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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函件是什么快递,找律师函件是什么快递发的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3 00:55:05
「平安守护安全伴你行」注意了!近期方城出现这样的诈骗手段,大家小心别上当!

【导语】:冒充公检法的电信诈骗一直持续增多,受骗者年龄也更趋于年轻化。据分析,此类犯罪分子一方面在电话中采取恐吓以及严的“审讯”态度,给受害人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另一方面不让受害人挂话,称要对其他人保密,让受害人没有时间思考骗局的漏洞,也无法跟亲朋好友核实。近日,方城有群众收到这样的短信,经方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核实,系诈骗信息。望广大群众收到此类信息,及时拨打110报警。

马※※ (女) 证件号(4113221993****1648)请带上身份证合同原件,于近期到方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受调查及做笔录(遇节假日顺延)。届时,本代理人及法务部同志将提交报案材料及调查报告,如逾期不到,一旦预审通过,进入立案审核阶段,审核通过后将直接列入公安机关网上追逃系统,同时下发律师函件至贵村委会,并由此产生的所有影响及损失由其本人承担!负责人:15715480130张

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的电信诈骗案件已被广大群众所熟知,以前此类案件多是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短信、邮寄包裹,电话或银行卡欠费,法院传票及社保卡、医保卡欠费购买违禁药品等形式对事主实施诈骗。近期,民警通过警情监控发现,冒充公检法的电信诈骗案件手段翻新,又出现了以车辆违章、外地开公司缴税、异地办理贷款和异地电卡欠费等名义对受害人进行诈骗。

犯罪分子通常是提前通过非法渠道获得受害人的个人信息,然后通过网络改号软件,伪装成公检法单位的电话号码拨打用户手机,接着以涉嫌诈骗洗钱、法院传票、信用卡透支、邮包藏毒等方式恐吓受害人,接着再以帮助受害人洗脱罪名为由,要求对方将钱款转账至所谓的“安全账户”,从而达到诈骗目的.

凡是自称公检法要在电话中办案并且要求市民汇款到“安全账户”的都是诈骗!公检法在办理案件时,会秉持书面和当面的原则对案件进行办理,不会引导事主使用银行终端进行操作,更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请广大市民接到可疑电话不要向对方透露任何个人账户信息和盲目汇款,必要时可以向警方求助。

案例一:5月6日居民朱某报警称,其在5月2日上午接到手机号为17034264496的电话,对方自称是河北省保定市警方人员说朱某涉嫌重大洗钱犯罪要求其通过资金申请形式进行担保。朱某信以为真,遂按照对方要求,到工商银行自动存取款机上实施了转账操作。在此过程中,对方一直用电话指挥朱某在银行存取款机上选择英文模式进行操作,朱某将卡中1.95万元现金以电子付款形式转至绑定手机号码为13051366769的银行账户中。

案例二:4月27日,孙某接到一个号码为0371-69621900的电话,对方说她涉嫌云南“3·18”事件,并在一个罪犯住处发现了她的[url]http://身份证[/url]和银行卡。为了让孙某相信,对方又给她转接了自称云南大理公安局008720110的电话,对方自称是大理公安局“张警官”,说孙某涉嫌200多万元的跨国经济犯罪,人证物证都指向她,让其到大理说明情况。孙某称自己去不了,对方就告知她不能让其他人知道,说电话已录音,让她将身份证号及家庭情况等都一一说明,还让她说出银行卡后三位数以及金额,孙某都如实告知。

随后,“张警官”又让其做资金公证。不久,孙某便接到了自称是北京“穆科长”的电话,说这类经济案件需要资金公证,以证明她的资金是否合法,并让孙某提供银行卡号和金额。之后,“穆科长”让孙某先把手头的钱转走验证,孙某就把4张银行卡上的3.9万余元全部转到对方指定的账户上。对方称其表现积极,不拘留她,让她尽早回家把家里的钱也转走公证,并交代孙某不要对任何人说。孙某回到老家内乡后,便接到“穆科长”的电话,孙某又按对方指示将5.69万元积蓄转到对方指定的银行卡上。当日中午,孙某又接到“张警官”的电话说,罪犯又交代她在苏州还有一个工商银行卡,说有两种方法解决,一种是将她抓起来,另一种就是交担保费15万元,让她再打款。孙某此时才觉察到自己被骗了。

民警支招:公、检、法、税务等机关不会以电话、短信、网络等形式对涉嫌洗钱等问题进行处理,办理案件时也绝不会提供所谓的“安全账号”。居民接到此类电话时,要立即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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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公安局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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