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甲方起诉没有证据可以找律师吗,甲方以质量问题为由拖欠工程款,建永律师靠鉴定助当事人顺利回款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4 19:11:44

案情简介


甲方以质量问题为由拖欠工程款,建永律师靠鉴定助当事人顺利回款


重庆某中学与某小学将其运动场建设工程发包给某建筑公司,但案涉工程实际由陈某负责,陈某又将其中的塑胶面层铺设安装工程分包给某建设公司负责,双方签订了《运动场塑胶面层铺设安装合同》。


合同中,双方对塑胶价款、支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均进行了约定,同时约定,最终结算价款按照实际施工完成的情况为准。在施工过程中,因为工程量出现变化,双方先后补签了两份补充协议。


建设公司按照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要求,完成了全部的施工任务,但结算时,陈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肯按约定支付全部的工程款。多次沟通均无果后,建设公司遂委托建永工程款解决中心代理本案。


争议焦点


甲方以质量问题为由拖欠工程款,建永律师靠鉴定助当事人顺利回款


法院受理本案后,结合双方当事人的诉求,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主要有两个:


陈某是否应向建设公司支付工程款?如需支付,金额为多少?


建筑公司以及学校等被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裁判结果:调解撤诉,成功回款


甲方以质量问题为由拖欠工程款,建永律师靠鉴定助当事人顺利回款


接受建设公司的委托后我中心由宋伶俐律师与李欣律师联手办案,经过仔细分析委托人提供的证据,为了实现让工程款更稳的目的,宋律师与李律师决定,直接起诉陈某,并追加建筑公司及两所学校为共同被告。


同时,陈某辩称,自己系建筑公司的内部员工,之所以未全额结算工程款,系因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其曾提出整改要求,但建设公司未按要求整改,双方并未办理结算。


宋律师与李律师则认为,陈某提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但并未提供证据证明,既然双方各执一词,便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依靠司法鉴定确认工程款造价。在启动造价鉴定程序后,陈某态度开始软化,认为鉴定结果将对其不利,这样一来自己还会承担额外的鉴定费用,遂表示愿意和解。


于是,在委托人授权之后,宋律师与李律师出门与陈某进行了协商,最终就其付款金额、付款时间达成一致,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我方遂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结语


质量问题是甲方拖欠工程款最常见的理由之一,在实践中,关于“质量问题”也有很多不同的情况,比如质量问题是真实存在的还是甲方的借口?质量问题发生在竣工验收之前还是之后?质量问题的原因是什么?……不同的情况,其应对方案也有不同。


简要来说,其主要处理原则是各自承担责任,即乙方要承担保障工程质量的责任,甲方也应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只有在确认工程质量问题太过严重且无法修复的情况下,甲方才能拒付工程款。


对于乙方来说,要想避免这类风险,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保证施工质量、不偷工减料,只要自己交付的工程质量过硬,即使产生纠纷,也处于有利地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