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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工伤赔偿找律师,工人工地热射病死亡责任划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7 03:49:18

中秋已过,广东各地仍是持续高温晴热天气,预防中暑不可懈怠。劳动者一旦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中暑,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数据显示,从2017年至今,广东省诊断为职业性中暑的有142例,其中包括40例热射病,占比近三成。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工作中罹患热射病想要认定为工伤却并非易事。实务中,一方面,热射病患者对职业性中暑申请工伤的认知不足;另一方面,职业性中暑取证难度大,从而导致劳动者工作中罹患热射病被认定为工伤的并不多。

案例

打包工因热射病去世,要先诊断职业病才能认定工伤

入夏以来,一线劳动者因高温劳动引发中暑的情况时有发生。

据媒体报道,6月初,广州一名32岁的快递员在闷热的仓库里整理快递时突然昏倒,专家会诊后确诊为热射病。该快递员昏迷一个多月未醒,大脑损伤严重。7月22日,广州一名54岁建筑工人在工地晕倒,被诊断为热射病。由于病情危重,患者多器官功能衰竭、中枢神经受损,经过一周的抢救治疗才苏醒,后期康复的时间比较漫长。8月29日,佛山顺德一名环卫工人因重度中暑晕倒在马路边,幸亏现场急救及时,送进ICU救治后,转危为安。

相比之下,42岁的陈泰(化名)就没有那么幸运了。陈泰是东莞常平一家电器公司的打包工,7月26日晚上8时左右,陈泰在加班期间因突感身体不适,向主管请假后自行回到公司宿舍休息。一个半小时后,工友下班回到宿舍发现陈泰躺在床上昏迷不醒,呼之不应,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由120救护车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陈泰送医后被诊断为热射病,血液温度高达42℃。7月29日凌晨,陈泰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陈泰于7年前入职,公司有为其缴纳社保。在陈泰死亡后,其家属第一时间与公司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协商未果。随后,陈泰家属想到了申请工伤,但陈泰是在宿舍被发现,且是入院48小时后才死亡,直接工伤认定希望渺茫。在律师的指引下,陈泰家属决定走职业病诊断之路,于8月9日向东莞市职业病防治中心申请职业病诊断,并提交了陈泰高温作业的证据,包括当地气象部门录得当天常平镇出现高温天气(最高气温达39.6℃)、工作场所没有遮挡、二楼工作车间也没有空调降温等。

目前职业病诊断仍在进行中。一旦陈某被确认为职业性中暑,其家属即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认定为工亡,赔偿金额或将拿到近百万元。

调查

热射病患者难以认定工伤,认知不足、取证难是主因

据了解,中暑根据病情程度分为先兆中暑、轻症中暑和重症中暑。重症中暑包括热痉挛、热衰竭和热射病,其中热射病是重症中暑最严重的类型,一旦发生,死亡率极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户外作业行业的劳动者是热射病的高发人群。

那么,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作业发生中暑,被临床诊断为热射病等,能申请工伤吗?

“答案是肯定的。”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律师管铁流介绍说,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中暑”属于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职业性中暑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场所的高温和热辐射作用下,人体体温调节功能紊乱,从而引起以中枢神经系统和循环系统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职业性中暑又分为热痉挛、热衰竭、热射病3种类型。

管铁流表示,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发生中暑后,首先进行职业病诊断,认定劳动者的患病与职业环境有关,之后向人社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认定后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再通过工伤鉴定,最终确定工伤赔偿的具体数额。

然而,实践中,劳动者一旦发生职业性中暑,想要认定为工伤并非易事。根据澎湃新闻对2013年至2022年间的206个劳动者热射病纠纷案件进行的分析,仅有19%的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能得到工伤赔偿。其余均只能作为一般人身损害案件得到民事赔偿,无法通过劳动法申请仲裁。

两年前,东莞某法律咨询公司负责人颜泽林曾帮助过东莞一名中暑环卫工成功诊断职业病。在他看来,相较于尘肺病和职业中毒等常见职业病而言,一方面,劳动者对于中暑可以申请工伤的认知不足,很多人不会联想到原来中暑还可以申请诊断为职业病享受工伤待遇。另一方面,工作场所高温证据自然消失太快,增加了职业性中暑的取证难度。此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是进行职业病诊断的前提,但是很多高温作业劳动者都是打零工,往往还会陷入劳动关系认定难的困境。

专家建议

劳动者应及时保存高温职业暴露史证据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每年广东省诊断为职业病的总体数量为800例左右,其中职业性中暑平均不到30例。数据显示,2017年至今,广东省诊断为职业性中暑的有142例,其中诊断为热射病的有40例,近两年广东省未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的有5例。“实际数量应该远不止,但因各种原因没有诊断。特别是很多在工作中中暑的劳动者还没有进行职业病诊断的意识。”

省职防院表示,在职业性中暑的诊断工作中,临床明确诊断为热射病的患者,其“发病前有明确的高温职业暴露史”是职业病诊断最关键依据。而实践中难以被诊断的主要原因为:1.职业史认定存在争议;2.发生中暑时劳动者未有意识提请职业病诊断,临床病历资料保存不足或临床病历资料未能清楚描述与高温作业相关,往往过后较长一段时间想诊断时因资料不齐全难以诊断。此外,部分虽然临床诊断为热射病,且发病前有高温职业暴露史,但其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结果等临床表现,症状严重程度甚至未达到《职业性中暑的诊断》(GBZ 41—2019)中暑最轻等级——热痉挛程度的诊断要求,仅能诊断为“中暑先兆”。

省职防院提醒劳动者,劳动者在发病时或症状稍缓解后应及时向诊断机构提出诊断申请,以免病历资料、高温职业暴露史资料等证据保存存在困难。另外,明确的高温职业暴露史资料包括当天当地气象报告或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颜泽林则建议,劳动者一旦在高温环境下出现热射病等中暑症状,不要强撑,应要求单位尽快送医治疗。

(据南方工报消息 南方工报全媒体记者许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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