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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找合同审查律师费用多少,做生意你必须知道关于采购合同的注意事项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8 16:53:26

大部分企业都涉及采购环节,或是采购设备原材料,或者向其他企业或个人供货。采购合同的审查对于公司来说就尤其重要,今天小道就就采购合同的审查要点给大家做一个审查清单,赶紧拿着清单和自己的采购合同核对吧!

首先我们需要审查合同签订的主体

  • 合同主体是否适格
  • (审查供方)供方有无供货能力,有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
  • (审查需方),需看有无付款能力,有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力。
  • 其次,需要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查,该合同通常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 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 商品的品种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
  • 商品的规格应具体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
  • 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国家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

*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审查要点一:注意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

  • 是否有故意不写产品全称,或混淆产品品种的情况;
  • (审查供方)不写产品牌号和商标,想达到以次代好的目的;有的供方不写产品规格型号,企图交货蒙混过关;还有的供方不写生产厂家,想用价低的档次差的产品供货,都需要引起注意。


审查要点二:注意审查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

  • 应当避免合同双方签订者对产品数量或计量方法故意约定为该企业的标准或计量方式。产品的数量应以国家统一的标准计量单位表示,没有统一计量单位的,产品数量的表示方法由双方确定,但必须具体明确,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计量概念表述,如一件、一箱、一打等,应对双方使用的计量方法作出具体解释,如一件、一箱、一打等的表示,具体包括的产品数量是多少。
  • 注意查看是否供方不写随机备品或配件工具的数量。防范方法是要写清随机备品数量。并将上述用品的供应办法、时间也写清楚。

(2) 商品的质量和包装

  • 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凭样订(交)货
  • 对于残次品的出现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标准。
  • 对实行保换、保修、保退办法的商品,应写明具体条款。
  • 对商品包装的办法,使用的包装材料,包装式样、规格、体积、重量、标志及包装物的处理等,均应有详细规定。


审查要点一: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

  • 是否不明确约定质量标准
  • 成套产品的,不写附件的质量标准。
  • 看样订货的,不封存样品


审查要点二:审查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

  • 是否存在供方不写或不明确约定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也不写费用负担,以达到简易包装省钱省力的目的。在审查时就要注意看是否写清包装物、包装标准、包装标签的内容等。对包装物的供应、回收费用负担也要写清楚,以免出现纠纷。
  • 包装不善引起货物损坏的责任约定是否清楚等。

(3) 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

  • 商品的价格要作具体的规定,规定作价的办法变价处理等。
  • 规定对副品、残次品的扣价办法
  • 规定结算方式结算程序

审查要点一: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及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 在买卖合同中不写单价,逃避物价检查,并为偷、漏税创造条件。
  • 是否存在只写金额数量,不写币种。
  • 是否存在故意不写清交货方式,以达到不承担风险责任的目的,也为纠纷管辖设下埋伏。
  • 是否写清交货地点和方式,代办托运的时间。
  • 是否写清运输工具和运输路线等。

审查要点二:审查是否约定结算方式。

  • 在买卖合同中不写结算方式和期限,或只写结算方式,不写结算期限。以达到延长付款期的目的,这是买卖合同常存在的陷阱。
  • 若是分期付款,还要审查是否写清每次付款的日期和确切数额

(4) 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

  • 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交通运输条件等确定。
  • 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货方式是送货、代运,还是自提。

(5) 商品验收办法

  • 合同中要具体规定在数量上验收和在质量上验收商品的方法、期限和地点
  • 审查要点:审查合同中是否约定验收或者检验的标准、方式、日期。
  • 在买卖合同中容易存在的陷阱是供方不写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或将提出异议的期限订的过短。
  • 是否明确规定货物的验收办法,特别是容易发生质量纠纷的地方,必须明确约定。
  • 是否明确载明:验收的时间;验收的方式;验收的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当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 是否指定专门的负责人/验收人,负责人是否有企业明确的授权,该负责人的签名是否能代表公司。实务中对于负责人纠纷也是比比皆是,往往在证明联系人是公司实际委托的负责人上需要付出非常大的举证精力。

(6) 违约责任

  • 签约一方不履行合同,必将影响另一方经济活动的进行,因此违约方应负物质责任,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
  • 供应者有以下三种情况时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①不按合同规定的商品数量、品种、规格供应商品;②不按合同中规定的商品质量标准交货;③逾期发送商品。
  • 购买者有逾期结算货款或提货临时更改到货地点等,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审查要点:审查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 不写违约责任,或将违约责任写得过轻。
  • 是否写清解决纠纷的方式,是仲裁、还是诉讼及确定纠纷的管辖地等。
  • 是否将违约责任具体约定。最好把对方每项义务不履行的违约责任都分别写清,以钳制对方,使其正确、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

  • 合同中应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 通过什么手续来变更或解除合同。

(8) 审查合同落款、署名、盖章等方面

  • 写明签名人是法人代表,还是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委托代理人。
  • 是否存在不盖公章或盖的不是公章,用没有备案的合同章甚至业务章,或盖上了分公司或公司下属部门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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