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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可以讲价吗,律师的当事人原则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0 01:25:14


当事人对待律师的五个黄金法则

生活中必须有两个朋友,一个是医生,一个是律师。李嘉诚先生曾说:“没有律师的意见,我都不敢在合同上签字,离开律师,我什么都做不了。”随着法治中国的拨节之势,恐怕日后与律师打交道的日子只会多不会少了,因此,笔者总结出当事人对待律师的五个黄金法则,以备大家不急之需。

一、相信法律——惟有法律才是你的保护神

法律是治国重器,是道德的底线,是人的生活一般适用的规则系统。无论你是当事人,还是律师,都应忠诚法律。在参与民事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在触犯法律最后一道防线时的罪与非罪,惟有法律才是你的保护神。

二、相信律师——可以相爱,但不相杀。

1.认真听取律师对案情的分析,不要与律师过多讨论案情。有的当事人总想与律师就案情进行多次讨论,还要假设各种可能性质问律师如何应对、处理?以为如此这般会对律师在办理案件时有所帮助,这完全是当事人一厢情愿,律师只在错综复杂的案件事实中发现法律关系或者请求权基础,抽丝剥茧般去繁就简地直接解决问题,律师是专业法律思维,而当事人是生活常识思维,一般情况下讨论过多,只会徒劳无益,在不经意中还增加了律师的时间成本。

2.不要习惯性地指使律师按你的思路处理案件。有的当事人本身就是生活中的强者,走到哪里都带风的那种。他(她)们请律师不是要听取律师的专业意见,而是把律师当作他(她)们的傀儡,他(她)们不懂得什么是术有专攻,你跟他(她)们就案件进行法律分析,他(她)们根本就不予理会,还要求律师采用他(她)们在业务上的手段在庭上庭外去解决法律问题。如果你是这种当事人,那么笔者建议你不要找律师,找个公关经理更加妥善。

3.不要把自己对法律的理解或者道听途说的观点强加给律师。实务中,层次越高的当事人,越是尊重律师,他们一旦谈妥、付清了律师费,似乎就做了甩手掌柜。律师你不找他,他好像没有请过律师你一样。反之,情况就倒转过来了,他(她)们今天在微信朋友圈或者明天在某公众平台看到了一篇文章觉得很好,就会第一时间转发过来,并慎重其事的叮嘱道,律师你好好看看;还有的当事人立马拉一个群,群名就叫“法律学习群”,来!律师我们一起学习法律;明天他(她)们不知道从哪里收到的风,审理这个案件的是某某法官,据说是对方当事人的七大姑八大姨什么的,律师你认不认识?还有的当事人,在A地N年前的一个民间借贷案件,法院支持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利息”,到了今天B地他还硬要律师在代理他的一个合伙协议纠纷案件的起诉状中,写上“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某某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利息” 的诉讼请求,你说这个让律师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4.一般情况下,律师不主动找你,就尽量不要打扰他。律师手头的案件多不多,会因人而异,但律师忙碌到全年无休是大家首肯的,还有就是律师手头上绝对不只你一个案子。律师在撰写文书、开庭、会见、阅卷,都是坐静静地进行,时间分配上也是根据开庭先后安排,忙而有序。但有的当事人,一想到点什么了,就狠不得第一时间就从律师这里拿到答案;一看到点什么,似乎发现了新大陆,就迫不急待地要和律师分享;甚至于,一时没有接听电话或回复微信,有的当事人就调侃他的律师是不是最近染上了新冠病毒被隔离了......

5.听清楚律师对你讲什么,而不是你要对律师说什么。这个似乎与前面几个议题相关,但笔者还是要特别强调一下,当事人虽然陈述案情(事无大小、巨细)很有必要,但一定要在律师听完你对案情的陈述后,听清楚律师对你讲什么,而不是你要对律师说什么。


当事人对待律师的五个黄金法则

三、把案件事实尽可能讲清楚——必须的。

有一张图示很清楚(我的理解),当事人生活中遇到纠纷时,脑子里想的理由就如大海,到了嘴上就是一条河(事无巨细、有用没用的,倒豆子一般滔滔不绝......),但给出的只有一桶水这么多的证据(那怕律师相信当事人所说全部属实,但这些客观事实,只在有证据支撑的情况下,才能上升为法律事实——成为裁判的依据),这其中有用的水仅一杯子这么多(律师通过专业归纳得出,有!就是不少了哈),(最终是法院说了算)到了法院可能采信的仅是那么一小滴(水)(所以,很多当事人认为自己满打满算会赢的官司,为什么到了庭上就不明不白地输了?)每一个案件裁判都是基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正确适用法律的结果,当事人想要的,只有在律师的帮助下,才有可能最大化得以实现。因此,实事求是地、毫无隐瞒地,包括但不限于把时间、地点、人物、发生了什么?原因、结果怎样?有利的不利的,对律师讲清楚,不夸大、不歪曲、不情绪化,且不要对事实进行判断,对!只就案件事实陈述,不要夹杂任何观点。这就是当事人你要做的——尽可能把案件事实讲清楚。

四、不要找律师退费——你买的是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

委托律师就是要打赢官司(防范风险)。这么说,恐怕没有人会反对,但是,在专业人眼里并非如此,律师提供的是法律服务,赢需要委托律师,那怕这个案子注定会输你也需要委托律师。为什么?法律专业性强,民法是万法之母,刑法博大精深,当你遇到的是刑民交叉案件,这其中的复杂环节并非你当事人自己所能驾驭,正如前文所说,你那一如大海般毫无头绪的脑子里,需要律师以专业的法律逻辑思维,为你厘清可能会被法院采信或采纳的那么一滴水珠(辩点或者答辩意见),以在法庭上为你的合法权利据理力争。赢时可以酣畅淋漓,输了也会明明白白,说不定还可能力挽狂澜,反败为胜。这是一个漫长而又复杂的过程,律师倾注了全部的心血,你看不见,摸不着,但你不能就认为,赢了,这个案件本身就会赢的;输了,你这律师太垃圾。甚至还闹着退费,实务中,找律师退费的当事人毕竟是少之又少,再说,该不该退费还得看合同,和你所提出的理由?

五、你要请的律师都有——各花入各眼。

有同行说,还价不接单,欠钱不起牌,这一点应当得到当事人的尊重。甘地也做过律师,他在自传里说:“在确定收费额的时候,我从来不将胜诉当做额外条件。不管我的当事人是胜诉还是败诉,除了该收取的费用外,我不多收也不少要。”圣雄尚且如此,就别妄议我辈同行有什么不妥当了。律师不是天使,这律师费该怎样收就怎样收。

笔者认为,在遇有纠纷时或者需要解决法律问题时,经济条件允许的当事人,那怕你远在祖国的边陲小镇,但只要你愿意,就可以去到帝都请个律师为你披征挂帅;经济条件不允许的当事人,就地找个律师也可以将就将就,不至于被对方按在法庭上摩擦。时下中国律师有四十万之众,人才济济,群贤毕至,各花入各眼,当事人要稳住阵脚,莫慌!你要请的律师都有。(本文非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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