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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炮震房屋打官司 找什么律师,女大学生回乡举报污染问题被控寻衅滋事,发帖28篇被关21月,如今终于等来不起诉决定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2 14:20:42


女大学生回乡举报污染问题被控寻衅滋事,发帖28篇被关21月,如今终于等来不起诉决定

曾被石料厂的大卡车碾得坑坑洼洼的村道,已经修缮完毕,临近稻田的一侧安装了绿色的护栏,地面上仍有村民打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魏 晞

不起诉决定书终于来了,在李思侠被指控涉嫌寻衅滋事18个月,并在看守所待了21个月之后。

这位曾经在陕西西安一家国企工作的女工程师从2013年开始举报家乡被石料厂污染的问题。村民回忆,一度无证开采的石料厂里,来往运输的卡车把村里的道路压得坑坑洼洼。每天早晨石料厂开始作业时,村里的小河沟会变得又黑又浑浊,水里的石头沾上一层黑油。直到石料厂暂停作业时,河水又恢复清澈。

持续的抗议和举报,让两家石料厂停产。如今,少许小树苗正从采矿点裸露的岩石缝里努力破土。曾被石料厂的大卡车碾得坑坑洼洼的村道,已经修缮完毕,临近稻田的一侧安装了绿色的护栏。

但李思侠却因此背上了寻衅滋事的罪名。2019年2月,石泉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李思侠与村民张海成、魏智波以维权为幌子,采取网络发帖、信访举报等方式,多次寻衅滋事,并指控三人涉嫌恶势力犯罪。2019年6月,石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但犯寻衅滋事罪。

该案二审被发回重审。2020年8月15日,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对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三人主观目的证据不足,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无法排除合理怀疑。

8月16日下午,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当面向李思侠宣读不起诉决定书。但是她拒绝接收这份仍对她存有怀疑的不起诉决定书,希望检察院查清楚事实后,能给她一份排除怀疑的、完全无罪的不起诉决定书。

李思侠个子不高,她站在一群检察院工作人员面前,声调高昂,“如果有怀疑,你们去查,我要彻底的清白!”

女大学生回乡举报污染问题被控寻衅滋事,发帖28篇被关21月,如今终于等来不起诉决定

李思侠在西安的小区里。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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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侠的家乡是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双喜村,坐落在秦岭深处。在李思侠第一次举报之前,村里的石料厂无证开采矿石已有4年。

2009年,通过石泉县国土资源局招商引资,石泉县城关镇青山沟石料厂成立,并在青山沟两个采矿点开发石灰岩矿产资源。一份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后来发给县林业局的函件中提到,石泉县城关镇青山沟石料厂是十堰-天水高速公路的配套项目。

石料厂老板郭思荣将其中一个采矿点交给时任双喜村村主任邱兴银开采,两人雇佣双喜村的村民作为员工。

村民一度认为,村里有企业发展经济是好事情。但石料厂的卡车碾坏了村民集资修建的硬化路,引发村民不满。这是唯一一条连接着青山沟约90户人家和外界的村道。

2009年,双喜村村委会和石料厂达成协议,同意石料厂使用1.5公里的硬化路,代价是每年一次性缴纳2.5万元道路使用费,使用期暂定3年,石料厂需要负责后续恢复道路。

3年后,大多数村民不愿意石料厂继续使用村道。双喜村村民张海全回忆,当年,他的孩子上学前先穿上一套旧衣服,经过村道去县城的学校,到了校门口,孩子换下落了灰的旧衣服,换上干净的校服。

许多村民在村道上摔过跤。有村民骑摩托车,脸朝下栽进污水坑,整张脸变黑;还有人在摩托车两侧各挂一个装满香瓜的篓子,颠簸途中,香瓜掉了一路,有些碎了,其他村民帮忙跟在车后捡好的。

即使村民出3倍价格,县城的出租车司机也不愿意接送进出青山沟的乘客,因为村道的大坑小坑容易刮伤汽车底盘。

村民们开始过上和石料厂共处的生活——村民彭朝顺说,他家吃饭时,家门总是紧闭着,害怕饭菜会落了灰。但他会打开窗户,防止石料厂的爆破声把玻璃震碎。

炸药爆破山体时,村民陈文武家就像经历了地震:他的土坯房出现裂缝,屋顶多片瓦片掉落。

陈文武常年在外打工,家里只有妻子一人。他说,瓦片掉落后,一下雨,天花板多处漏水,妻子拿着大盆小盆接水。每年春节回家,他会爬上屋顶修瓦,但石料厂节后开工,瓦片依然会掉落。

陈文武回忆,他向村委会和石料厂反映多次的结果是,邱兴银会在每次放炮前,开车到他家门口,提醒他的家人离开房子,在屋外待着。但邱兴银始终拒绝和他协商房屋受损的问题,认为陈文武家是危房。

陈文武曾去石泉县安监局反映房屋受损的情况,安监局回复他称安排城关镇工作人员调查,但他没有等来调查的工作人员。他曾在信访办跟工作人员着急,说自己反映多次却没人处理,“我回去就拿锤子砸石料厂机械”。

邱兴银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承认,石料厂确实存在污染问题。他解释,他办厂是为了解决小部分村民的就业问题,“我是一片好心,没办成好事”。

有村民无法忍受青山沟的环境变化,选择去县城生活。为了孩子的健康,彭朝顺也带着两个孙子在县城租了一套房子。他的母亲年过九旬,不愿意离开青山沟,因为在县城住,她只能待在家里,出门总是迷路。

张海全也想离开沟里,却有更多现实的考虑:他要攒钱买房,攒钱供孩子上学。有次健康体检,医生建议他,不能再在粉尘过大的场所工作或生活,他才决定辞去石料厂的工作。


女大学生回乡举报污染问题被控寻衅滋事,发帖28篇被关21月,如今终于等来不起诉决定

开采矿石的车辆依然停在村道附近。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魏晞/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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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抗议的声音,传入了偶尔回家探望母亲的李思侠耳朵里。

她20世纪80年代初离开家乡上大学,后在西安一家国企工作。2013年,同事偶尔提起,陕南多个村庄开始发展旅游,带动经济,她联想到自己的家乡,有感而发,写下一篇呼吁恢复青山绿水的文章,发表到网络上。很快,她就接到了请她回双喜村配合调查的电话。

她那时还没有意识到这将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便回复对方,正在外地出差,“我把问题告诉你们,你们去调查就好,我不用在场。”

石泉县政府、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介入调查后发现两个石料厂均属非法开采,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石泉县公安局对邱兴银、郭思荣开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开山取石,毁坏林地400平方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各处罚4000元。

城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则组织了一次协调会,协调解决村民和石料厂的问题。双方约定,石料厂支付给受影响最大的16户村民共2万元污染费。

李思侠也到了协调会现场。村民代表回村告诉其他人,李思侠的文章推动召开这次协调会。

2015年,补办了相关手续的石料厂重新开业。村民发现,扬尘、炮震等问题又出现了。村民又想到了李思侠,希望李思侠能帮忙,彻底解决污染问题。

彭朝顺、陈文武、张海全把自家多年的生活状态告诉李思侠,他们认为,李思侠是村里第一个大学生,更懂法,说话能说到点上。张海全曾听过李思侠和政府部门反映情况,觉得李思侠更适合反映问题,“我和领导一说话就紧张,心里气愤,说得不好。”

陈文武和张海全在外打工,留在家时间较少,也没有其他家人有能力处理好这件事。他们发现,只要人不在家,污染问题就一直拖着,没法得到解决。最终,有约40户村民委托李思侠表达意见。李思侠总结,这些村民大多常年在外,或是不识字,需要有人帮助解决问题。

李思侠曾认为这是一件简单的事,和她曾帮助村民参谋高考择校一样,能很快解决。

她拍摄多张环境污染的照片和视频,给各级政府部门、媒体、环保组织寄信,还在论坛和微博上持续发表关于石料厂污染的文章。

每个信封里,她塞了10张彩色照片,以及一封描写了她印象中的青山沟以及如今村民生活的信件,她计算过,21元的邮寄费与每张3元的彩照打印费,每寄一封信,她要花约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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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李思侠的举报,2017年5月,石泉县环境保护局回复她称,现场调查取证期间,石料厂手续齐全,未发现有生产痕迹,矿山上没有开采机械设备和人。这和村民亲眼目睹的情形不同,郭思荣的石料厂虽因铁路工程施工暂停,但邱兴银的石料厂持续在开采石料。

多个村民告诉记者,每当有政府工作人员来调查,石料厂恰好在当天停工。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原石泉县环境保护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介绍,从2013年开始,他们一共收到15次村民举报或上级部门转办的情况反映,每一次都到现场调查过。

他解释,道路受损不在县环保局的职责范围内,而在环境噪声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的相关检测报告里,石料厂的噪声污染和扬尘排放都在国家规定范围内。采矿不存在水污染问题,村民的饮水问题系因石料厂挖断水管、水井,属于矛盾纠纷,不归环保局管。

因为该企业补办了相关手续,证件齐全,故村民要求关闭石料厂的诉求,超出了合理的范围,多个部门多次协调无法达成统一的意见。

时间越拖越久,问题仍然存在。面对村民的信任,李思侠一度感觉压力很大。和政府部门打交道时,她常被质疑不是双喜村户口的人,是“嫁出去的女儿”,却管双喜村的事。她的妈妈也曾经阻拦她,不要管这事。

多个村民写下书面委托书,委托李思侠帮忙向各级政府反映石料厂的污染情况,减少政府部门对李思侠的质疑。

他们用歪歪斜斜的字体,在委托书里表达了他们的困难,“多次找邱兴银他不理”“我想向上反映情况,但我不会说”“村道问题处理了好几年,每次都说明年翻修,结果一直处理到现在”。

部分村民开始模仿李思侠维权的方式。魏智波把李思侠写的文章打印下来,邮寄给各个政府部门。还有人直接跑到政府部门,当面反映情况。和石料厂打交道时,他们开始学会录音,保存对话内容。

2015年至2018年担任双喜村村主任的张先军观察到,村民护路的愿望逐年强烈,和石料厂的矛盾也越来越激烈。他也曾和石料厂沟通过,但是对方没有理会。

污染问题还在持续,有村民因此泄气。李思侠不甘心,鼓励他们,“再喊,再喊”。她自己也曾计划过放弃,但回到西安,又觉得应该坚持。她发短信鼓励村民:“只要我走进青山沟,环境问题就成了我的心结。我好像没办法放弃。”

有村民形容,李思侠习惯较真。李思侠不爱听这话,她认定了对的事情,就想坚持做好。她继续写信、寄信、发帖、跑政府部门反映诉求。

她越来越深地参与到环保维权这件事里。她的文章早期记录着石料厂作业对村民的生活、双喜村的环境的改变,到了后期,批评政府没有作为的篇幅逐渐变多。她认为,村民的诉求应该更早得到政府部门的回应和解决。

2017年10月,邱兴银出资,把村道加宽加厚处理,恢复了一部分村道,他计划修成后继续使用村道。当村民发现大卡车依然碾过村道时,他们商量,如果要阻挡大卡车路过,需要设立限宽水泥墩。

2018年1月,双喜村村民委员会作出《双喜村委关于维护村道的决定》,称将对双喜村主干道设限宽禁止重吨位车辆通行,以免双喜村道再遭损毁,并发布通告,停止石料厂对双喜村道的使用。


女大学生回乡举报污染问题被控寻衅滋事,发帖28篇被关21月,如今终于等来不起诉决定

石料厂开采的痕迹仍然没有办法恢复。两个采矿点的山体被挖了一大半,黑色的岩石裸露在外,少许小树苗正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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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喜村的污染问题在2018年迎来转机。

陕西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调研员佘永锋回忆,2018年5月,他作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督察组的一员,在石泉县青山沟石料厂执法督察时,发现该石料厂存在损坏道路、扬尘污染、污染居民饮水三个现象。

佘永锋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督察组到双喜村当天,石料厂没有生产,无法核实是否存在违规生产。他在现场看到,村道存在泥水,天晴路干后会有扬尘。而村民向他反映的情况里,道路受损、用水安全、扬尘污染均属环境问题。督察组责成石泉县人民政府针对村民反映的三个环境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2018年5月21日,石泉县人民政府针对此项问题召开专项会议。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在会议纪要里看到,会议明确相关企业不得使用超载、超重的运输车辆在村道上行驶,县水利局负责解决4户家庭安全饮水问题,城关镇政府协调2户家庭房屋受损问题,县环保局监督企业完善雨水收集、排放、沉淀设施等问题,把生产扬尘降到最低程度。

环境污染的问题正在逐步解决,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三人却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逮捕。

在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2月发布的起诉书里,李思侠多次发帖,强行索要赔偿费用。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共同实施的犯罪事实有,采用网络发帖、举报等方式,夸大石料厂环境污染、损毁道路的真实情况;先后两次擅自组织村民设立限宽墩,导致邱兴银的石料厂被迫停产;煽动村民在换届选举中为魏智波投票,影响选举正常进行。

因此,石泉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三人的刑事责任,并指控三人涉嫌恶势力犯罪。

李思侠对此在一审法庭上表达过异议。她认为,她在网络发帖是受村民的委托,没有冒用村民的签名;两次设立限宽墩是村民和村干部商议后实施的;她从没有冒用村委会的名义,也没有干扰换届。

多位村民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投票给魏智波,是因为2018年,支持村民保护村道的张先军因学历问题无法继任村主任,他们不愿意选择另外两个候选人,认为魏智波是高中学历,又支持护路,是合适的人选。

他们回忆,当时他们自愿选择魏智波,没有受到强迫、胁迫或收取任何好处。选票上,除了勾选两个候选人,他们还可以推选一个村民,于是在填空处填写了魏智波的名字。但最后选票未过半,无效作废。

2019年6月,石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犯寻衅滋事罪。2020年7月,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在案件审理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发回重审。

案件在审理的过程中,青山沟的村道修好了,石料厂停工。委托李思侠帮忙发声的村民,都认为李思侠的努力“有用”,“要不是李思侠,省里不会来帮我们解决问题。”

这个好消息传入了看守所。李思侠常躺在床上计划,重获自由后,她在沟口下车,步行走完这条已经修好的村道,“感受自己的劳动成果”。

2020年7月9 日,当离开看守所的李思侠重新踏上那条熟悉的路,很多东西有了变化:村道变宽,可以错车行驶;扬尘、饮水困难、噪音等问题在石料厂关闭后逐步解决。

李思侠兴奋地一边录像,一边对着手机自言自语,介绍村里的青山绿水。曾经委托她帮忙发声的村民在家里等待她,握着她的手说,“受苦了”。

21个月的关押经历,让李思侠变得更敏感、脆弱。她吃饭习惯喝几口冰啤,在看守所里,只能嚼着萝卜干喝水,想象自己在享受冰啤。她做饭变得重盐重油,因为看守所的食物少盐少油。

不起诉决定书的送达,让李思侠的情绪又有明显波动。8月16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宣读该决定书时,她一度激动得声音嘶哑地问对方,“把你们关进去21个月,你们愿意吗?”

送走检察院工作人员后,她一度对自己高声说话表示后悔,“太任性了,影响我的形象”。次日,她又在一个关心她案件进程的微信群里,发了三条语音,哭着请求群里的律师、媒体、环保公益人帮助她向上级部门申诉,希望获得一个法定不起诉的不起诉结果。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朱孝顶律师后续负责三人的申诉事宜。他解释,法定不起诉是指没有犯罪事实,属于绝对无罪的不起诉,而存疑不起诉是说明证据不够充分,不能证明犯罪行为。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存疑不起诉,意味着未来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提起公诉。

他认为,这是个绝对无罪的案子,不应该留下一个“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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