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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找刑辩律师团,临沂找刑辩律师团队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3 01:45:27

提出国家赔偿、要求原办案机关在媒体上公开道歉,这是时年31岁的张志超被羁押15年后做出的郑重决定。

此时,距离他1月初无罪释放,不满5个月。

6月1日,在不久前的两会上被写入“两高”工作报告的“张志超案”当事人张志超,正式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申请,要求国家赔偿,金额788.9万元。

随赔款要求附上的,还有一封他的亲笔信,信中说:“从少年到青年,人生中最宝贵和美好的时间,我全部是在监狱里度过……如果没有这场灾难,我已经完成了学业,考上了一所大学或者学了一门技术,有了谋生的能力,也会拥有家庭,过着普通人平凡的生活……”

2005年临沂市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名女生失踪后死亡。当地公安机关侦查认定,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涉嫌强奸并致人死亡。2006年3月,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志超无期徒刑。

2011年,沉默6年的张志超突然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随后,母子俩走上了漫漫申诉路。自2017年11月16日最高法决定再审此案,经过6次延期,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宣告张志超无罪。

张志超被羁押了5449天,从15岁少年到31岁青年,在牢狱中度过了他的成年礼。

“张志超案是一起典型的冤假错案,张志超当年的有罪供述存在严重的刑讯逼供情况。”曾经为张志超做无罪辩护的代理律师李逊说。

其实在这场由国家赔偿金额展开的事件回溯采访中,记者起初也希望听到张志超的亲口陈述。但是李逊却向记者陈述了一个事实:虽然出狱已经半年了,张志超接到任何人的电话,都会出现强烈的生理反应:紧张发抖、血压上升,甚至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眼下,除了家人和律师外,他没接触过任何人。

当记者接通张志超母亲电话时,原本在家的张志超忽然提议要独自出去走走……或许张志超的这些躲闪和恐惧,只是这次国家赔偿金申请中的插曲和细节,却也是一切的出发点——迟到却并未缺席的法律正义、一名无罪被羁押者的15年青春该如何权衡。

无罪被羁押15年、要求国家赔偿788.9万元:上诉者张志超的“往后余生”

1月13日,张志超被宣布无罪释放后和李逊走出法院。 李逊供图

高额赔偿?

788.9万元,有人觉得这是一笔“高额国家赔偿”。而在几位张志超的代理律师看来,这个数字“偏少”。

李逊在微信朋友圈里评论:“好多朋友问我,精神损失费是不是太少了,我说,张志超的青春根本无法用金钱衡量。”

诉诸理性,张志超国家赔偿案的代理律师袁枫介绍了赔偿款的设定依据:这笔赔偿金,包括了人身自由赔偿金188.9万元和按照人生自由赔偿金约3倍申请的精神损害赔偿金600万元。

188.9万元,计算方法清晰简明。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于下发通知,公布了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46.75元。按此标准,张志超羁押5449天,人身自由赔偿金为188.9万元,

600万精神损害赔偿金从何而来?袁枫解释,首先是根据张志超被定罪关押、判处无期徒刑时尚属未成年人,对于他的身心伤害不可与成年人同日而语。另外,在张志超被羁押期间,家中发生了许多意外变故,包括父亲在内的多位亲人因病去世、苦苦支撑为他洗刷罪名10年母亲身心几乎被掏空……

而张志超的身体,也在狱中发生了不可逆的损伤。狱中15年,他的颈椎、腰椎严重变形扭曲,出狱后已经晕倒两次。另外在张志超出狱后的一次体检发现,左肺上叶纤维灶并邻近胸膜增厚、粘连,双肺钙化灶。

其实张志超和家人也知道,这几年来一些冤假错案平反时,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的金额都是过千万的。而张志超当时作为一名未成年人蒙受的伤害,用李逊的话说:“这是我在众多冤假错案中见过最为惨烈的。”

另一面,冤错案件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也的确是在逐年上升:2014年“呼格吉勒图案”精神损害抚慰金为100万元;2017年“聂树斌案”精神损害抚慰金为130万元;2019年“刘忠林案”精神损害抚慰金为197万元;2019年“金哲宏案”精神损害抚慰金是200万元。

然而母子俩最终认可设定这个不算太高的赔偿金额,这也是因为张志超母亲的另一个决心:她想要在国家赔偿款落实后,进一步追究这当时经办张志超案办案人员的责任。

“这个家庭是需要这笔赔偿款的,但是张志超不想去申请一笔巨额赔偿款后给人因祸得益的感觉。这笔不足以保障张志超母子余生衣食无忧的赔偿金,就是要把板子真正打到曾经经手案件的执法人员的身上,要让他们此生听到张志超这个名字都会感觉惊悚、愧疚。”李逊说。

巧合的是,就在张志超提出国家赔偿的一周以前,张志超案已经作为经典案例被写入了“两高”今年的工作报告。

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分别向全国两会提交的工作报告中,“张志超案”成了高频词汇。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一章中提出,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774件,山东等法院依法纠正张志超等重大冤错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张志超强奸案”,认为原起诉、裁判证据不足,应落实疑罪从无原则,支持山东检察机关提出改判无罪意见。

而在这份报告中,最让李逊听得有些内心澎湃的是,对张志超案定性时,“两高”用到了“重大冤假错案”几个字。如此义正词严,这位刑辩律师感受到了国家日后平反冤假错案的勇气和决心。

无罪被羁押15年、要求国家赔偿788.9万元:上诉者张志超的“往后余生”

张志超随国家赔偿要求一起提供的亲笔信。 袁枫供图

无罪之辩

张志超申诉之路的开端,从时间点来看应该是2011年服刑中的张志超在与母亲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

但实际上,母亲马玉萍从始至终分毫从未相信过儿子“奸杀了女同学”这个定论。

“孩子早先在检察院时说过自己是被冤枉的,但是后来在侦查机关又经历了一些什么,他又不敢说了。”至于究竟经历了什么?除了向辩护律师必要陈述以外,张志超在母亲面前总是避而不谈。

随后代理律师调查发现,张志超一案侦查机关未曾就尸检和警方认定的作案现场中的表皮细胞、毛发、指纹等进行提取和鉴定,该案还存在关键证据缺失、作案时间地点存疑、有利证据被隐匿、口供矛盾等诸多疑点。例如,张志超供述的受害人衣服颜色与实际颜色不一样……

记者和马玉萍聊天,发现这位母亲记不清张志超案所有转折性节点发生的日期。她的解释是——那些年每天都在熬,其实无所谓是哪个日子。

十多年里她四处做着家政服务类的散工,每月到了固定日期,她就像是启动马达一样,跑去各级部门求告申诉。有时候,这样一连十来天的外出会让雇主感觉不便,就会把她辞退,马玉萍就去找下一份零工。很长时间里她都仅维持着每月两千多元的收入。

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逊的是在2015年初成为张志超案的主要代理律师的。2014年底他允诺马玉萍愿意帮助张志超翻案时,这位母亲觉得自己“就像是快要摔倒时终于被人用力从泥淖里拽了一把。”

“当时我求告了省内外不少律师,有的人干脆直接拿手推开我。”马玉萍说。

李逊在接手张志超的案子前,曾经收到山东当地同行提醒——这是碰不得的烫手山芋。李逊不信邪,还撂下了一句话:“如果律师没人敢接张志超的案子,觉得永远没有翻案的机会,这就是法制的退化。”

李逊第一次在狱中见到张志超时,印象最深的感觉是“他还是涉世未深的少年模样,举手投足间干净有礼,没有半点成年人的影子。”

后来的一次会面时,张志超告诉李逊自己在记日记,想通过这种方式纾解心中的情绪。但是过了一阵子后,张志超又说自己把日记都撕了,因为实在是记不下去了。

“为了取证和翻案,我只能一次次让他回忆事发时的所有细节。他常常被我问到浑身战栗、眼泪‘噗噜噗噜’往下掉。”那几年里,李逊一直在和张志超会面时坚持做着这件“残酷”事。

推动案情向前每一步都是举步维艰,几位代理律师常常自掏腰包在各地开展“张志超案”案情研讨会。有一次李逊得知了最高法和最高检的几位主要领导赴美国参加培训的消息,他甚至自费也去了美国,向他们当面陈述案情背后的诸多疑点。

2017年11月16日,最高法认定被告人张志超强奸致人死亡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案件再审。

然而,庭审时间又经过了漫长的6次延期。在此期间,李逊感觉自己多少也被“拉扯”进了马玉萍的生活。他接手案件后没收取一分代理费,每次和马玉萍见面时都要资助她一些现金改善伙食。几个人一起外出为张志超的事情奔走,无论是李逊还是前来采访报道的记者,从来没让马玉萍掏过一分钱。

在李逊的记忆里,这些年唯一一次允许马玉萍请客吃饭,是在2019年底——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的再审时间敲定了,王殿学、李逊和马玉萍都觉得翻案大有希望了,3个人在淄博吃了一顿200多元的饭。

2019年12月5日,张志超涉奸杀案再审一案在淄博中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张志超继续坚称自己无罪,辩护律师李逊举证了当时的证据材料中多处前后矛盾、混乱的疑点。

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张志超被改判无罪,当庭释放。

从法院出来时,马玉萍想拉着张志超给李逊磕头道谢,李逊不肯接受。在俩人互相拉扯之间,李逊的裤子被扯破了一大片。这条破了的裤子,李逊至今也没舍得扔。

“从我看到您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您答应我的一定能做到。”张志超有些腼腆地对李逊说。

第一次见面,李逊答应下张志超的事,就是要为他做无罪辩护。后来发生的一切证明,这个约定的达成历时整整5年。

无罪被羁押15年、要求国家赔偿788.9万元:上诉者张志超的“往后余生”

张志超的无罪判决书。 李逊供图

往后余生

李逊记得张志超刚被释放时,看着街上川流不息的行人、车辆,自言自语过一句话:“为什么街上的人穿的衣服,都是不一样的?”一般人看起来稀松平常的事情,张志超不适应了。

张志超当时没有从监狱带走一件私人物品,“痕迹”于他面对未来的生活或许是有害的,是他试图“销毁”之物。

在家里的餐桌上,张志超每次吃和监狱里相同的蔬菜,饭吃得就会特别慢。后来他告诉母亲:这些他在监狱里常吃的东西出来后不想再吃了。

出狱后,他先和母亲去临沂老家破败不堪的房子,掩面哭泣;等到了他狱中已离世的父亲坟前,又是一场跪倒在地的嚎啕大哭。

告别家乡后的小半年,母子俩一直在江苏一座城市里呆着,帮着张志超的刚生产的姐姐照看孩子。平时张志超的生活很简单:看书、上网课、在小区周围散步。

网课是李逊建议他上的,主要讲的是如何经营网店的内容。张志超对这些内容理解吸收得很慢,毕竟脱离社会这么多年,很多内容他一下子听不明白。

其实,张志超刚出来时想得很简单,就是想去打工挣钱,给母亲在老家买一套房。

他在监狱里时学过缝纫,他最初想到的就是开一家裁缝铺。但是李逊知道他如果真的以打工者身份外出后背负的心理压力,他建议张志超日后在网上开一家服装店,走创业的路。

马玉萍为他买了一部智能手机,张志超上手却很慢。基本只是用来接打电话和发送微信消息。马玉萍本想教会儿子网购,张志超却觉得疑惑:“为什么要这样买东西?”

“他说话的口气,就还像是个孩子。喜欢吃的东西也和现在的年轻人不一样,他不懂得吃洋快餐,最喜欢就是饺子、炸小鱼这几样少年时常吃的山东家常菜。”马玉萍说。这15年时光,就像是谁从她儿子手中偷走了一样。

或许有些问题,张志超又得不以成年人的心态去面对。比如他的身体,因为在监狱内长期劳作的损伤,颈椎、腰椎都出现了问题。走路时后背向一边倾斜,肺部体检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面对儿子一出狱就已经31岁的年纪,马玉萍偶尔也会提及他的婚恋问题。张志超不敢有什么憧憬,只能安慰母亲不急于一时。

而对于这笔正在申请中的国家赔偿款,李逊、袁枫和张志超也形成了共识:其中的大部分金额应该回报马玉萍。

“赔偿款如果能下来,就要给我妈买一套房。我自己下半辈子的钱,每一分都能靠自己的手来挣。”张志超和李逊交心过。

然而,马玉萍最在意的,始终是儿子何时能“走出去”,“我看他睡着后在梦里也总是皱着眉头,哪怕是哼一首歌,也都是悲伤的感觉。”

从马玉萍那里听说张志超最近喜欢上了听歌,他曾经问过张志超最喜欢听的歌是什么。张志超不假思索地说,是一首叫做《往后余生》的歌。这首歌也正是李逊的手机铃声。

往后余生究竟该如何去过?这是一个谁也不能替张志超回答的问题。但是李逊坚持等他情绪缓和了一些了,带着他去全国各地散散心,也和这些年里帮助过他的律政界、媒体界朋友见个面。“他总要走出来的。”李逊说。

李逊知道他眼下为张志超母子所做的事,已经远超法律援助范畴,然而他还是要坚持做那个推着张志超往前走的人。

“我一定要让他过上尊严体面的日子,这就好像是为他辩护一样,这是出于道德和人性必须去做的事。”李逊说。

无罪被羁押15年、要求国家赔偿788.9万元:上诉者张志超的“往后余生”

1月张志超重获自由,手拿判决书。 李逊供图

栏目主编:宰飞 文字编辑:宰飞 编辑邮箱:zaifei@jfdai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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