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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找刑事案件律师收费,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6 09:34:47

“群众满意是我们的最大欣慰”

——记“最多跑一次”改革法律援助的“缙云模式”

缙云司法局服务法助力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改革

浙江在线-缙云新闻网11月20日讯 “两年多以来,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39件,律师参与认罪认罚503件,共收到锦旗14面、感谢信1封,可谓成绩斐然。”日前,司法局有关领导对笔者表示。

据悉,自2017年浙江省将法律援助纳入到“最多跑一次”改革大潮以来,县司法局以实体平台建设为支撑,以信息化、数据共享为抓手,把群众的满意度放在首位,把法律援助打造成了“咨询更便捷”“办理更快速”“服务态度更佳”“案件质量更优”的缙云模式,为平安缙云建设做出了贡献。

最专业的咨询

缙云司法局服务法助力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改革

“您好,这里是县法律援助中心,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

“我想问下租赁合同的一些法律问题?”

“好的,您可以把您的合同通过自助机传给我看下。您作为承租人,按照这份租赁合同条款,结合您刚刚的陈述,我建议您可以……”

这一幕发生在舒洪司法所,杨某某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自助机,向远在9公里之外的县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面对面咨询租赁合同法律问题。

值班律师通过查看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详细了解杨某某目前碰到的棘手问题,并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为杨某某提出法律意见。

专业的法律解答可以最有效地辅助当事人作出理性决策,促使其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最萌芽状态。

目前,全县群众可以通过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等实体平台,浙江政务网、12348浙江法网等网络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人工智能自助机等热线平台,来选择最便捷的法律咨询方式。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的终端都是最专业的律师团队提供的法律咨询解答服务。两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咨询5000余人次,涉及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刑事罪名等各类法律问题。

最快速的办理

缙云司法局服务法助力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改革

孙某某等8人在县某搬运站工作,因未拿到工资到新碧街道劳动监察大队寻求帮助。由于该搬运站未经工商登记,双方当事人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监察大队将他们带至新碧司法所。新碧司法所了解基本情况后,按照法律援助初审权下放、“农民工讨薪”免经济困难证明的相关规定,当即受理了孙某某等8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并于当天转交到县法律援助中心。

缙云县总面积1503平方公里,下辖7镇8乡3个街道,共有253个行政村。自“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来,法律援助的申请方式更加多样,群众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12348浙江法网等网络平台实现“网上申请”;可以到就近的五云、新碧、新建等六个司法所、看守所、妇联、残联等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或县法律援助中心实体平台面对面提出申请,以最快的速度实现“就近跑一次”。

实体平台与网络平台的融合互补模式,法律援助的审批时限的缩减,都有效加快了受援人申请法律援助速度,为偏远地区的群众提供了便利。同时,部门间的跑一次也在不断优化,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向法律援助中心送达的法律援助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均实现了“跑一次”。特别是县人民检察院与法律援助中心在落实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中,更是进一步缩减程序,努力将“跑一次”变为“零次跑”,将“工作人员跑”变为“材料跑、数据跑”。两年以来,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申请初审324件,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503件。

最靠近的距离

新建镇某村的谢某某已有79岁高龄,和妻子结婚后膝下只有一个继子。前些年妻子过世后,父子俩关系一直不好。2017年11月,谢某某因病住院,但儿子远在海南,不愿承担赡养义务。县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为其提供“上门”法律援助申请服务,最终案子经人民法院组织调解后结案。2019年,谢某某又因赡养问题发生纠纷,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新建司法所再次“上门”了解具体情况,并与村双委、乡镇多次对接,从调解的角度为其排忧解难。

“上门服务”是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具有卧床、生病住院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制定的服务模式,让法律援助更面向群众、贴近群众。

同时,县法律援助中心开展结案后走访工作,选取特殊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当面走访,在了解受援人对律师办案过程满意度的同时,梳理受援人的后续法律需求,不断拉近与受援人之间的距离。两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到医院、受援人住所等地提供上门服务7次,结案后走访受援人18次,满意率达到100%,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赏。

最贴心的服务

“谢谢你们,我不用跑过来,只需要邮寄一份法律援助申请表也能办理申请,真是帮了我大忙了,还给我省了一大笔的车费、住宿费。”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法律援助案件结案后,刘某某打来了感谢电话。

刘某某系湖北省人,2017年年底在为缙云某公司的经营用房装修时受伤。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对是否确认为劳动关系争议较大。某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这是刘某某第二次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刘某某电话告知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他已回湖南治病,如果要回缙云申请的话,要花费车费、住宿费一大笔费用,实在是付不起。最终,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仅要求刘某某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邮寄到中心,同时为其调取了第一次申请法律援助时的身份证复印件、经济困难证明、仲裁裁决书等材料,直接受理了刘某某的申请,并为其指派了律师。

便民措施、优质服务是群众的迫切需求,也是群众对办事流程是否满意的重要体现。一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把提升服务标准作为工作目标,切实按照司法部《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浙江省《法律援助服务规范》、《丽水市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标准化手册》等规定,建立“最多跑一次+标准化”模式,将标准化的理念融入到整个法律援助过程中。一是优化法律援助服务大厅。配备饮水机,设立了书写区,配置了电子显示屏,设立了法律书籍赠送柜,为群众提供最优的配套设施。二是不断完善便民举措。开展“容缺受理”、“全市通办”,法律维权辅导等措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增加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两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来访人维权辅导300余人次,“容缺受理”22件,对随机抽选的112个案件回访的满意率达到了100%。(来源:缙云新闻网 通讯员 麻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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