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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人,找不到人去法院起诉有用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30 01:13:12

生活是万花筒,生活更是一本难念的经,有时无奈,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但人找不到、联系不上是最让人无奈的。人找不到,诉讼还有意义吗?法院会帮助找人吗?

人找不到,及时诉讼还是很必要的。

及时诉讼的意义在于及时地固定权利,让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保护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人,对于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法律是不保护的。

在日常代理案件中,已经遇到多起诉讼时效、担保时效过期的情况。权利过期,回天无力。拿到了胜诉判决书最少,权利不会过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阶段,法院可以依据姓名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开户情况。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审判阶段法院不会去找人,而是依法公告送达

平时找不到人,也别想着开庭时人突然出现在法庭。当然,庭审时人到庭了,也是一件好事,从事实调查和案件审理程序上来讲都是好事。

当然人找不到、人不到法庭,法院的调查审理不会终止,只是会变得更加严格。民事诉讼法早已考虑到这一点,规定了公告送达的方式。法院通过张贴公告、登报等方式将诉讼事项、开庭时间、开庭地点予以通报,即视为有效地送达。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公告送达,只是比双方到场开庭的,多一个公告送达程序。而且2022年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把60天公告期缩短为30天,周期缩短了。

经法院公告送达后,可以缺席审理

法院公告送达,实践中看到的可能性比较低,但好处是对于一些东躲西藏、故意不出庭、躲避法院开庭的人来说,法院已经通过法定的方式将开庭信息送达,法院即可以采用继续开庭审理。

缺席审判和双方到庭审判的程序基本一致,只是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法院一般会采用普通程序(由法官或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查会更严格,对事实的查明也更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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