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中山区商账追收律师哪里找,中山追账售后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5 06:45:27

财联社(上海,记者 吴丹)讯,2020已过半,券商的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情况如何?整体来看,多家券商主动调整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定位,审慎开展增量业务,降低规模并调整结构。

Wind数据显示,截至6月30日,可统计数据的79家券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累计1351起,未解押1229起,已解押122起;交易股份参考市值3116.44亿元,未解押2934.65亿元,已解押181.79亿元。其中,国泰君安(134)、海通证券(117)和招商证券(110)交易次数最多,中信证券(325.83亿元)、国泰君安(308.85亿元)、海通证券(248.72亿元)交易金额最大。

国泰君安质押次数最多,中信金额最大

按交易次数划分,国泰君安股票质押回购交易134起,位居第一;其次为海通证券(117)和招商证券(110),第四位和第五位差别不大,分别为中信证券(88)和广发证券(84),前十位中其余五位分别为中国银河(62)、华泰证券资管(55)、海通资管(55)、中信建投(45)和安信证券(42)。

2020上半年股票质押业务全盘点:79家券商累计质押1351起,纠纷涉资逾100亿

数据来源:Wind,截至2020年6月30日

交易股份参考市值过百亿的有10家,其中交易次数位居第四的中信证券(88)以325.83亿元位居第一;国泰君安以308.85亿元的金额位居第二;海通证券交易股份参考市值为248.72亿元,位居第三;和交易次数排名一致,招商证券(193.89亿元)、广发证券(189.03亿元)和中国银河(187.73亿元)仍分别位居第4、5、6位;其余四席分别为华泰证券资管(169.09亿元)、国信证券(140.01亿元)、海通资产管理(123.23亿元)和中信建投(108.21亿元)。

业内人士表示,股票质押式回购实质是以上市公司股票作为质物的质押借贷,赋予了作为中介机构的券商在借款人,也就是融入方违约时,可直接处置股票以偿还借款的权利。

这就意味着,在上市公司股价大跌或质押方财务出现危机时,券商的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将面临有违约风险。

上半年券商股票质押交易纠纷涉资逾100亿元

目前,券商应对股票质押的违约风险的手段,主要以诉讼为主。

Choice数据显示,2020上半年,由券商作为原告、上市公司公开披露(包括进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公告达50起,已披露涉及诉讼金额逾100亿元。

其中,国海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达19起,数量最多;申万宏源涉及6起,其中4起已披露金额达17.88亿元;第一创业和中银证券分别涉及5起,金额分别为4.56亿元和1.74亿元;国元证券和太平洋分别涉及3起,其中国元证券3起涉及金额14.23亿元,太平洋证券3起中2起共涉及金额6.33亿元;民生证券、华鑫证券和东北证券分别涉及2起,民生证券2起涉及金额2.47亿元;东北证券2起中披露其中1起,涉及金额0.8亿元;中国银河、招商证券、西南证券、华龙证券、华安证券、国信证券、光大证券、东兴证券、东方证券各涉及1起,其中仅华龙证券的1起就涉及金额达15.05亿元,西南涉及金额9.87亿元,东方和华鑫分别涉及金额达8亿元,其余4家涉及金额均在2亿元左右。

2020上半年股票质押业务全盘点:79家券商累计质押1351起,纠纷涉资逾100亿

数据来源:Wind,截至2020年6月30日

国海证券的19起均是质押式回购交易合同违约纠纷,被告包括多家公司和个人;申万宏源的6起均是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被告多为个人,涉案金额达17.88亿元;华龙证券所披露的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5.05亿元的纠纷源于2017年与三峡新型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许锡忠之间的质押式股份回购纠纷;国元证券的3起源于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被告包括公司和个人,涉案金额达14.23亿元。

信用减值损失影响券商业绩

2019年,股票质押式回购资金融入方违约导致减值准备计提成为券商信用减值损失的重要来源之一。股票质押一旦踩雷,可能会对券商业绩产生较大影响,这从2019年券商业绩表现上就可以看出。

2019年,券商信用减值计提损失超10亿元的有6家,海通证券以28.47亿元位居首位,同比增长75.53%(2018信用减值损失16.22亿元);2019年国泰君安信用减值计提损失20.50亿元,同比增长109.89%(2018年信用减值损失9.76亿元);此外,中信证券(18.92亿元)、光大证券(12.73亿元)、东方证券(10.44亿元)和国信证券(10.20亿元)2019年的信用减值损失均超10亿元。

2020上半年股票质押业务全盘点:79家券商累计质押1351起,纠纷涉资逾100亿

数据来源:Wind

从信用减值损失占归母净利润比例看,信用减值损失占归母净利润比例超过100%的券商有四家。中原证券2019年信用减值损失3.50亿元,占归母净利润(0.58亿元)高达600.62%;光大证券2019年信用减值损失(12.73亿元)占归母净利润(5.68亿元)达224.07%;2019年,天风证券和西部证券两家券商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4.84亿元和6.63亿元,占归母净利润比例分别为157.16%和107.09%。

与2018年相比,东方证券信用减值损失由2018年的1.57亿元增至2019年的10.44亿元,增幅高达564.78%;广发证券和国泰君安的信用减值损失也均出现翻倍,增幅分别达124.10%和109.89%。

股票质押成信用减值损失重要来源

2019年,股票质押式回购资金融入方违约导致减值准备计提成为券商信用减值损失的重要来源之一。此外,也有部分券商因债权投资、自身应收账款问题造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

以信用减值损失占当年归母净利润比例达40.33%的国元证券来说,2019年,国元证券公司股票质押业务规模总计72.93亿元,股票质押全年计提减值准备3.1亿元。国元证券表示,针对存在风险的股票质押项目,公司通过追收担保物、启动违约处置、司法诉讼等方式,最大限度地保全了公司资产。

今年一季度,国元证券披露,报告期内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55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2019年信用减值计提损失达28.47亿元的海通证券表示,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成为当年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2019年海通应收融资租赁款、融出资金、其他债权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项目金额较高,分别为7.39亿元、5.11亿元、4.62亿元和3.56亿元。

有资深券商分析人士认为,券商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上的减值准备多是因股票质押违约导致。减值损失若在承受范围内,一些券商对出现问题的股票质押项目会选择从宽处理,不将其视作违约启动强平等处置程序,这也是行业常有处理方式。

对于信用减值损失,国泰君安表示主要是由于公司孖展和股票质押式回购的减值准备计提。2019年年报显示,国泰君安20.5亿元的信用减值损失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为10.37亿元,占比逾五成。

中信证券信用减值损失为18.92亿元,其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为7.91亿元,占据信用减值损失较高的比例。

光大证券12.73亿元的信用减值损失中,主要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8.48亿元,债权投资减值损失2.15亿元。

东方证券信用减值损失为10.44亿元,其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达到了9.73亿元。

国信证券10.20亿元的信用减值损失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坏账准备6.09亿元,应收款项坏账损失3.62亿元。

国金证券分析师分为,2020年,随着股票质押违约风险下降,券商资产减值风险将明显下降。2019年正式实施新的会计准则,新增“信用减值损失”这一会计科目。信用减值相对充分,股票质押违约风险充分释放,预计2020年券商信用减值风险将近进一步下降。

2020股权质押风险整体可控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该交易的标的证券为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或其他经沪深交易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回购期限不超过3年。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联合发布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标志着这一创新业务的正式推出已具备制度基础。

2019年1月18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股权质押交易业务中的多项压力得到放松。具体来看,一是股东质押回购违约,当确需延期,可延期超过3年;二是新增质押的融资如全用于偿还违约合约债务,允许不适用股票质押新规中关于单一融出方及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上限等限制。

为防范潜在风险,2020年3月,上海证监局向辖区内券商发布《关于股票质押减值准备计提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券商判断减值时存在的部分问题,包括对严重违约项目的资金回收预判缺乏实证支撑、未将担保品实际可变现能力、金额和处置周期纳入评估和考量因素等,对券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减值计提进行严格规范。

4月17日,深交所发布《关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申请人办理股票质押回购违约处置协议转让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拟转让股票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或者合并管理的补充质押股票,且质押登记已满12个月;二是出质人为对应上市公司持股2%以上的股东;三是不存在深交所协议转让业务规则中规定的不予受理情形。

同时,《通知》适当调整最低受让比例及转让价格下限,具体为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下限由5%降为2%,转让价格下限由原来的九折调整为七折,即不低于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70%。

6月12日,上交所修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会员指南》,补充关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内容。

业内人士认为,相关通知或是针对业内不同券商对股票质押减值计提标准不一现状进行的规范,有利于进一步厘清股票质押带来的衍生风险。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表示,目前A股市场情绪相对企稳,股权质押风险整体可控。就疫情影响而言,国内疫情防控向好态势持续巩固,国内经济逐步复苏,制造业与消费业迎来一定反弹,但若质押交易属于反弹力度较弱的行业,仍要谨防发生个股与行业的爆仓风险。

李湛表示,部分企业和个人的经营活动和现金流动受到疫情一定影响,造成相关企业和个人的流动性困难,从而无法按期对质押股票进行回购,叠加8月与12月股权质押到期规模的小高峰,或将对市场流动性造成一定冲击。

此外,若相关企业出现业绩不及预期等情况,股价逼近甚至低于平仓线,则有可能造成个股与行业的爆仓风险,增加券商的股权解押风险。

国金证券研报观点认为,2019年以来,多家证券公司主动调整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定位审慎开展增量业务,降低规模并调整结构。从各券商股票质押利息收入占券商营比重来看,在经历了2016-2018年的增长后,2019年上半明显下降,预计后续这一趋势将延续至2020年。也就说,在“降规模、调结构”的背景下,券商股票质押业务将“缩量提质”,风险相对可控,利息收入逐步提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