。

8月12日

上午在家未外出;

中午与家人至烈桥胖子饭店吃午饭(11:30-13:00),餐后返回家中;

晚上与家人到烈桥老屋张家村朋友张某家用餐(17:30-17:50),餐后返家后未外出。

8月13日

上午居家未外出;

中午到本村隔壁亲戚家吃饭(11:40-12:00);

下午16:30-16:35到本村小超市购物;其后居家未外出。

目前,该人员已进入集中隔离点集中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请与夏某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交集的相关人员,立即向当地社区(村)或疾控中心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医疗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或配合落实当地防控措施。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不适症状,要立即拨打120接送至县人民医院就诊。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诊疗,并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弋阳县疾控中心 联系电话:0793-5817008

弋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4日

转发!

扩散!

综合 |全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弋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横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来源: 南昌晚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