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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伤残鉴定可以找律师,伤情鉴定怎么样才算轻伤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5 13:06:19

伤情鉴定一般是在公安机关接到人身侵权类的刑事报案后,需要对受害人进行鉴定的,一般是前往相关的医院或鉴定机构进行的。那么今天就一起来看看如何鉴定轻伤?去哪里鉴定伤情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如何鉴定轻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因此,如果受害人在接到《伤害鉴定结论通知书》后,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提出申请,要求上级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如何鉴定轻伤?去哪里鉴定伤情

  二、去哪里鉴定伤情

  被鉴定人必须持有办案单位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病历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辅助检查资料(如X片、CT、MRI片等)、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由委托单位办案人陪同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法医应及时予以受理、检验。

  经检查,认为提供的病历资料不齐全或尚需到医疗部门进行其他检查的,委托单位应负责督促当事人及时进行相关的检查并收集、提供完整必须的病历资料。

  三、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1、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

  2、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3、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4、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5、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

  7、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如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而直接决定的重新鉴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的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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