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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22 04:31:12
陕西青年律师团首次到访新加坡交流学习 探索“一带一路”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新模式

“新加坡—陕西律师学习交流计划”开幕仪式上,陕西与新加坡律师代表合影。前排左六起: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韩永安、新加坡律政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唐振辉、新加坡律师公会会长维贾延德兰。(梁麒麟 摄)

应新加坡律政部邀请,11月18日,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韩永安率23名青年律师代表首次赴新加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流学习。此次交流研学旨在加快陕西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切实推动陕西律师“走出去”,同时深化陕西和新加坡律师行业业务发展、行业交流等领域的互联互动、共享共赢,为跨区域经贸合作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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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律政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唐振辉致辞。(来源:新加坡海峡时报)

当地时间11月19日上午,在麦士威国际争议解决中心举行的“新加坡—陕西律师学习交流计划”开幕仪式上,新加坡律政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唐振辉在致辞中表示,新加坡和中国在司法领域已建立起深厚的交流合作关系,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也将于近期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订备忘录,建立“一带一路”调解员委员会。此次陕西律师到访交流为新加坡和中国法律服务领域的合作带来了新的契机,希望双方律师能够抓住此次难得的互利共赢机会,加强专业知识、经验与资源的分享,播下两国律师和律所间交流合作中的种子,携手在亚洲市场捕捉“一带一路”带来的更多商机。

唐振辉在接受采访时说,新加坡与陕西的经贸往来项目日渐增多,这项交流计划也为新加坡律师在陕西拓展业务提供了机会。他表示,新加坡律政部会评估此次交流计划的效果,考虑将来是否邀请中国其他地区的律师团访问交流。他还说,新加坡律政部目前正考虑明年组建一个律师团回访中国,待细节确定后会正式公布访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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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律政部副常任秘书韩国元致辞。(梁麒麟 摄)

据了解,新加坡律政部副常任秘书韩国元今年9月率司法代表团访问西安时,与陕西律协会长韩永安磋商促成了此次陕西青年律师团访问新加坡。韩国元表示,“陕西和新加坡在法律服务方面虽然有很大差异,但差异不是双方交流合作的问题和障碍,而是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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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律师公会会长维贾延德兰致辞。

新加坡律师公会会长维贾延德兰表示,陕西经济发展迅速,已经迎来了“黄金时代”,而新加坡也处于自己的“黄金时代”。俗话说“真金不怕火炼”,相信新加坡和陕西的关系就像真金一般牢固,希望在此次交流中双方都能彼此受益,巩固良好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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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韩永安致辞。(梁麒麟 摄)

陕西律协会长韩永安对新加坡方面的热情欢迎和周到安排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近年来,在“一带一路”倡议引领下,中新两国经贸往来成果丰硕,陕西作为古丝绸之路起点和“一带一路”核心区,与新加坡在经济、文化和社会交流等多个领域都有着更加广泛而深刻的合作,这些都为双方的法律服务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国际合作正处于迈向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本次陕西律师赴新加坡学习交流,对陕西和新加坡法律界友好合作发展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希望双方以此次学习交流活动为契机,打造国际法律服务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发展新动力,共享法律服务业发展的新机遇,共创互利共赢的新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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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韩永安与新加坡律师公会会长维贾延德兰代表双方互赠纪念品。(梁麒麟 摄)

据介绍,此次首批参与交流学习的23名青年律师由陕西执业律师百人以上规模律所推荐选拔产生。在为期一个月的学习交流中,律师们将参观新加坡律政部、国际商事法庭、经济发展局、金融管理局、新交所等主要律政与财经机构,了解新加坡法律体系,同时分赴新加坡10家顶尖律师事务所,与当地律师进行更为深入的交流学习研讨。

陕西青年律师团首次到访新加坡交流学习 探索“一带一路”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新模式

(部分来源于新加坡联合早报、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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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新加坡最高法院。

(省律师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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