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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二公里找律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5 03:23:12

今年六一儿童节之际,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将推出24小时法律帮助热线,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法律帮助“最后一公里”,及时为权益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危险的未成年人提供及时专业的法律帮助。新京报将与该中心合作,及时跟进求助的案例,予以关注追踪报道,为未成年人筑好安全防护墙。

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为了更好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京报社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达成合作意向,将由该中心推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帮助热线,通过以下方式接受求助:1.热线电话010-63813995、010-63835845;2.抖音“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账号私信留言;3.求助邮箱iiccp@126.com。所有提出的问题,该中心承诺律师都将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

新京报社将发挥媒体的职责,根据未成年人相关求助问题予以跟进报道,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呼吁社会更多人付出行动。。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负责人表示,除了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外,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该中心还将及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代理未成年人依法维权;对那些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短期生活面临严重困难的,提供小额爱心资金帮助。

北京青少年法援中心推出“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律师24小时答疑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创始人,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受访者供图

专访

佟丽华:让法律落地,做好公益“护苗人”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成立于1999年,是我国第一家法律专业背景的未成年人保护类社会组织,其创始人是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二十余年来,他始终关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

今年6月1日,也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一周年的日子。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完善了多项规定,在原先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基础上,新增了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确立了“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佟丽华是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工作顾问、专家建议稿起草人。他见证了中国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改革发展的过程,“这些年来,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正在趋于完善。”

“不能有法而不知法、不用法”,当了二十余年的公益“护苗人”,佟丽华认为,在当下,让每一个孩子都真正被法律法规保护到位,是全社会应该努力的方向。

保护网络时代的未成年人

新京报:现在网络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孩子们越来越多地接触互联网,他们被称为网络时代的原住民。网络时代下成长起来的未成年人,有什么新的特点?

佟丽华:未成年人要在虚拟空间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网络不可避免地对未成年人产生一些影响,他们会面临各种诱惑,承担各种各样的风险,也可能面临各种各样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

过去我们常提到沉迷游戏的问题,现在还有更复杂的情况,比如有的孩子在线上被引诱,导致线上发生的猥亵案件,又或者通过线上联系到线下进行侵害的案件,还有孩子玩网络游戏花了几万元无法退款的事情,巨额打赏主播等等。

网络是利弊共存的,未成年人有权利使用并享受网络,只是现在在网络空间里,要保护好他们的权益,都是一件难事。

新京报:保护网络时代的未成年人,有哪些难点?

佟丽华:网络活动具有一定的隐匿性,隔着屏幕,我们都不知道对面那个人是谁,越来越多的陌生人有可能对未成年人实施侵害行为。而未成年人未必知道这样的行为是否有问题,他们可能当时只是产生了一些屈辱感,也不知道去问谁,去哪里寻求帮助,网络空间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不容易被发现,一些隐匿的犯罪角落由此诞生。

新京报:应该怎样面对这些新问题?

佟丽华:今年3月,《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再次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稿》专门增加“网络素养培育”一章。其实在互联网时代,不仅要培养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成年人也应该具备相当的网络素养,比如在家庭里,父母首先要规范自己使用网络的行为,父母可以把孩子从虚拟空间带到现实空间来,多进行线下的沟通交流。

互联网企业也要承担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监督和规范平台用户的行为,积极参与保护未成年人,让互联网更好地服务未成年人。

而像我们这样的社会组织,就可以利用好互联网平台,给未成年人开通一道窗口,提供便捷专业的法律服务,我们可以帮忙辨别事件性质,提供相应的帮助。有效的窗口越来越多,隐匿的角落可能就越来越少。

“法律在不断完善”

新京报:在投身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二十多年里,你觉得中国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发展如何?

佟丽华:值得一提的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完善了多项规定,新增了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确立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未成年人侵害问题,包括监管不力、学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

可以说,这二十多年来,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正在趋于完善,在未成年人身上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在跟进。

新京报:法律的完善,体现在哪些方面?

佟丽华:对于孩子的侵害,有时候出现在熟人之间,甚至是家庭、学校里。孩子不懂法,又对家长存在依赖,有些这样的案件,很难进入司法程序。过去在如何处理监护人侵权的问题上,法律政策依据存在不充分的情况。但是后续法律明确规定了父母的监护职责。如果父母侵害孩子权益或者不履行监护职责,情节严重的,会受到法律干预。

比如发放“督促监护令”,5月25日,最高检的新闻发布会上就提到,在家庭保护方面,全国检察机关推广“督促监护令”。2021年制发“督促监护令”19328份,有效监督“甩手家长”履职管教、依法带娃。如果是家暴行为,《反家庭暴力法》提到,公安机关可以出示告诫书,情节严重的,有可能被撤销监护人资格。这样的情况下,以往难以处理的熟人作案,现在都可以处理了。

“让法律落地”

新京报:下一步该怎样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佟丽华:现在问题的难点重点,就是如何贯彻落实这些法律。有的责任主体,对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

法律虽然给家长规定了很多责任,但是很多家长根本没有看过这部法律。包括教育部还颁布了近9000字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围绕“谁来保护”“保护什么”“如何保护”等问题,系统构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制度体系,但是有些校长,甚至是教育行政部门的人员,也没有读过《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相关的责任主体对自己所需要承担的职责并不清楚,我们也不能指望未成年人自己在这一领域变得多么专业,那么就可能存在即便有法律,但是不知法、不懂法、不用法的情况。目前需要努力的方向是让法律落地,真正让更加完备的法律保护好未成年人。

新京报:如何让孩子知道应该合理保护自己?

佟丽华:一方面是法治教育,教育部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同意,制定颁布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于今年五月一日开始实施,将法治副校长纳入中小学治理体系。法治副校长这样一个制度开始规范起来,现在全国四级检察院检察长都亲自去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法治副校长会亲自到学校去讲课,这确实有一定作用,能提高孩子们的法治意识,告诉孩子们什么是底线,告诉他们首先自己不能违法犯罪,然后告诉他们自己有哪些权利,当自身权利受到伤害的时候,该如何依法维权。

另一方面,社会层面应该给孩子们开通一道随时可以咨询、求助的窗口。我们团队马上要推出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帮助”融媒体平台,就是希望可以给孩子们这样一个专业、便捷的服务,如果未成年人遇到事情之后,不愿意和父母、老师或者朋友说,可以通过热线、网络的方式咨询专业人士,我们承诺最迟二十四小时内给出答复,保证一周七天的上班时间,每天上午八点半到下午五点半,热线电话都保持畅通,随时给未成年人解答咨询。如果是网络私信留言咨询,也力争在十二个小时内给出回复。

除了提供上述法律咨询帮助外,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还将及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代理未成年人依法维权;对那些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短期生活面临严重困难的,提供小额爱心资金帮助。

截止到2021年底,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已经为5万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办理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法律援助案件500余件,为1700多名权益受到侵害、家庭贫困却无法得到赔偿的未成年人提供“小额爱心”资助260余万元。

这里面有些案例是很悲痛的,有的涉及未成年人互相伤害,有的未成年人受到伤害后选择自杀,我总在想,如果他们早期就能够获得有效的帮助,可能不至于发生类似的悲剧。在这些数字背后,还可能隐匿着更多不为人知的角落,有很多不知所措的未成年人,要保护好他们,全社会都需要付出努力。

新京报记者 汪畅 编辑 胡杰 校对 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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