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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能免于起诉嘛,相对不起诉是有罪还是无罪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1 23:04:08

相对不起诉,是有罪还是无罪?

在我国,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根据案件情况,有权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其中,不起诉包括无罪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无罪不起诉,包括现有事实证明当事人不构成犯罪,认定当事人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相对不起诉,针对的是当事人构成犯罪,但因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

有的人说,获得相对不起诉的当事人是无罪的,因为,只有法院能够定罪判刑,当事人自始至终都没有进入审判程序,没有被法院判决有罪,所以,当事人是无罪的。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不会留有案底,还可以根据公安部的规定申请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这种观点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也有的人说,当事人是有罪的。相对不起诉的前提就是有罪,然后才谈得上犯罪情节轻微。尤其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如果你不坚持认罪认罚,检察院就不会给你相对不起诉。这是当事人认罪悔罪获得的好处。在这个意义上,如果你强调自己是无罪的,可能不会得到这样的好处。

有罪还是无罪,对于检察院、当事人都会有影响。比如,当事人被逮捕之后,因无罪而被不起诉,证明检察院之前逮捕错误了,检察院就要承担国家赔偿的责任。有的案件存疑情形下,检察院就会要求当事人认罪,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当事人实际上可能是无罪的。

获得相对不起诉的当事人,有罪还是无罪,或许要从程序法以及检察院和法院的权力上进行理解。不能一刀切地理解有罪或无罪。

首先,检察院尽管不是最终认定有罪的机关,但毕竟也有权认定当事人无罪,作出不起诉决定,尽早地把当事人从程序上解救出来,体现检察院恪守客观公正的立场,没有必要再提起诉讼,让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浪费司法资源。

其次,检察院还有一定意义上的终局定罪权力,只不过这种定罪限定在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的情形,将会终结诉讼程序。当事人的行为被检察院认定为犯罪,但这个犯罪不是让当事人成为法律意义以及人们眼中的罪犯。这个程序的公开性远远比不上法院的公开开庭、宣判以及判决公开。从刑罚的目的来看,检察院硬要法院给其一个罪名,不但起不到惩罚作用,还有损司法的教育功能,反而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有利于当事人,也没有损害享有最终定罪权的法院。

最后,把检察院的终局定罪权力限制在审查起诉阶段,同时意味着当事人没有进入审判程序,没有被法院定罪,在程序意义下,当事人最终没有成为罪犯,没有案底。程序法是看得见的正义,只要法院没有定罪,无论这个人犯了多少错,依然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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