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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后可以找律师嘛,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9 20:33:16

【案情回顾】

某村民土地被征收,国土主管部门未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费等费用,该村民向上一级国土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要求县级国土部门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费等费用,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责令县级国土部门向该村民支付征地等补偿费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双方在15天内均未提起诉讼,但县级国土部门仍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人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具有强制执行力申请人可以要求行政监督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解答】

申请人有两种途径解决该问题:

1、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行政机关限期履行。所以,该村民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或市级国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责令县级国土部门向该村民支付相关费用。这是一种行政监督方式,

2、该村民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县级国土部门支付相关费用。

本文作者:高庆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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