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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小官司找律师有用吗,打医疗纠纷的官司请律师重要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7 12:33:59

做了这么多年的医务管理者,也处理了许许多多的医疗纠纷。实践中,只要医院管理者一提出建议走法律途径,患者或者家属一听到‘打官司’,去法院起诉往往十分抗拒,火气就上来了。在人们的印象中,打官司是一件费事费脑费钱费事,甚至涉及公平性的问题。其实大多数的官司也确实是这样,但是医疗官司有它的特点。和谐社会,在这里不是鼓励社会一发生医疗纠纷就想着打官司,能调解就调解吧,本来世界上就不存在绝对公平的结果。

第一、要不要请律师。我的建议,可以不请律师。为什么呢?请律师,首先就是律师费用的问题了,当然这个费用可以千差万别,有的固定费用,有的按标的比例。但是费用不会低,在实践中,我遇到一起纠纷,医院被判了100万左右,律师费竟然达到30、40万,到最后患者家属竟然不给律师费用,两人又打起官司了。我的建议,可以不请律师。我的观点,绝大部分律师关于医疗纠纷起诉状水平都高不到哪里去,在实践中,我们收到的律师起诉中看到的一些描述医疗过错内容甚至哭笑不得,为什么,绝大部分律师也没有医学背景啊,他也不懂医疗啊,你想他能帮你提出什么医疗过错在哪里呢,隔行如隔山。但再烂的的起诉状也不影响可以到法院起诉。找有医疗背景的律师可以吧,我建议,也没必要,夸张一点说,医疗这个行当,甚至可以说隔专业如隔山,对于一个骨科医生你叫他给你看儿科方面的治疗过程,他又有什么把握说哪里有问题呢。请不请律师,对法院判决影响不大,下面就会解释一下。

第二、公平性问题。利益冲突只是你跟医院之间。这里不是说大家去怀疑国家的司法公正的问题。司法公正首先是过程公正,但是你不得不考虑人的问题,法官水平问题,甚至是涉及腐败问题。首先是腐败问题,我认为,如果你是跟公立医院之间的纠纷,腐败问题在医疗纠纷判决方面是基本不存在的,因为公立医院院长不可能为了公事而私底下跟法院有什么牵扯。过程公正,正如我之前说的,医疗官司是专业官司,你不懂医疗、法院法官也不懂,法官唯一判决依据基本就是鉴定结果,鉴定结果法院基本也是干预不了的,这个可以放心。在这方面,法官的水平对判决结果影响不大,考虑到患方的情绪(法官也害怕遇到精神偏执家属,弄个袭击公务人员就糟糕了,当然这个本人推测的)、地位(社会往往认为患方是弱势群体),我感觉,在司法实践中,判决往往是偏向患方的。

第三、起诉流程。起诉开始就是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证据就是之前我说的主要是病历。写个起诉状,也不难,网上下个模板,不外乎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事实和理由:就是谁谁就诊时间、地点、治疗过程(可以参照病历出院小结),你认为哪里有错,一般人会认为延误治疗、观察不及时、治疗措施不当,根据实际可往这方面写,有些人喜欢加点个人感情色彩的语言,这也无妨的,法院一般不会给你“退稿”。诉讼请求,你想要赔偿多少,你就写吧,反正最后法院会根据法律相关赔偿标准给你算得一清二楚。

下一步一般就是等法院通知双方开庭,是否同意协商,一般双方都是不同意的,法庭上,你就把你感觉医院哪里做得不对,说就是了。下一步法官可能说双方协商不下来,就是医疗鉴定了,再往下就是根据鉴定结果判决了。鉴定结果肯定是一个责任大小及参与度问题,这往往是一个区间,譬如10-30%,在法庭上你就肯定会往30%说了,在实践中,法院往往是就高不就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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