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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找律师面谈,法官找律师面谈流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6 15:19:06

今天接到一个朋友的咨询电话,亲戚因涉嫌犯罪被检察机关批捕,而律师之前和当事人家属面谈时,说问题不大,应该不会批捕,结果却不太理想,所以家属产生了焦虑,继而对律师有所怀疑,开始录求其他帮助。言谈中,说之前已经解聘一名律师,也是因为双方沟通不畅,每次给律师打电话,说正在办理中,具体事务却由律师助理负责。家属得不到有效有价值的信息,看不到律师的专业和尽责,于是解除委托。

再联系前段时间,辽宁抚顺市一名女律师是被她近期办理的一个案件的委托人杀害,据说案件标的仅为5000元,律师被捅三刀医治无效伤亡。当事人的穷凶极恶,丧心病狂毋庸置疑,但中间是否也存在沟通不畅的情形呢?

无论做每一行,销售有形商品或者是提供无形服务,只要是买方市场,客户都是上帝,都是衣食父母,如何做好客户的承接与保持管理,对每各行各业都很重要。自身具备的专业性固然重要,但与客户的有效沟通可以为你的事业增加很大助力,好风凭借力,送你上青云,让你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游刃有余。

这儿我们可以借鉴可视化的概念,在客户沟通管理中发挥一定作用。可视化是利用计算机图形学和图像处理技术,将数据转换成图形或图像在屏幕上显示出来,并进行交互处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律师可以在和当事人及家属沟通时,尽可能做到可视化,但这个可视化不是图象上的可视化,而是工作内容和工作结果的可视化,让客户更了解你的工作付出,又对诉讼进程有适度的了解,从而做到有效沟通。

首先,有效的沟通是建立在专业性基础上。律师行业对律师个人专业素养要求越来越高,不再像以前考过法考以后万事大吉,各种书籍都可以束之高阁。浩如烟海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每年都在更新,法官检察官的司法理念也在与时俱进,就像最近几年激活的正当防卫条款,为多少人洗刷了不白之冤,避免了牢狱之灾;法院检察院就认罪认罚产生的争议,也会影响不少案件的走向。如果不坚持学习,关注各种司法政策,及时更新完善自身的知识储备,怎么可能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怎么可能和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呢?

其次,有效的沟通是建立在负责任的基础上。勤勉尽责是对律师职业道德最起码的要求。你办理的案件,就是别人的人生。无论是律师、法官还是检察官,每年流水线般的经手那么多案件,稍不留意,就可能成为强大的司法机器中的一个零部件,批量的批捕嫌疑人,起诉嫌疑人,判决嫌疑人。如果律师只是例行公事的发表意见,做不到尽职尽责的辩护,就起不到应有的监督制约作用,就无法实现国家“不错不漏、不枉不纵”的刑事诉讼追求目标,也不可能为当事人追求最大的合法权益。还有些律师事情太多,精力有限,案件交给助理负责,当事人一问三不知,如何做到勤勉尽责,又如何让当事人信任你。对于你而言,那可能只是众多案件中的一起,但对于当事人来说,那可能就是他的全部人生。

第三,有效的沟通是建立在对当事人预期的适度管理上。律师办案不仅仅受自身专业素养的限制,还有许多不可抗力因素,律师也无法预料无法把握,致使案件达不到当事人预期。就像上文提到的抚顺市女律师受害案,疑因委托人嫌律师“拖沓”、案件审理期限过长,转而迁怒于律师,继而行凶。而立案到审判的时间长短又不为律师所掌握,结果飞来横祸,命丧刀下。但从中吸取教训,应对当事人预期适度管理,防止案件进程和结果与当事人预期相差过大,以致当事人无法接受案件结果,最终出现不可逆的后果。这也警示一些满嘴跑火车的律师,为拿到当事人委托不切实际乱承诺,打保票,最终案件办得不理想,都会影响和当事人之间的沟通。

最后,有效的沟通还需要适时展现所做工作,适时告知案件进展。法律服务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服务,当事人作为普通人,并不清楚案件的进展情况和下一步的程序,因为不知道所以会恐惧,既担心律师水平不行或者是不用心,不仅影响案件的进展,还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参与度比较高,这个问题还不太突出。刑事案件对当事人及家属影响尤其大,但家属不能直接见到嫌疑人,也不了解嫌疑人的情况,所有的着急和担心只能通过律师来化解。律师就要及时会见嫌疑人,做好嫌疑人和家属的思想工作,坦然面对,积极争取,尽力做到最好。现在认罪认罚制度对刑事案件的各方影响都很大,也让律师发挥作用的舞台发生变换,以前的主战场是法庭,现在可能是检察机关的批捕和起诉环节。律师必须发挥专长,在捕诉环节做好辩护工作,才能让嫌疑人及家属理解法律服务的价值,理解律师的价值,双方沟通也更有效。


律师和当事人之间如何有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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