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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3 02: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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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漳州龙文区钻石公馆公共用地私改停车场收费?

漳州龙文区钻石公馆公共用地私改停车场收费?

小区地面上划了不少停车线

台海网4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见习记者 刘龙 文/图)昨日,市民陈先生向导报大漳州微信公众号后台反映,漳州龙文区钻石公馆,物业私自占用业主的公共用地当停车场并收取费用。此外,在大楼一楼,公共用地还改造成了电动车停车场,每月收取管理费外,充电还要额外交钱。

昨日,导报记者前往该小区调查,一探究竟。

业主说法

物业占用公共用地私设停车场收费

昨日,导报记者赶到漳州龙文区钻石公馆,看到该小区只有一栋楼,小区地面上还划了不少停车线。导报记者绕了小区一圈,发现整个小区大概划了13个停车位,小区边上还设了地下停车场。

“所有车辆都可停在小区内,但要收费。临时停车半小时以上5元,过夜10元,而业主包月停车费用为150元。”小区保安告诉导报记者,小区公共停车位由漳州市忠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忠涵物业进行管理。“这些停车位明显就是占用公共用地。”业主陈先生说,记得这些停车线是2016年物业公司请人划的,但之前购房时,售楼人员并没提到地面会设置停车位,购房合同里也没提到此事。此外,大楼一层也被用来停放电动车,物业还私自承包,收取费用。“这些做法不仅侵占了业主的公共用地,也未经业主同意。”陈先生说。

导报记者看到,该楼一层确实停了不少电动车,还有人员专门管理,里面装了不少充电桩。业主林女士说,她是2016年入住的,之前楼下电动车停车场一个月收费是40元,充电没有另外收费。“最近停车场新建许多智能充电桩,充电还需要另外交钱,4个小时1元钱,太贵了。”

物业回应

设停车场收费也是为方便管理

对于小区公共用地所有权归属问题,福建忠涵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许永忠表示,小区地面的停车线是之前开发商划的,后来停车线变模糊了,物业公司再请人描画的。“这些停车位是开发商规划的,业主可到规划局查看。”“至于进小区停车要收费,这也是合乎常理的。”许永忠说,小区进出车辆都要请人管理,一个管理员一月工资要两千多元。况且目前漳州很多小区都有规定进小区要收停车费。“目前小区只有地面十几个停车位,每月一般只有固定9部车停里面。”许永忠说,小区有地下停车场,但开发商不允许停进去。地面上只有那么一点点停车位,如果不管理,肯定很乱。

许永忠还说,当初小区有不少业主电动车丢失,后面才请物业管理。既然请人管理,肯定要收管理费。“现在小区总共只有106部电动车,一月收30元管理费,10元充电费,每月收的费用都不够付工钱。”还有,小区电动车智能充是这个月刚启用,消防要求必须整改,安装之前也有向业主公示。这家智能充安装公司也是消防指定的,产生电费也归这家安装公司,并不是给物业公司。当然,业主用了智能充,之前每个月10元充电费就不收了,只收30元管理费。”

律师说法

关键要看开发商当初如何规划

对此,福建履德律师事务所林伟华表示,小区公共用地用途是什么,还要看当初开发商是如何规划的。如规划是停车位,就可正常使用;如果没有规划停车位,改成停车位并收取费用,就是私自占用公共用地,可以向规划局投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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