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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的人能不能找律师代理,不还钱,我要让他上失信名单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1 18:08:51

#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不还钱,就会上失信吗?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资本逐渐增多,百姓投资方式转向民间借贷,于是出现了大量的民间借贷案件,在这些案件里,能拿回欠款的屈指可数。许多当事人对拿回欠款已经不抱希望,仅希望欠款人能上失信名单,成为一个“老赖”,那么,只要欠钱不还,就会上失信名单吗?答案是未必。

王某跟马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3月,马某因生意周转向王某借款30万元,后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马某未能还款,王某多次索要未果,后马某就“失联”了,王某无奈来到律师事务所,在了解案件的风险后,就一个要求,那就是让马某上失信名单,当时律师也对王某进行了释明,显然王某已经愤怒到听不进去。

不还钱,我要让他上失信名单

开庭的时候,马某意外地来了,对王某的诉讼请求都予以认可,庭审非常顺利。判决生效后,代理律师及时申请了执行,因无财产现已终本。在这个案件中,执行法院仅是对王某进行了限高,并未将其纳入失信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由此可见,不还钱即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不当然进入失信名单,只要没有上述规定中的情形,一般不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那么,对于当事人来说,在进行借贷的时候,怎么降低风险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二、保存好转账凭证及收条;三、要求欠款人提供有效的担保。保证以上三点,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就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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