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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找律师,我想做苦行僧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5 06:26:04
“苦行僧”就可以做一个好律师?哥哥你错了

前天忙碌中处理“战略储备物资”,发了一篇2018年7月21日的旧文《做一个不纯粹的律师》。这篇文章引起读者不满,留言说“律师对案件一分懈怠,对当事人的不利就会有三分”,还说“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的办案,能办成只是在赌概率”,“而不能全力以赴办案,又怎么能称得上良心律师”。还大胆猜测“恐怕这种责任和良心只出现在文章和宣言里”。至于后面抨击律师,我就不重复了我,今天趁着阅卷后的闲暇,写一篇文章回应。

在这位读者眼中,律师必须是“苦行僧”式的,只有随时都在办案才是尽职尽责。说这种观点的人,至少他们的学生时代是不幸的,他们就是在父母督责下过着“苦行僧”的生活。其实只要正经读过书的人,都清楚班上学习认真的可以及格,真正成绩好进入名校的基本没有“苦读”而是“巧读”的学生。就像一个笑话,学渣抽空打篮球被批评不认真读书,学霸抽空篮球被称赞劳逸结合。那种要求学霸也像学渣一样学习的人,毫无疑问他们的学生时代就是“苦行僧”出来的。

这篇文章谈到做一个“不纯粹”的人律师,我提出“从法十年依旧满身的文人情结”,不愿意“只要开机就处于工作状态”。有正常阅读理解的人,都清楚这是我已经熬过了“生存期”以后,尤其是2012年“小丰收”以后。至少在刚执业那几年我也必须很勤奋,否则如何让其他律师愿意把案件分给我做,如何能在入职最初4年迈过我那么多的“第一次”?如果有读者认为律师入行就可以“不加班”,只能说你太小看律师艰辛了。如果律师认为律师入行十年还需要“天天加班”,只能说你太小看律师的发展了。

我的助手我要求他们每年至少办理30个刑事案件,普通案件不够可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可以参与其他律师的案件,需要量的积累才有质的飞跃。每个案件需要收集相应的法律法规、相关案例,这才能举一反三。保证大量的案件练手,这对于“菜鸟”律师是必然的。但对于已经从业10年以上的资深律师,还需要像“菜鸟”律师那样事必躬亲,甚至像“苦行僧”一样耗尽自己的时间,请问这位资深律师如何保证自己的精力充沛?打疲劳战,向来是兵家大忌,律师这种精明的行业更擅长懂得培养新人培养团队。一个从法10十年的资深律师,都没有自己的团队,这是一个笑话。

律师通过勤奋可以顺利熬过“生存期”,但要想进入“发展期”就需要专业,而进入“成熟期”期必须要有品牌。要求“生存期”的律师如何如何勤奋,“比鸡起得早,比狗睡得晚”,这当然是合理的,毕竟你不够勤奋就会被另一批“菜鸟”律师取而代之。进入了“发展期”,你已经超越了60%的律师同行,你已经不需要要“内卷”而是拿出自己的专业。此时你的勤奋就不再是“延长劳动时间,提高劳动强度”,而是采用先进的服务技术,此时“技术辩护”也就提上日程。你如果要想进入“成熟期”,这就不仅仅是你很专业就行,而是你需要长期积累形成自己的品牌。就像醉驾无罪辩护,那当然是背着包游山玩水就把案件办妥了的李鸣杰律师。你能要求李老师像他的徒弟那样办案吗?

2015年一位律师前辈我问,小余啊,我知道你见多识广,你说我为什么业绩一直不能突破30万元关口?我说你是否主要是做熟人案件,是否每天都很忙没有剩余时间?他说是的,问我该怎么办?我说你的剩余时间都被耗尽了,当然没有时间去研究新问题、接触新知识,也就无法提高自己办案的层次。我的建议是你可以像我一样招助手,把日常事务交给他们,自己处理助手不能单独处理的重要事情,你可以腾出大部分时间去提高专业水平办理重大案件,或者你可以把小案件交给年青律师自己处理20%的重大案件。这种观点其实很具有代表性,这也要求执业多年的律师必须学会“放手”,又聪明又懒惰的老律师才能带出好徒弟,才能组建团队。

“苦行僧”就可以做一个好律师?哥哥你错了

家庭餐馆,当然是厨师自己买菜自己配菜自己炒菜甚至自己端菜。大一点的餐馆,厨师只负责配菜、炒菜。如果是大餐馆的厨师,只需要炒菜就行了。如果是名厨大师傅,人家炒菜都有一群人帮忙。如果一位食客用家庭餐馆的标准要求大餐馆的师傅甚至名厨大师傅,说他不该经常不在厨房忙碌而是到他炒菜才来,你不觉得这位食客哪里有点不对吗?

2008年入职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以来,最初的8年我赶上了该所从惠州市规范化管理所到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高光时刻,我自己也从刚入职的实习律师转身为有一定名气的专业律师,技术辩护初显成效。我本来就是“网络大V”,许多人知道余律师之前已经读过“一梭烟雨”的文章,只是我逐渐不再谈时政而是谈专业,远离外面的世界。2016年的年会时,我们“领头羊”就称赞我说,在惠州,卓凡比安平有名;出了惠州,安平比卓凡有名。我是通过文章,奠定了自己的刑辩江湖地位,通过文章“偷学”全国知名律师的办案技巧。

2017年年底,金牙大状王思鲁律师来惠州陪我跨年,对我说你要成为国内一流刑辩律师需要跨过3个门槛,这才有资格写书。这3个门槛就是收获二审改判、死刑保命、无罪判决,我此前拿到的死缓、不起诉、撤回起诉都不算,必须是判了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或者死刑复核不准的案件,必须是无罪判决案件。2018年我写这篇《做一个不纯粹的律师》时,已经跨过了这3个门槛,这才有2019年“禁言半年”期间撰写了自传体的非虚构写作《三十而律》。

一些读者猜测我写了那么多文章,就会荒废律师业务。他们不知道的是写了这篇文章后,我继续收获大量经典案例,第二个无罪判决案例、十几亿元的“套路贷”诈骗改变罪名为非法经营判决一年多、几千万的敲诈勒索改变罪名为寻衅滋事判决了一年多、聚众斗殴辩无罪辩护被认定正当岗位、持刀防抗强拆养猪场的妨碍公务最终撤回起诉,就是其中的典型。竟然有人认为这是“赌概率”,我只能说学霸的思维是学渣永远不懂的。我不仅能够辩护成功,还能在讲座或者文章中讲清楚为什么这个案件应当如此判决,这就不是一些读者可以恶意揣测的。

许多人对我坚持平均每一天写一篇文章不理解,正常的思维会问我如何做到的,恶毒的想法就是“你荒废了业务”。记得鲁迅先生说过,我说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来写作。鲁迅先生的本职工作是大学教书,业余爱好才是写作,我的本职工作是做律师办案,业余爱好是写作。鲁迅先生是拿别人喝咖啡的时间而不是荒废自己教书的时间写作,而我则是利用别人打牌、抽烟的时间写作,用别人睡觉、闲谈的时间旅行。有人总说没有时间,其实时间都是挤出来的。喜欢抽烟的人,总会有时间来几支。即使是胡适先生,他的日记也是写满了打牌。他们挤时间打牌、抽烟或者睡觉、闲谈,我挤时间写作、旅行,竟然被一些人诟病?

“苦行僧”不可能是好学生,“苦行僧”也不可能是好律师,却有一些人要求资深律师做“苦行僧”,还自以为说的头头是道,这也让我不得不写一篇文章来回应。学习需要讲究方法,做律师同样需要讲究方法。“磨刀不误砍柴工”,许多人从小就听过,但他们并没有真正读懂过。

我在文章中说不追求“刑辩第一人”、“刑辩头牌”这些虚名,也被人误解。其实刑辩界我与老朋友王永平形成“惠州两平”组合9年来,已经积下了不少虚名。我不慕虚名,并非我没有虚名,因为我已经过了需要虚名的年代。

“苦行僧”就可以做一个好律师?哥哥你错了

余安平律师,湖北英山人,早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后任教于湖北黄冈中学,现居惠州,系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广东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广东省律师学院讲师、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导师、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

余律师参与编写了《经济犯罪有效辩护实务经验谈》(知识产权出版社)《软法之治的乡土实践》(世界图书出版公司)《惠民一家的法律故事》(海南出版社)等,单独出版了《三十而律》(光明日报出版社)、《烟雨三国》(四川文艺出版社)等,已经签约了《技术辩护三十六讲》《小城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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