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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找律师赔偿要多久,工伤赔偿要记住这六个时限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5 07:03:36

生活中不乏有工伤赔偿的案例,小编昨日就遇到个老同学向我咨询工伤赔偿的相关时限,可惜的是他的情况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现在没办法追究责任,申请赔偿。

工伤赔偿要记住这六个时限

今日小编特地整理出关于工伤认定、鉴定、赔偿过程中的几个重要时限,望大家奔走相告,及时有效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48小时内:视同工伤的认定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对于申请工伤的认定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赔偿要记住这六个时限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为1年内。

六十日内:初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十五日内:再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赔偿要记住这六个时限

一年后: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到工伤职工的待遇赔偿,所以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把握好初鉴和复鉴的期限。

一年:工伤争议仲裁申请期限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工伤职工受伤后,一定要把握好工伤认定、鉴定、赔偿过程中的六个重要期限哦。

工伤赔偿要记住这六个时限

工伤赔偿要记住这六个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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