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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找刑事律师委托流程,律师证领取流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8 16:51:47

最近,

小编的朋友圈“沦陷”了!

咋回事?

“领证”之后,如何成为一名律师?点击求解!

原来,

小伙伴们梦寐以求的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陆续发放了!

大家纷纷在朋友圈“晒证”~

小编在这儿恭喜各位啦!

“领证”之后,如何成为一名律师?点击求解!

“领证”的小伙伴,

你是否有个律师梦呢?

不过,想要成为一名律师

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哦!

到底需要什么条件?

经历哪些流程?

现在就跟小编去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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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以北京市为例,仅为简单示范,且部分地区在实习考核时还需进行面试考核。各省(区、市)具体流程以当地律师协会要求为准哦~

★提示①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不得指使或者放任实习人员有如下行为:

(一)独自承办律师业务;

(二)以律师名义在委托代理协议或者法律顾问协议上签字,对外签发法律文书;

(三)以律师名义在法庭、仲裁庭上发表辩护或者代理意见;

(四)以律师名义洽谈、承揽业务;

(五)以律师名义印制名片及其他相关资料;

(六)其他依法应以律师名义从事的活动。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向准予其实习登记的律师协会报告。律师协会应当给予该实习人员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实习,收缴实习证,并给予其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

(一)私自以律师名义从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二十三条所列违规行为的;

(第二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不得指使或者放任实习人员有下列行为:(一)独自承办律师业务;(二)以律师名义在委托代理协议或者法律顾问协议上签字,对外签发法律文书;(三)以律师名义在法庭、仲裁庭上发表辩护或者代理意见;(四)以律师名义洽谈、承揽业务;(五)以律师名义印制名片及其他相关资料;(六)其他依法应以律师名义从事的活动。)

(二)不服从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监督管理的;

(三)不能按规定完成集中培训和实务训练项目的;

(四)擅自中断实习活动的;

(五)有其他违反实习管理规定或者损害律师职业形象行为的。

★提示②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应当自收到考核合格意见之日起一年内,按照规定程序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律师执业。逾期未申请律师执业的,区别下列情形予以处理:

(一)超过一年但未满三年申请律师执业的,应当由律师协会重新对其进行考核;

(二)超过三年申请律师执业的,原实习考核合格意见失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为期一年的实习。

★提示③如果相关证明材料有作假情况怎么办?

实习人员凭不实、虚假的《实习鉴定书》、考评意见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或者采取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律师协会考核的,由负责实习考核的律师协会撤销对该实习人员出具的考核合格意见,该实习人员已进行的实习无效,并给予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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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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