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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过户找律师代理风险大吗,从百亿集团创始人遗产被律师独吞看代持风险若干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8 09:12:25


事情来源于赵龙的一篇微博:

从百亿集团创始人遗产被律师独吞看代持风险若干

微博博主是赵龙。

赵龙是谁?

鲁南集团创始人赵志全的独生女儿。

事情原本不复杂,过程却复杂而又眼花缭乱。

鲁南集团创始人赵志全临终前托孤给家族律师,原本是将他所有股权留给自己的独生女儿。怎么也想不到他去世后,律师一番神操作,将股份变成自己的。赵龙坚持打官司四年,终于,东加勒比海最高法院认为,律师夫妇严重违反信托条款,赵龙有权追回案涉股权。

不知道这是不是首例律师侵吞信托遗产案例,但是纵观案件始末,我们会发现,信托人的初衷再美好,也防御不了身故后的变化;对信托以及其他工具的认识再深刻,也未必能妥善使用;对第三方公司或者个人的实力与资信再调查,也难以防控变幻莫测的人心。

比如这个案件。作为鲁南集团的关键创始人,具有超前的眼光和超强的经营管理能力,87年开始承包制药厂,用2万元贷款起步,27年时间把一个净资产不足20万元的小厂,建设成一个净资产60亿元、年缴税9.2亿元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制药集团公司。赵志全不仅抓住了机遇,也确实有过人的眼光。为了让鲁南制药享受中外合资的税收优惠,90年代赵志全委托海外公司代持公司25.7%的股权,之后该股权交由国内一线某知名律所合伙人王某夫妇在美国设立的凯伦公司,再交由该律师家属魏某(美籍)的安德森公司代持。

由此埋下了伏笔。

2014年11月8日,经魏某签字,赵志全表示将名下安德森的股权转移给赵龙,并在11月14日弥留之际,对王某发出了依据他和魏某之间的信托协议,结束信托关系,并将信托资产过户给赵龙的指令。

2014年11月14日,赵志全去世。

2018年,鲁南制药产值122亿元,营业收入105亿元,上缴税金13.1亿元。

截至2021年,鲁南制药品牌价值达121.91亿元。

赵志龙去世前曾数次指示律师王某及其妻子魏某,表示将自己所持有的安德森的股权及该公司名下财产全都转让独生女赵龙,也授权女儿赵龙行使“赵氏信托”下的所有权利,而这些协议赵志全、律师夫妇和独生女三方都签过字。

而律师做了什么呢?

先是建议赵龙做一个家庭信托,被赵龙拒绝。

于是在2015年,未告知赵龙,魏某分别向其与丈夫王某新设立并持有的嘉德价值投资公司,以及中智投资控股公司转移安德森公司90%和10%的股份。

2016年,王某又新设恒德公司 ,担任唯一股东和董事。魏某设立“菩提树信托”,指定恒德公司为受托人管理嘉德公司持有的安德森公司的90%股权,原始受益人是赵龙与王某女儿。而王某作为信托保护人有权增加或移除受益人。

为什么说神操作呢?

因为普通人根本就不敢,或者不懂怎么操作,才能把人家委托的资产变成自己的。

因为王某夫妇一个是律师,一个应该是商界精英,如此的一番折腾,就让王某对这25.7%的股权拥有了控制权:转移出来,改变代持身份,然后怕说不过去,先让赵龙看到点希望,实际上,王某的有权增加或者移除受益人这句话,一定会在他自认为安全的情况下,把赵龙的受益权剥夺。

赵龙也不简单,毕业于北大法学院。之后与王某夫妇,无论是对簿公堂,还是在鲁南制药公司股东会上的辩论,都显示出赵龙的专业和坚持。也一度成为被告。打官司的过程漫长而又曲折,其中艰辛,只有当事人才能体会。

据悉,王律师也是法学毕业生,在金融行业工作多年,参与了多起家族信托的设立。

最终败在了同门手下。如果不是蛇心不足,会发生这样的事么?

发生了这件事,王律师的职业生涯还能继续么?

先不提这些了,我之所以关注这件事,是因为我也圈内人。之前也一直在规划富人的财富选择。也曾建议有实力的富豪采用保险加信托的方式做家族财富传承。富人呢,身家亿万,如何避税传承,指定传承,让受益人按照自己的意愿领取他的所需?所以我们的规划是终身寿险加信托,根据年龄不同,杠杆比例几倍几十倍的传承下来,根据指定机构和信托协议,让自己关心的亲人指定享受信托资金。

信托呢,大家可能不太了解。但是梅艳芳大家都知道。2003年梅艳芳去世。去世前,考虑到母亲和兄长姐妹都没有理财习惯和能力,于是选择信托。香港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梅女士的母亲和侄子、侄女作为受益人。信托财产主要为现金,也包括一些不动产、股票和金融资产。

那么,信托到底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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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就是信用委托,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当事人,即投入信托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受益于人的受益人。信托业务是由委托人依照契约或者遗嘱的规定,为自己或者受益人的利益,将财产上的权利转给受托人,受托人按规定条件和范围,占有、管理、使用信托财产,并处理其收益。

看完了这段解释,我相信有很多人和我有一样的想法:万一受托人不靠谱,失信呢?

不是我们太阴暗,确实是现代文明进步,人类进化,心思活络了,商业的味道浓了,追逐金钱的欲望强烈了,道德的底线淡化了,而可信的人不多了。

比如这个案例,赵志全很聪明,但聪明人也有失手的时候。首先说代持。代持也有风险,最大的风险就是,对方的道德风险,把自己的财产交到别人手里,万一对方背信弃义,就很可能鸡飞蛋打。

然后说信托。他选择的是遗嘱信托。但是信托机构选择了海外公司,偏偏又缺乏很好的监管,让一对夫妻心生歹意联手做套。也是所托非人啊。所以你看,选择信托,要选择好对的机构,否则,就等于把自己的财产拱手白送,对不对?

当然,也不能因噎废食。遗嘱信托还是有他的好处的,比如,防争端,防侵占,防挥霍,防税收,防风险,传承财富。

古今中外,太多的富人传承故事,都让我们看到了很多,有睿智的安排,比如梅艳芳,戴安娜对家人,子女的保护;有狗血剧的情节,比如侯耀文去世两年骨灰无法下葬,比如香港富豪龚心如因为丈夫身故后和公公争家产打官司,打赢了,还没等从胜利的喜悦回过神来,两年后撒手人寰。自己的财产本来立遗嘱给华懋慈善基金,结果因为一个风水大师的搅局,让后人看了多年的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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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呢,再好的安排也漏洞。

再值得信任的人,也可能有背叛你的时候。

那么,信托究竟该如何做呢?

小编有几句心得,送给有缘的读者:

一是自己要专业,要精通。

二是多咨询,多考察,再决定。

三是鸡蛋不放到一个篮子里。

四是即便选择,也要选择另外一份备胎,建立监督机制。

五是尽可能提前安排,尽量不要等遗嘱生效再把资产装入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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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人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所有的故事也不可能一模一样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还是具体事具体分析。

风险无处不在,而人生的乐趣,也在解决一个又一个风险中。

一起,乐在其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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