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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国税异常户可以找律师,身份证被冒用注册公司欠税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4 06:33:29

“有了检察建议,我们作决定也更有底气了。对于类似问题,我们也会按照检察建议进行清理整改。”日前,从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手中接过检察建议书后,该区某行政机关负责人肯定地表示,后期会按规定流程对假冒他人信息注册的公司予以撤销登记。

2021年11月,武汉的周先生准备注册一家公司时被告知,他名下的武汉某商贸公司系欠缴税款的“税务非正常户”,他因此不能注册新公司。“可是我根本没注册过什么商贸公司啊!”感到万分诧异的周先生赶紧到那家公司的登记机关和税务机关了解详情。

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原来,2021年3月,有人冒用周先生的身份信息,通过网络电子登记的方式注册了武汉某商贸公司,周先生由此成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同年9月,该公司因欠缴税款30余万元被列为“税务非正常户”,周先生作为“法定代表人”也因此受到影响。

得知上述情况后,周先生立即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该公司登记。登记机关经调查,发现案涉公司进行网络电子登记时,在人脸识别环节使用假视频通过了电子审核认证;到该公司注册地址调查后也发现,该处并无这家商贸公司,业主也未出租房屋给公司办公。

登记机关遂按照相关规定,将周先生所反映的被冒名登记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了为期45天的公示,并向其他相关部门征询意见。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所有部门也未出具不同意撤销登记的书面意见。

经过这一系列程序,登记机关基本可以认定,周先生确实是被冒用身份信息注册公司。但因案涉公司欠缴税款可能损害国家利益,按规定也可以不撤销登记,所以在是否撤销登记上,登记机关也犯了难。周先生多次投诉,事情仍未得到解决。

今年3月,汉阳区检察院在走访中了解此事后,决定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面对检察官的询问,登记机关委屈地倒出一肚子苦水:近年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网络电子登记注册为当事人注册市场主体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方式,但一些不法之徒也利用电子登记无需提供证件原件进行查验、只需网上进行人脸识别认证的特点,采取盗用他人身份信息复印件、伪造电子认证视频等方式,注册成立公司,进而从事一些违法活动。

“面对当事人的投诉,我们在履行法定调查程序后,一般都撤销了这种公司的注册登记,使当事人免受不利影响。但如果公司欠缴了税款,我们就不能轻易撤销,因为可能会导致国家税款流失,这也是我们无法下决心作出撤销决定的原因。”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解释说,他们也曾建议周先生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但周先生因被冒用身份在多地注册了多家公司,打官司费时费力还要花不少钱,因此没有向法院起诉,事情就这样陷入了僵局。

“周先生的确挺无辜的,欠缴税款的责任也不应由他来承担,我们还是应该尽快消除此事对他的影响。”办案检察官了解了前因后果后,决定组织召开一次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律师参加,通过听取多方意见,共同为打破僵局找到可行办法。

听证会上,检察官对案件事实、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介绍,听证员围绕是否能认定周先生被冒用身份信息、案涉公司是否应被撤销登记、撤销登记后是否会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等问题,向当事人和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询问。

经充分讨论,听证员一致认为,案涉公司应该被撤销登记,周先生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维护,并希望检察机关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早帮周先生消除影响。“通过登记机关的前期调查和检察机关的审查,周先生被冒用身份信息注册公司的事实可以得到认定,对于该公司欠缴的税款,周先生不应对之负责;该公司被撤销登记后,税务机关不会删除欠税信息,仍会对该公司所欠税款进行追缴,并不会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检察官对全案进行了综合分析,并对听证员的意见表示赞同。周先生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4月29日,汉阳区检察院正式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登记机关撤销武汉某商贸公司的登记,并对类似案件进行清理,避免再次发生同类情形。

送达检察建议书的同时,办案检察官还与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就如何防范此类事件的发生、保障被假冒公民的合法权益进行了交流。“我们建议他们加强与其他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联系配合,加大对违法人员的打击力度,让假冒他人身份注册公司的违法人员受到应有的惩罚,并向上级机关反映网络电子登记注册系统的漏洞问题,通过技术手段加强防范。”检察官表示,他们还会跟踪登记机关的后续工作,并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打击。

目前,对于被冒用身份注册的其他几家公司,周先生也已向管辖地行政机关申请撤销登记。

作者:周晶晶 梁志顺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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