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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生意被骗找律师有用吗,合伙生意被骗找律师有用吗知乎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4 17:22:21
杜律师支招:赚了要分红,赔了成借款,合伙买卖如何避免纠纷?


文 / 杜晓红 依言律师

前几天朋友王姐前来咨询,困扰她的麻烦事儿是这样的。


王姐有开店经验,和另外三个朋友合伙经营蛋糕房。资金到位后,王姐着手找店面、租房、装修、购买设备、培训。有二个合伙人不在濮阳,一直没签合伙协议。蛋糕房经营前两年,生意还算红火。因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生意开始下滑。经核算,扣除投资款还亏损近50万元。


为及时止损,王姐便与其他三个合伙人商量,关闭蛋糕房。另外三个合伙人眼见投资款泡汤,便声称当时所投资金不是投资款,而是借款,要求王姐返还。


王姐是否应退还其他三个合伙人所投资金呢?其实,这涉及王姐与三个合伙人之间究竟是“借贷”还是“合伙”关系的问题。


民间借贷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个人合伙是两个以上自然人按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这二者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借贷是固定回报,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而合伙则是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有着同舟共济的同志感情。


合伙做生意,如果赚钱了,大家皆大欢喜。要是赔钱了,矛盾冲突便接踵而至。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无法证明有合伙关系,将投资款认定为“借款”的情况。为规范合伙行为,《民法典》专门在《合同编》中新增一类有名合同—合伙合同。


如果要合伙做生意,应该签订一份合伙合同。把各合伙人之间的合伙关系,出资方式、金额和交付期限,合伙事务决定权、执行权,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债务承担等约定清楚。避免出现在亏损状况下,法院认定投资款是借款的不利后果。


如果只是借款,就应出具借条、签订借款合同,切记勿要约定“共享收益、分担风险”等类似内容。


做到“亲兄弟明算账”,事先把商量好的内容一一落到字面上,合伙不成大家还是朋友,不要因为约定不清不楚,最后落个钱财、感情两空空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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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晓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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