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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抚养权问题找什么律师,抚养权争夺最有利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24 01:01:34

【本文宗旨】通过通俗易懂的法律故事,帮助更多人避免法律风险

【本文导读】离婚时,有两个是双方必争的,一个是房子,一个是孩子抚养权,作为律师,我遇到过一个当事人,她给我反复说的一句话是“周律师,所有的一切我都可以不要,您一定要把孩子抚养权给我争取过来,我不想让孩子跟着他爸爸学坏”,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本文进行解读

「法律答案」如果要争夺抚养权,准备哪些证据更有优势?

【法律咨询】高女士咨询:我丈夫这几年迷上了足彩,为了这个他不惜把家里房产抵押给银行贷款,所贷款的款项也用于购买足彩,最后全打了水漂,我劝了他很多次,他每次答应的都很好,但就是不知悔改,现在他偷着跟同事借了10万,又买了足彩,直到他同事找我才知道,我已经对婚姻失去了最后的耐心,现在就想把房子卖了还了贷款,偿还债务后回老家工作,现在我想咨询如何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律师意见】最终高女士争取到抚养权可能性较大

【律师分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子女抚养的法律义务。抚养权在夫妻离婚时,会进行抚养权分割。从我国民法典的角度来说,决定抚养权的最终归属,核心标准就是看谁的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民法典对孩子抚养权根据年龄有所不同划分,具体如下:

第一:两岁以下,原则上抚养权给女方,因为这个阶段属于哺乳期,除非女方患有严重疾病、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抚养权基本在女方。

第二:两岁以上,关键是看谁的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更有利于孩子,比如:

1、丧失生育能力的有抚养权优先权

2、子女离婚前大部分时间跟一方生活

3、一方有孩子,没有孩子的一方有优先权

4、一方有生活恶习,比如赌博,家庭暴力等

5、一方有传染性疾病或严重疾病,另一方有抚养权优先权

6、孩子一直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的,这方有抚养权优先权

7、8岁以上孩子自己决定跟父母哪一方的,那一方有抚养权优先权

【案例结合】从高女士的描述来来看,男方一方面有生活恶习,个人债务很多,孩子如果跟随男方生活,明显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所以抚养权归高女士更为合理。

【问题延伸】实践中,如果要争夺抚养权,准备哪些证据更有利于?

答:从上述七个标准可以看出,证明孩子一直跟随自己生活,自己经济条件更好,孩子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对方有生活恶习,自己没有生育能力等证明,是争取抚养权的重要证据,诉讼打的就是证据,证据很关键。当然,如果孩子超过8岁,在孩子愿意的情况下,孩子也可以出庭,8岁以上的孩子自己的意愿是关键。

【问题延伸】抚养费判决多少比较合适?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根据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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