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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女律师好找老婆吗,离婚房产归女方和孩子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7 12:27:24
离婚纠纷中的女人,要孩子还是要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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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中的女人,要孩子还是要财产?

我认真追剧之三

之前有部国产电视剧《离婚律师》,说实话没看过。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看看美剧和英剧,大家有空可以看看《The Good Wife》(《傲骨贤妻》)、《SUITS》(《金装律师》)、《SILK》(《皇家律师》)。我个人觉得有些工作方法可以借鉴。如果喜欢好玩的情节和时尚造型,我推荐看看《Drop Dead Diva》(《美女上错身》)。当然近几年的《绝命律师》这个也还好。

我呢之所以做律师和小时候看过律政题材的港剧、新加坡电视剧息息相关。说实话也记不得当时的剧情了,甚至连演员也记不得了。但是如今有人问我为什么做律师,我都会这样回答。

离婚纠纷中的女人,要孩子还是要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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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题了哦。

今天我们继续说说《女士的法则》,作为双女主电视剧,女主陈染律师已婚已育,女主于婕实习律师未婚未育,二人因为人生经历不同、性格不同、成长背景不同,所以二者的价值观有很大区别,对待当事人和处理案件的方式也有很大不同。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成为一对不错的合作伙伴。

写到这里,想我的合作伙伴,我的艳姐。目前紧密合作的小团队是我和艳姐、小英律师。小英套用了琼瑶阿姨的一句经典台词“我不是破坏你们的,我是来加入你们的”。于是我们变成了三人组合。艳姐是未婚未育,我是离婚已育,小英是已婚已育,三个女人三种不同的状态,也碰撞出不同的火花。我们团队的艳姐是一名非常优秀的律师,曾获得多种荣誉称号,经受的案例和客户上百家,大到国家政策性银行,小到普通老百姓。与她作为合作伙伴,受益匪浅,有机会我要写写她。

01 一起过气网红离婚案。

二位女律师共同处理了一起离婚案件。

先说下案情:陈染接到新案子,过气网红张悱的离婚案,八年前陈文光为她处理的婚前协议,八年后却是陈染帮她处理离婚案。张悱因长相和绘画一度走红,随后与追求她的豪波酒店总裁王承远结婚,育有一女(未成年)。现在张悱被离婚,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她身患渐冻症、没有稳定工作及收入。同时还有一家负债五百万的公司。在这种情况下,陈染作为母亲,支持当事人要孩子的诉求,而于婕理性地面对问题,认为张悱既没有养活自己的能力还面临绝症,有今日没明天的,不如放弃抚养权多要点钱,给孩子更好的未来。还要说下,张悱结婚前曾与王承远签署《婚前财产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张悱可能分不到什么财产。最后,苦情姐动之以情,说服“妈宝男”王承远回家和他妈妈沟通。

但是我没有看到最后的结果,张悱离婚的时侯拿到了多少钱?我也懒得回去再重复看了。

02 离婚女人要钱要娃?难以抉择?

艺术都是源于生活但是又高于生活。为了爱情放弃自己的权利的女人有,把爱情和婚姻当做生意的妈宝男一点不少,为了感动自己的母爱离婚时要孩子而不要钱的傻女人同样不少。

不好说对错,任何事情都有因果。女人面对离婚,特别是被离婚时,要孩子还是要钱?真的很难选择。但是作为张悱的律师,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同时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有时也真的难以抉择。

我个人观点,女人经济独立才能精神独立,如果自己没有收入,没有能力独立生存又怎么适合抚养孩子呢?这样真的对孩子好吗?当然这与法律无关。

03 执业律师的视角:这案子中有几个点是关键:

  1. 《婚前财产协议》是否可以对抗夫妻共同财产?
  2. 离婚后,前夫对前妻有抚养义务吗?
  3. 孩子的抚养权、监护权会因离婚而改变吗?

04 《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大于法定?

剧中离婚女方与离婚男方在婚前曾签署过一份《婚前财产协议》,因为这个协议,女方离婚时分不到什么财产。

现在老百姓都知道,结婚后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所以原则上,从领取结婚证那天开始获得的财产就是两口子的财产。

所谓的婚前财产,就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如房子啊,车子啊,股票等,婚前的是自己的,也不会因为结婚了而发生性质上的变化。当然这些财产最好都是确定产权的。

其实所谓的《婚前财产协议》,其实不仅仅约定婚前已经确定的财产,而是就婚后取得的财产也可以约定权属或处理权,所以我个人比较推崇进行婚内财产约定。就是说双方将结婚后取得的财产进行约定,可以共同共有、可以按份共有、可以各自所有。总之不能谈钱的婚姻一定不是好的婚姻,把钱说清楚,再谈爱。

05 离婚后,前夫对前妻有抚养义务吗?

离婚纠纷中的女人,要孩子还是要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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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法国有个笑话,法国的前夫特别热衷给前妻介绍对象。因为法国前夫对前妻还有抚养义务,只要前妻没有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前夫就要一直抚养前妻。我不知道真伪哦,但是我真的觉得如果我国的《民法典》有类似的约定,肯定会大大降低离婚率。

本剧中准前妻张悱患有绝症且没有相对稳定的收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是有相互抚养义务的。且如果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是有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但是这必须是在婚姻中。

当她离婚后,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前夫对前妻是没有抚养义务的。所以一旦离婚,前夫或者前妻对于对方都没有继续抚养的义务。当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的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说说,离婚时一方有生活困难,对方有能力负担的可以给予适当帮助。

关键词,离婚时、有生活困难、有能力负担、适当帮助。

看到了吧,当你离婚的时侯,生活有困难(如没有房子、没有收入、患病等),对方有这个经济实力的时侯可以要求对方给予适当的帮助。离婚后,双方一拍两散,就没有这个权利和义务了哦。

居高不下的离婚率与离婚经济成本低廉有关。试想,如果离婚时,特别是面对家庭主妇、全职妈妈这类离婚时,前夫既要给孩子抚养费也要给前妻抚养费,是不是会降低离婚率?而不是拿区区几万元去对价经年累月的家务活补偿。

06 孩子的抚养权、监护权会因离婚而改变吗?

不会。

离婚大战中除了财产,就是争孩子的抚养权。

所谓的抚养权其实是抚养义务。无论抚养权在父亲还是母亲,作为父母都不会失去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和监护义务。这是天然的,法定的义务,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减少、改变。

07 开个玩笑,和律师离婚真的会连自己的内裤都得不到吗?

经常被一些无聊的人调侃说不能找女律师做老婆,否则离婚的时侯连自己的内裤都得不到。

不好意思,按照法律规定,“(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一方所有,别担心,女律师们不会去争你的内裤的,归您自己好了。

说说自己:女律师,优秀的女律师,长得不错业务也不错的优秀的女律师。致力于公司、婚姻继承家事、旅游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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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在我的个人微信公众号“法言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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