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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和派出所打官司,对于警察处理的我不满意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7 23:37:01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昆明警方有这样一支队伍,他们是警察队伍的“啄木鸟”和“护林员”,也是警务工作的“千里眼”和“顺风耳”……一起来听听他们的故事吧。

头戴白色头盔,上面印有“督察”二字,这是督察队伍最明显的标志。

若您对警察不满意,请找他们……

警务督察支队民警工作场景

2002年昆明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正式成立,在昆明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警务督察支队紧紧围绕各个时期公安中心工作和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全方位督察工作。

对内,他们负责监督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对外,他们公开接受群众的24小时监督,全力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提升人民警察职业荣誉感。

2019年11月,昆明市公安局率先成立举报投诉中心,在全国首创举报投诉工作走向前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根据举报投诉的具体事项,联动市县两级,各部门警种横向协作,对事实清楚、情况简单的投诉案件,当场调度办理解决;对正在发生的投诉案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快速处置,同时引入公职律师,对群众不了解相关法律和公安执法办案程序引发的举报投诉,进行现场解答。

若您对警察不满意,请找他们……

警务督察支队民警工作场景

2021年,举报投诉中心获得了昆明市“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维护民警的执法权威,也是警务督察的重要工作。人民警察作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力量,在正当执法过程中,拥有法律赋予不容侵犯的执法权威。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是一项重要的“暖警爱警”的警心工程。

此外,昆明市公安局还聘请了人大代表、法律工作者、政协委员、人民教师等社会各界人士,共同组成社会警务监督员,开展“开门评警”,通过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架起了昆明市公安局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若您对警察不满意,请找他们……

警务督察支队民警工作场景

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警务督察支队对“百日行动”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4次专项督察,同时组织各个警种组成若干支专项督查组进行驻点督察,对发现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实时督办,有力地推动了“百日行动”的开展。

近年来,警务督察支队被公安部授予集体一等功,被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授予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4次。

昆明市警务督察队伍,将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初心,用铁一般的作风和担当,为全力推进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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