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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裁员纠纷律师,公司裁员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0 01:47:38

很多人在面临公司裁员时,心理状态就跟过山车一样,直到四处打听,最终确认自己不是被裁人员时才会真正松口气!如果得知自己不幸即将被裁时,心情就会非常焦躁,不仅寝食难安,而且对前途也会很迷茫,甚至还会自我否定。其实,郭律师在这里说句公道话——大可不必!因为大多数时候,公司要裁你,并不是因为你自己造成的。你此时要做的,可不是找个没人的地方徒伤悲、哭鼻子,而应该是冷静的取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拿钱走人!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不是吗?

当面临公司裁员时,律师11问11答,教你实用维权干货(上篇)

1、问:当你得知自己即将被裁员时,怎么办?

郭律师回答:当你得知自己即将被裁员时,千万不要表现得过于激动。试想,你如果表现得太过于抵触,让全世界都知道你有小情绪了,你还怎么悄悄取证维权?此时建议先不要给公司表态,就说要回去考虑一下。回家后,弄一本《劳动合同法》仔细研究研究,再去网上检索一下相关案例,或者咨询一下法律专业人士,做到知己知彼。

2、问:当部门领导或者人事跟你谈话时,应当注意什么?

郭律师回答:每次面谈或者电话沟通时,一定不要忘记录音。因为劳动者本身就处于相对比较弱势的地位,如果再没有其他证据支撑,那基本上就任人宰割了。但是也要注意录音的时候,有点话术技巧,别目的性太强,直来直去的提问题,公司闭着眼睛也会猜到你在偷偷录音。

当面临公司裁员时,律师11问11答,教你实用维权干货(上篇)

3、问:怎样录音取证,更具有法律效力?

郭律师回答:正常来讲,录音内容要能体现谈话双方的真实身份,能体现你的证明目的。一般来讲,前期跟公司沟通时,是录音取证的最佳时期。此时公司的破绽也是最多的,趁其不备录音往往能够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如果前期忘记录音了,记得谈话时引导公司,承认或者最起码默认你是被裁员、被辞退的事实,但是也别太明显,否则公司不会回答你太多问题。录音后记得一定要保存好录音的手机或者录音笔(原始载体),不要私自剪辑。

4、问:劳动者无法提供考勤记录怎么办?

郭律师回答:由于考勤记录基本都是在企业手中保管的,所以劳动者无法提供考勤记录很正常,但这部分证据属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据,由企业负责举证。劳动者要做的就是尽量在打卡时,或者工作时拍个照,定位之类的,以证明自己实际在某天出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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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问:劳动者手中没有留存劳动合同怎么办?

郭律师回答:众所周知, 如果企业没有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最长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赔偿。有很多劳动者明明跟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可是企业并没有交给劳动者一份,此时怎么办呢?此时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企业提供劳动合同,立竿见影,谁用谁知道。或者干脆以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提起劳动仲裁的时候一并主张双倍工资差额赔偿,公司肯定会乖乖地提供劳动合同。

6、问: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全都会受到法律保护吗?

郭律师回答:很多人有误区,觉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只要本人签字确认了,就是受 法律保护的。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有很多劳动合同的内容,都严格限制和剥夺了劳动者的权利,甚至有一些劳动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例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企业具有罚款权、企业可以无条件辞退员工而无需任何经济补偿等内容,都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普通劳动者一般无法甄别,究竟哪些内容会受法律保护,有哪些内容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建议 闲暇时间,多来读读郭律师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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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问:劳动者如何举证存在加班事实?

郭律师回答:对于大多数劳动者来讲,确实会存在额外加班,但是没有加班费的情形。这时候建议劳动者通过拍照、录音、录像、截屏等形式注意留存,能够证明加班事实的证据材料。因为劳动者有义务对这部分加班事实首先进行举证,以证明存在加班事实。

说句题外话:对于加班这个问题,郭律师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企业在你入职的时候明确告知你是单休或存在多久的加班,而且支付了相对同岗位较高的薪资,虽然这类情形确实也存在法律规定中的加班情形,但是我还是建议首先应当跟企业进行协商,不要冒然直接去投诉和仲裁企业,毕竟契约精神和诚实信用还是要有滴。

8、问:即将被裁员的时候,请假不予审批怎么办?

郭律师回答:在公司裁员这个心理博弈战和职场拉锯战中,最忌讳的是什么?就是旷工,为什么呢?因为只要员工旷工,公司证据确凿的话,就可以用合法的理由辞退这名员工。所以,千万不要未经请假审批,就擅自旷工。如果遇到真要非请假不可,但是公司还不同意的情况时,只要向公司说明正当理由,即使公司视为旷工,你也可以向仲裁庭或者法院释明请假理由的正当性及合理性。

当面临公司裁员时,律师11问11答,教你实用维权干货(上篇)

9、问: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N+1赔偿?

郭律师回答:有很多劳动者误以为,只要是企业跟自己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就是“N+1”赔偿,其实这是不对的。因为只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且没有提前30日通知的时候,才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俗称“代通知金”)。

10、问:被企业裁员,劳动者可以主张2N+1赔偿吗?

郭律师回答: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是没有2N+1赔偿的。也就是说被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了,只能主张2N的经济赔偿金,企业自愿给付更高金额的补偿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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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问:劳动争议案件有必要聘请律师吗?

郭律师回答:我认为这个问题也不能一概而论,因为每个劳动者对法律的理解能力和应用能力都不一样。如果你的诉求简单明了,且证据充分,此时可以独立完成。但如果你的这个争议纠纷,疑难点较多,较为复杂,甚至还有一些难以把控的不定因素时,还是建议咨询一下专业律师。有的人可能觉得,咨询几个问题就花咨询费不值当。但是殊不知,律师简短的脉络梳理,很可能就会让你避免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或者能够帮助你得到更多的补偿或赔偿。毕竟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有时候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也是睿智的一种体现。

当面临公司裁员时,律师11问11答,教你实用维权干货(上篇)

说来惭愧,郭律师由于前段时间写文章用力过猛,写文章写伤了,再加上粉丝量和阅读量始终没什么起色,所以懈怠了一段时间,非常愧对支持和信任我的读者粉丝们。但是我也及时调整了写作心态,争取创作更实用,更接地气的文章给大家普法交流,我是@郭飞律师,一个让法律变得有趣、易懂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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