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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河南交通事故律师,“小区女童被自行车撞倒身亡”?郑州多家物业发布过相关提醒,但不知其来源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6 21:29:19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杨雪情 实习生 李佳子

近日,郑州华瑞紫薇苑、海马三期、长江一号等多个小区的物业群里流传着一则视频和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中均提到,“近期某小区出现一起安全事故,一个小孩在园区骑自行车撞到一个2岁小孩,目前最新情况,小孩已经离世。请各位业主家人监护好自家的孩子,不要让其单独在园区内骑自行车、平衡车、滑滑车玩耍、追逐、嬉闹。”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多家物业无法说明事故具体发生在哪个小区,视频信息来源也不确定,但是因为疫情期间,园区孩子嬉戏追逐情况较多,故而发布了温馨提示。

对于多个小区存在的小孩子骑车追逐、速度过快的现象,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呢?如果导致他人受伤或死亡,家长和物业分别需要承担哪些责任?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也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律师和专家。

“小区女童被自行车撞倒身亡”?郑州多家物业发布过相关提醒,但不知其来源

女童被自行车撞倒身亡?

多家物业无法说明信息来源

“我们小区物业群里有过这样的通知,主要是小区里小朋友玩自行车、滑板车、平衡车的都有,到处跑。”葛女士是郑州长江一号小区的业主,家里老大六岁,在上幼小衔接班,小的在幼儿园,俩孩子经常在楼下玩,“因为小区里不是人车分流的那种,包括大人也是骑电车,好多电车都停楼下,但骑车乱跑的还是小学生居多。”

“管也管不住,物业说多少次电车入库,大家还是停楼下。”葛女士语气中透露着无奈。

“我们也不知道消息是哪里来的,最初是看到一个业主发的,因为本来小区里小孩跑着玩的就多,大点的孩子还会骑车,所以就把消息发到群里提醒大家,自己带孩子还是多操点心。”长江一号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表示。

“我们是看到周边几个小区都发了,然后我们也发到群里进行了一个提示。”海马三期的物业工作人员也不清楚事情具体发生在哪一个小区,但因为园区确实存在小孩子骑车追逐的现象,所以做了温馨提示。

同样,华瑞紫薇苑的物业工作人员也表示,不清楚具体是发生在哪个小区,但因为小区最近不进不出,园区孩子较多,为了以防万一,发了这个温馨提示。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同样的视频不仅在郑州流传,也在杭州出现。10月28日上午,杭州上城发布官方微博进行辟谣,称“近日,网传一则视频称,城市之星小区一男孩骑自行车将一2岁女童撞倒致其救治无效身亡。经核实,该小区并未发生过此类事件。据了解,相关流传视频的事发地也并不在杭州,请广大市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 ”

“小区女童被自行车撞倒身亡”?郑州多家物业发布过相关提醒,但不知其来源

多个小区存在孩子骑车乱跑现象,

有物业曾采取控车行动

“有一些大点的小孩在小区里骑车时的速度相当高,经常看到较小的小朋友被迫紧急刹车的情况。”朱女士家住郑州富田九鼎世家,5岁的孩子正在上幼儿园大班。“我家孩子经常在小区里的儿童游玩设施和草坪上玩耍,看到小区内较大的小朋友自行车骑那么快,心里还是很担心的。”

“我经常在我们小区看到有小孩骑着赛车追逐,就感觉这是在小区里,他们不能这么疯狂吧。”韩先生今年28岁,没有孩子,家在郑州山顶御鑫城,“我们小区大人骑电动车还好,他们不会乱跑,小孩子主要是到处乱跑,就让人很难以接受。”

“小孩子骑车乱跑确实是一个头疼的事儿。”宋先生是郑州朗悦公园道玺园的物业经理,“因为小区是学区房,所以孩子确实也多。”

宋先生告诉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为了减少小孩子在园区骑车乱跑的情况,物业曾在七八月份的时候采取了一整月的控车行动,一方面是在门岗上做提醒,比如骑车进的让下来推着进园区;另一方面就是在晚上全员加班,及时提醒一些骑车乱跑的小孩子注意安全。

“业主们对我们的控车行动一半支持一半反对,反对的就说物业限制孩子的自由,小区里一个车都不让骑。”宋先生提到,小区这个月还发生了小孩骑车把老人撞倒的情况,“我们小区大人骑车的寥寥无几,主要是小学生,12岁以下的比较多,还都骑得比较快。”

“物业作为服务单位,只能提醒,很多事情还是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宋先生说。

专家:要强调基层政府的作用

对于多个小区存在的小孩子骑车追逐、速度过快的现象,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呢?如果导致他人受伤或死亡,家长和物业分别需要承担哪些责任?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律师和专家。

“小孩子骑车造成他人受伤或者死亡的,孩子的监护人承担责任。”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孩子家长作为监护人没有尽到看护职责,造成他人受伤或死亡的,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付建称,物业公司对园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物业公司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注意义务、采取了合理的预防措施,物业公司就可以对业主因第三人侵权所遭受的损失免责,否则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小区内发生的撞人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不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但可以报警处理。”付建介绍道,“由于小孩子本身是未成年,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那么不涉及违法犯罪,一般认定为民事的意外事故,并不会影响小孩未来的升学考公。”

物业管理专家党锋在接受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人是他的监护人,小孩子在园区骑自行车追逐这类现象要想根治的话,宣传监护人的责任,监护人尽到义务才是最重要的,“带小孩子下来玩耍,家长如果充分尽到责任,这样的事情会避免很多,这个安全教育主要是教育成年人尽到监护人的职责。”

“自《民法典》生效以来,还有一个重大的改变,就是物业服务融入社区治理,等于说基层政府一手托两家,一手是业主,一手是物业服务企业。”党锋认为,从目前看,基层政府的宣传力度要加强,要强调基层政府的作用,对于重大事件安全来讲,那是政府的主责,属地的主责,物业企业是配合。“从物业企业来讲,就是劝阻制止提醒,如果真出现问题了,那就是政府介入。”

“作为自然人也好、个体也好、业主也好,遵纪守法这是值得提倡的,安全意识,人人有责。”党锋称,“单靠政府和物业服务企业是被动,要倡导一种主动的遵纪守法的意识,安全意识,要主动参与到良法善治这个过程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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