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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镇三轮交通事故最新,清水镇三轮交通事故最新消息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1 19:16:05

男子五次酒驾被查,江西交警公布一批案例!

为不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近日,江西交警部门曝光了一批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例。

酒驾妄图蒙混过关 抓!

在酒驾查处现场,许多酒后驾车的驾驶人心存侥幸,试图用各种“奇葩”手段逃跑躲避检查,但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5月14日晚上,萍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源大队安源中队在安源区妇保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22时50分许,执勤民警将涉嫌酒驾的文某某带至医院进行酒精含量检测。在等待过程中,文某某假装好奇检测流程,多次试探民警反应,并趁机逃跑。经过追逐,民警成功将文某某抓获,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文某某坦白:因是初次被查获酒驾,害怕受到惩罚,便产生了逃跑的念头。安源交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5月12日,上饶市鄱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油墩街中队民警在查处一起酒驾时,驾驶人陈某称,自己是因为刚刚嚼了槟榔,才被测出身体含有酒精。执勤民警告诉陈某,嚼槟榔的确会让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显示有酒精含量,但测试值一般不会超出标值20mg/100ml,且时间十分短暂,清水漱口后即消失,或者停止食用几分钟后也会消失。陈某见状,只能如实承认了自己中午喝酒的事实。

根据相关规定,陈某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屡教不改多次酒驾 罚!

酒驾、醉酒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是一道不可触碰的安全红线,而有的驾驶人却屡教不改,多次越过红线,将生命视为儿戏。

5月12日11时20分,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二中队民警在庐陵大道与天华路交叉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电动车,执勤交警立即上前拦停,发现驾驶人曹某身上有一股酒味,经询问,曹某早上到别人家喝喜酒,自以为骑的是电动自行车,交警不会管。

经查,曹某骑的不是电动自行车,而是电动摩托车,且在今年4月刚被查处过酒驾。目前,曹某驾驶的电动摩托车已被扣押。

无独有偶,近日,萍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民警在辖区文化村路段开展查处酒驾醉驾行动时,一辆三轮摩托车驶来,执勤民警示意驾驶人张某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测,张某呼气式酒精测试数值为3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执勤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张某说:“驾驶证被吊销了。”于是执勤民警问起被吊销的原因,张某才支支吾吾地说道:“因酒驾被吊销的。”经查,这已是张某第三次酒驾被查。

5月16日凌晨,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铁骑队民警在辖区人民北路发现一机动车驾驶人郭某华存在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数值为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这是郭某华第五次酒驾,且郭某华还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5月13日14时42分,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北大队民警在辖区青年路设卡开展酒驾整治时,一位60多岁的老人驾驶一辆无牌老年代步四轮电动车经过整治点,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现场对驾驶人周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25mg/100ml,且无法出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当即对其进行普法教育。周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5月15日晚上,该大队民警再次在辖区青年路开展交通整治行动时,查获了一辆无牌老年代步四轮电动车。

经对驾驶人王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46mg/100ml,同时发现王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王某某因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2500元的罚款。

来源: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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