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找一个资深律师,南京资深刑事律师事务所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1 08:40:23

很多当事人觉得刑事案件都很严重,虽然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但是刑事案件分为轻微刑事案件、一般刑事案件及严重刑事案件,这其中,一般刑事案件是没有达到重特大刑事案件标准的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指的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指控涉嫌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中所保护的相应社会关系,常见的刑事犯罪主要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导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盗窃、抢劫、强奸、贩卖运输毒品等等。而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相应刑事责任,通过立案侦察审判并且给予相应的刑事制裁,主要体现为罚金、有期徒刑、死刑或剥夺政治权利等。


在这里,南京资深刑事律师徐义明律师,重点强调一下有期徒刑的相关知识。


刑事犯罪的量刑,从几个月到无期徒刑不等,判多久完全取决于犯罪行为的严重性,而判处的刑罚重,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为拘役,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有期徒刑。

当然了,有期徒刑的期限也可能会超过十五年,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如果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再故意犯罪,并有重大的立功表现的,缓期两年期满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而对于同一个人犯有多项罪行的犯罪分子,应当对其数罪并罚,在其所犯罪行的总和刑期以下和最高刑期以上的区间里,由人民法院酌情判定应当执行的刑期,有期徒刑的总和刑期超过三十五年的,执行的刑期最高不超过二十五年。


以上,就是南京资深刑事律师-徐义明律师整理的刑事犯罪的大致种类与处罚方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南京资深刑事律师-徐义明律师随时欢迎您的咨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