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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找律师,如何理解政府信息不存在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20 17:54:28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国务院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而在实务操作过程中,政府机关的答复往往是该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不予公开,故意刁难咱们老百姓,此时我们应当怎么做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为大家讲解。


经典案例

首先, 我们要清楚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那个部门保管、制作属于什么性质,由哪个部门负责公开,在申请信息公开前前期工作要做好,一般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需要的材料的有递交书面的信息公开申请书,也可以选择邮寄的方式,邮寄时,一定选择中国邮政官方指定的快递,把邮局的回执单保存好。当然申请人的一些基本信息一定要确保准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后期补交信息)费时费力,可以在政府官方网站上查询关于该机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告,尽量按照该公告进行申请。

在拆迁案件中,我们需要申请的政府信息按照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不同需要的信息也有不同,根据不同的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准用地的批复文件;批准用地的文件;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书四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政府必须依照项目及土地的性质进行公开。


政府信息不存在?老百姓这样做


对于我们被拆迁人来讲,拿到这些政府信息是一个证据保存,因为很多拆迁户手中没有什么材料,很多材料和证据还需要政府信息公开来获得,所以在拆迁案件中,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在这个时候一定要找专业的拆迁律师。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做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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