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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能找律师嘛,房屋征收请律师的最佳时间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9 18:53:14
房屋征收,究竟何时委托律师介入最为适当?有3个阶段

当我们面临征地拆迁时,究竟何时委托专业的律师介入才最为合适呢?这个法律问题是很多遇到被拆迁时拆迁补偿不合理地被拆迁人关心的问题之一。当我们面临征地拆迁时呢?究竟何时委托律师介入最为适当?那么很多拆迁户给我们打电话过来就会说,等到被强拆了,我会第一时间找到你们,请你们维权,可以吗?

那么拆迁律师在听到这样的咨询时,总是感到很无奈,明明知道补偿不合理,而且知道对方没有诚意进行协商。知道对方很有可能会采取强制的措施,为什么非要等到强拆之后再去维权呢?也可以说最后的强拆是被被拆迁人把拆迁方逼到了拆迁的路上,所以我们建议大家,当你意识到拆迁补偿不可能再像你希望的方向扭转的时候,就要尽早的来请律师介入,避免发生最后的很激烈的冲突。

强拆前后,维权的难度和维权的效果以及争取的空间都会大打折扣,甚至大相迳庭。那么,究竟何时请律师介入维权才是更好的时机呢?今天就给大家总体来总结一下。

第一、在房屋的拆迁公告阶段

我们常说居安思危,未雨绸缪,那么当拆迁开始时,被拆迁户往往会收到或者是看到一些文件,比如像拆迁的公告,拆迁的通知,拆迁的告知书,明白纸以及像致广大被拆迁户的一封信等等相关的文件。这是拆迁方对于拆迁行为的一种告知。我们要知道,一旦征地拆迁项目启动公告贴出,就意味着你的房屋会被拆掉的事实几乎是八九不离十了。那么你所能做到的就是要了解自己的房屋的价值几何,应当拿到什么样的合理补偿,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做到心中有数,从而不打无准备之仗。

对于被拆迁户来说,要提前咨询专业的征收律师,比如像我们北京的楹庭律师团咨询法律问题之后来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拆迁方来上门谈判时做到心里有底,从容应对。

第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谈判阶段

在这个阶段,是拆迁双方互相试探和摸底的阶段。被拆迁人,如果有专业的拆迁律师作为有力的后盾,自然是镇定自若,不会心生胆怯。并且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决定了被拆迁户之后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怎么谈判,需要在谈判中注意哪些方面,这都是非常关键的。

而且,如果对于拆迁补偿款不满意,就一定要及时地联系专业的征收律师来进行核实。补偿方式是什么?补偿项目是否完整?补偿数额是不是合理以及有没有违约责任?如果是得到专业征收律师否定的回答之后,就一定不能签字,要及时的请律师来介入,来抓住拆迁方的违法点,并以此来施压给拆迁方,迫使其提高拆迁补偿款的数额,来达到合理的补偿。

第三、房屋拆迁的关键阶段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也不搬出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主管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旦拆迁方对被拆迁人下达了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或者是征收补偿决定书,就意味着强制拆迁的来临。如果这时候被拆迁人还是无动于衷,那就大错特错。在此阶段,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并且请律师介入,不要对拆迁方采取不理不睬。一拖再拖,甚至是无效沟通的对策。这种消极的做法一般于事无补,而且很容易拖过了法定的期限,最后的结果就是房屋被强拆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没有办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那么,通过以上的分析,相信被拆迁户应当知道在拆迁过程中几个比较最佳的维权时间点,那么在最佳的时间段内要委托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我们一直在跟大家强调,要聘请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这就和去医院看病的道理一样。如果你去医院是在发病初期,那么就很容易把病情遏制住,而且花费也会比较少。那么如果等到病入膏肓之后才开始治疗,那么不但自己受罪,而且花费代价也会很高。到了特别严重的地步,那么再高明的医生也就没有办法进行解救了。所以呢,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再请律师介入维权时,是宜早不宜迟。

如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行政诉讼纠纷当然要找北京楹庭律师。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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