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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6 09:06:53
专访“正当防卫者”唐雪:父母被迫离开老家,我不能接受被骂“杀人犯”

2021年5月,轰动一时的“丽江反杀案”案发两年多后,最终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当事人唐雪,接受了红星新闻独家专访。采访中,唐雪回忆了当年的案发细节,讲述了两年多以来的心路历程。

唐雪说,悲剧的发生已然无可挽回,她和家人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死者的父母失去了一个儿子,“两个家庭都是受害者”。在她心中有愧疚之感,但她始终觉得,自己没有做错。

专访“正当防卫者”唐雪:父母被迫离开老家,我不能接受被骂“杀人犯”

↑唐雪家的大门

在唐雪案被写入2020年最高检工作报告后,至今仍有一些网络舆论认为唐雪系“故意伤害”“故意杀人”“不构成正当防卫”“是杀人犯”。唐雪说,这些言论令她无法接受。

2021年5月21日,曾被羁押324天的唐雪,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18万元国家赔偿。她说,事发后,父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离开了中洲村老家,居无定所,“这些钱是我应得的,想缓解一下家里的经济压力。”

以下是红星新闻与唐雪的对话内容。

“开门时刀放在裤兜里,只是以防万一,没想过用上”

红星新闻:回忆一下案发经过?

唐雪:当时是凌晨一点多,在屋里就很明显听到李某湘(本案死者)在外面砸门、翻墙、要去拿工具之类的。我害怕他冲进来,害怕伤及到家人,我父母、姐姐、姐夫、小孩都在屋子里。我才打开门,还没出门,就遭到对方的殴打,我当时就懵了。

专访“正当防卫者”唐雪:父母被迫离开老家,我不能接受被骂“杀人犯”

↑唐雪家大门上,仍有被刀砍过的痕迹。

(注:据永胜县检察院2019年12月30日《不起诉决定书》,检方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2月9日凌晨1时许,李某湘手持菜刀溜出家门,跑到唐家大门外,用菜刀砍砸大门,并用脚踢打门,刀被其朋友夺走并丢弃。唐雪听到砸门声后出门,李某湘看见唐雪,挣脱朋友拉扯,冲上前朝唐雪腹部踢了一脚。)

红星新闻:你为什么要打开门?

唐雪:只是想去平息他的情绪,让他不要再闹了,大家都已经睡下了。毕竟我俩是之前冲突的当事人,他觉得忍不下那口气,我是想去和他澄清,毕竟是同村人,又是同龄人,不想事情继续放大。哪知道门一打开,我就被打了。

专访“正当防卫者”唐雪:父母被迫离开老家,我不能接受被骂“杀人犯”

永胜县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注:李某湘持菜刀砍砸唐家大门前,双方曾有过冲突。据《不起诉决定书》,2019年2月8日晚23时许,唐雪乘坐车辆回家时,遭醉酒的李某湘无故拦截,唐雪到家后,将此事告知父亲唐加勇;唐加勇带唐雪找李某湘评理,双方发生争执,李某湘踢了唐加勇一脚,继而双方发生厮打,被李某湘的朋友拉开。唐加勇、唐雪回家后,李某湘留在唐家附近,声称要喊人“砍死唐加勇一家”。唐加勇到家后给李某湘父亲打电话,李某湘被强制带回家;随后,李某湘与父母、朋友一起,去唐家道歉并“讨个说法”,唐家未给说法,李某湘声称“这事没完”,众人见状,再次将李某湘带回家。)

红星新闻:你为什么要拿刀?

唐雪:因为当时在屋里听到外面的声音,李某湘的动作不单单是踢门。我肯定是想有个保障。我当时都没有把刀拿到手里面,是放到裤兜里以防万一,根本没有想到会使用上。

(注:据《不起诉决定书》,唐雪因感到害怕,到厨房拿了一把红色削皮刀和一把黑色手柄水果刀,放在裤兜里用于防身;开门后,唐雪被李某湘朝腹部踢了一脚,唐雪拿出红色水果刀反抗,李某湘继续挥拳,击中唐雪脸部,被几名朋友拉开后,李某湘再次挣脱,冲向唐雪,对其拳打脚踢;唐雪招架中,削皮刀掉落地上,情急之中,掏出黑色手柄水果刀用力反抗、挥刺,后双方被人拉开。)

红星新闻:你怎么捅伤对方的?

唐雪:我根本就没有感觉到,我真的没有感觉到。因为他的朋友都在相互拉对方,结果我被他的朋友束缚住,他挣脱束缚又来打我,导致我被殴打得更厉害。我被警方带走的时候,身上都带着伤。

红星新闻:冲突结束之后呢?

唐雪:我整个人都懵了,就一直坐在家门口的台阶上,我爸妈这时出来了,安慰我说“没事”,直到警察过来。我听到有人说,李某湘流血了,我慌了,我不知道捅到他哪里。

红星新闻:什么时候知道李某湘死亡?

唐雪:在派出所做笔录的时候我都还不知道,以为他只是受了伤,我当时跟民警说,宁愿受伤躺医院的是我,我不愿意被铐上手铐、被民警讯问。当时我退伍没多久,当兵一直让我觉得很光荣,因为村里就我一个。被讯问时,民警侧面告诉我,李某湘死了。

专访“正当防卫者”唐雪:父母被迫离开老家,我不能接受被骂“杀人犯”

永胜县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时常梦到戴手铐脚镣去指认现场”

红星新闻:知道李某湘死亡后是什么想法?

唐雪:更多的是自责,给家人带来了麻烦。曾经一度觉得,宁愿出事的人是我。但一想到家人,又觉得自己不能这么想,要坚强一点,让自己正确去面对,如果有什么惩罚,该承受的就去承受。

红星新闻:为什么会自责?

唐雪:以前,我给家里带来的都是荣誉;发生这件事后,给家人带来的更多是痛苦。我到现在都记得,我去指认现场时,戴着手铐脚镣,妈妈坐在井盖上,哭得很大声。我请求民警,能不能让我父母回避,可是没办法。指认完现场,走的时候,我还要强忍泪水,让爸妈不要那么难过,“没事的,我会照顾好自己。”我要这样安慰他们,可是,我真的受不了,真的接受不了。我现在一做噩梦,都是这个场景,我都不敢告诉家人。

红星新闻:当时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吗?

唐雪:我一直坚持不认罪,我觉得自己没有犯罪,没有做错。我没有故意去挑衅,别人都登上家门了,不是我有意去制造这些麻烦。那时对“正当防卫”了解不是太多,像于欢案等案例,都是从看守所出来后才渐渐了解。

在看守所里,拥有最多的就是时间。我查了法律书,尽量去舒缓自己,给自己做心理建设;虽然自己觉得没有犯罪,没有故意杀人,但还是想好了最坏的结果,应该就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结果是自己无法控制的,当时只能做最坏的打算,如果希望一再落空,人真的会崩溃掉的。

红星新闻:没有想过检方会撤诉?

唐雪:开始的时候没有想过,毕竟对方是一条人命,当时觉得可能会被取保候审之类的。在看守所里时,我想法比较多,但其实只能等待。随着羁押的期限一再延长,开庭的时间一再推迟,一个月一个月熬,一天一天熬,一个小时一个小时熬,熬到最后真的没有抱太大希望。

红星新闻:检方最终撤诉、认定你是正当防卫后,是什么想法?

唐雪:高兴,也不能太高兴。从看守所出来,还是面对了一些现实的问题,比如家人遭受的负面影响,舆论上遭受的质疑、谩骂。又比如,虽然自始至终我认为自己是对的,但是死者父母毕竟失去了一个儿子,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不能去揭别人的伤疤。

专访“正当防卫者”唐雪:父母被迫离开老家,我不能接受被骂“杀人犯”

↑2019年12月30日,永胜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注:2019年12月30日,唐雪被羁押324天后,永胜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认为唐雪在春节期间,家人及住宅多次被李某湘侵犯,特别是凌晨1时许,家门被砍砸,出门后被李某湘脚踢拳殴下,先持削皮刀反抗,后持水果刀反抗,系为保护本人和家人的人身安全而采取的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自行防卫行为。)

“父母被迫离开老家,觉得很愧疚”

红星新闻:对死者一家是什么感受?

唐雪:肯定会有愧疚。因为他们失去了一个儿子,白发人送黑发人。我自己作为子女,能想象他们承受的痛苦。换位思考,如果我出事了,我爸妈会怎么样?我们是受害者,他们也是受害者,毕竟错的是李某湘,他父母没错。活着的人,却因此承受了更大的痛苦。

红星新闻:是否想过与死者家属和解?

唐雪:我也想让他们接受这个事实,但也不会故意往他们伤口撒盐。大家都是成年人,很难像小孩子一样,吵了架、打了架还能和好如初。

因为两家人都是受害者,我确实不能光考虑自己,也要考虑到他们的情绪。虽然我没有义务去补偿他们,但如果以后自己有能力、对方也有意愿,我愿意找合适的方式去补偿他们。有人说,“有钱了都能和解”,但我也知道,这种事情不能用钱衡量。

专访“正当防卫者”唐雪:父母被迫离开老家,我不能接受被骂“杀人犯”

↑2019年12月30日,永胜县法院准许检方撤诉。

红星新闻:你家人提到,事发后,原本内向的你,变得比以前话更少了?

唐雪:我是当事人,在经历这么多事情后,不是说“放宽心”就能立马放宽心的。我们两家本来关系挺好,因为这件事情,两家的亲戚也有了隔阂,我的愧疚心会更重。

主要还是对父母、家人。我父母在事发之后,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被迫离开了老家,两年多了没有再回家住过。我帮不上什么忙,会有很强的无力感。我的能力还不够,没法给父母一个稳定的居所;在当时,我是保护了自己、保护了家人,可是却导致父母有家不得回。

红星新闻:从看守所出来后,你的心理压力仍旧很大?

唐雪:刚出来的时候,发现很多网络舆论都在指责我不对,还有的说我父亲不对,还有上升到对我姐姐的谩骂,因为姐姐帮我找到于欢案的辩护律师殷清利为我辩护。在很长一段时间,我没有那么大的承受能力,连手机都不敢去看。

红星新闻:哪些言论让你觉得最难受?

唐雪:说得最多的,就是认为我“故意而为之”,这是我最难接受的,包括还有很多人拿我“当过兵”来说事。当过兵这是我的荣誉,但有人反而拿我“当过兵”来攻击我。

红星新闻:更多的舆论其实是在肯定你的行为,包括最高检在内的司法机关。

唐雪:虽然有很多人肯定,但也很难从负面的情绪中走出来。因为父母有家不能回,是到现在都无法解决的现实问题。他们现在在丽江市区租房子住,丽江的早晚天气比家里冷,妈妈的身体又不好。

另外,父母也觉得亏欠我太多。我爸爸总说,当时他就不应该去找李某湘评理,这样之后的事情可能就不会发生了。他们的想法,会让我更加愧疚。

(注:2020年5月25日,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指导地方检察机关查明涞源反杀案、丽江唐雪案等影响性防卫案件事实,依法认定正当防卫,引领、重塑正当防卫理念,“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深入人心。)

“别人越不看好,自己越要努力”

红星新闻:从看守所出来后,有什么经历?

唐雪:出来后不久,深圳一个老板了解到我的事情后,招我过去工作,他也是一位老兵。去年疫情相对稳定一点后,我就去了深圳,做销售。老板让我过去长期发展,我当时也想远离丽江这个环境,当时想着多跑跑,能够缓解一下心理负担。

在深圳,有很多人对我的事情比较“好奇”,有时还会问到我老板那边,影响到了我工作,我就主动提了辞职。老板一直还想让我回去,但我不想给他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红星新闻:从深圳辞职之后呢?

唐雪:出事之前,我在丽江一家烘培店工作。从深圳辞职后,去了重庆一家烘培店。想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学好一门手艺,去养活一家人,父母年纪大了,母亲身体不好,每天都会有开销;姐姐也有自己的家庭,我不能自私,什么都不管,要让自己忙碌起来。

红星新闻:在重庆过得怎么样?

唐雪:基本就是两点一线,现在想的就是充实自己,存钱,给爸爸妈妈花。同事们没有太多过问私人的事情,也不会刻意打听,相对比较轻松。虽然偶尔也有人问我的事情,但是不多。有人来问,我也不太会去解释,我没办法改变别人的想法。

有时候也会去看看网上对我的评论。尤其是加班到很晚时,越是自己想放弃的时候,看看那些不友好的评论,来刺激自己,别人越不看好,自己越要努力。

红星新闻:为什么选择在释放近一年半后申请国家赔偿?

唐雪:刚从看守所出来时,很难自如地去应对这些。另外就是李某湘的父母,也要考虑到他们的感受,虽然自己没做错,但也要为对方着想,他们承受了丧子之痛,如果我一出来就立马为自己争取这些权益,就有点伤口上撒盐。

专访“正当防卫者”唐雪:父母被迫离开老家,我不能接受被骂“杀人犯”

↑2021年5月,唐雪委托律师向永胜县检察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

一年半后再提(国家赔偿),一方面是因为时间过去相对久了,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也强了些,能够正确看待、接受那些不好的网络言论;另一方面是想再次向大家说清楚,我是没错的。此外,这件事情之后,爸妈生活没有保障,之前给李某湘家赔偿了6万元,加上委托律师的费用,用国家赔偿的钱,能分担一些家里的压力。

我在看守所里待了那么久,承受了身体、精神各方面的打击,别人是难以想象的。国家赔偿的钱是我应得的。

红星新闻:以后有什么打算?

唐雪:想在丽江市买一处居所,让爸妈安心住在这里,让自己没有后顾之忧。

红星新闻:还有什么需要补充吗?

唐雪:谢谢国家司法体制的完善,谢谢我的辩护人殷清利律师及他的团队为了我的事费心费力争取,谢谢众多媒体的真实报道,谢谢社会中认识、不认识的所有人给予的支持和关心。最重要的是家人的理解和支持,让我能更好地往前走。

红星新闻记者 王剑强 发自云南丽江

编辑 张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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