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开封找律师调节多少钱,给我调解员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2 01:45:43

“我们把他养大,给他娶了媳妇儿成了家,30岁了,该承担起这个家了!”

“其实,我也不想这样!”

…………

近日,祥符区司法局八里湾司法所内,调解员正在调解一起家庭纠纷。坐在李家老两口对面的是他们的养子李进。担任该家庭纠纷案件调解员的是开封市宋都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河南王松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微微与祥符区司法局八里湾司法所所长黄连成。

据李家老两口说,养子是他们30年前在路边捡的,因为生病被遗弃。他们夫妻心地善良把他带回了家。从此,夫妻俩含辛茹苦把孩子抚养成人,给他娶妻成家,帮他照看孩子,本想着一家人和和美美过日子,可万万没想到,当初捧在手心养大的孩子现在竟然会变成这样。

5年前,李进的妻子实在忍受不了好逸恶劳的他,就抛下了他和年仅两岁的女儿离家出走。没过多久,李进的妻子就寄来了离婚协议书。还没从这个打击中走出来,李进又从附近村民口中得知自己不是父母亲生的,从那时起,李进彻底破罐破摔,还固执地认为这一切不顺都是养父母造成的。他突然精神压力大,脾气暴躁易怒,家庭矛盾愈演愈烈。前不久,李进与养母发生争执,竟然一怒之下动手打了养母。老两口儿实在难以接受,便找到黄连成寻求帮助。经过走访调查,该所两位调解员决定将这一家三口请到司法所,大家心平气和、面对面地把话说开,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

面对两位调解员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劝解,李进说其实他并不想与养父母断绝关系。李进的养母一听这话,知道养子不是真心断绝关系,就对他说:“你只要能好好干,孩子我给你养着,你跟你爸出去挣钱,咱这个家能过不好吗?你这样好逸恶劳,我现在是看不见一点希望啊!”调解现场,老人提起养子最近的表现也是泣不成声。

调解员胡微微趁机告诉3位当事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中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同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这里面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调解员黄连成接着说,如今老两口都60多岁了,所以不论依情还是依法,李进都应该承担起家庭责任。

看到双方的情绪已经缓和稳定下来,两位调解员对李进的所作所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指出老两口过分溺爱孩子的错误做法。

两位调解员的一番话,让这一家人彼此消除了隔阂。李进保证今后会努力挣钱,承担起家庭责任;老两口表示只要儿子好好干,愿意一如既往地帮助他。“感谢调解员帮我们挽回这个家。”在调解最后,李进的养母感激地对调解员说。

来源:开封日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