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广州找代理土地拆迁律师服务热线,广州市增城区拆迁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2 01:01:59
「征地信息」2022年广州增城区拆迁公告

根据2022年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布征地公告,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有一批土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已被征收。其具体征收内容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广州市增城区中:

新镇大田村经济联合社、大田村苏塘第一、苏塘第二、苏塘第三经济合作社、乌石村经济联合社、乌石村牛乪、何屋岭、大公一、大公二、大公三、大公四、大公五经济合作社、乌石村新一、新二、新三、新四、新屋片新五经济合作社;

中新镇乌石村大公一、大公二、大公三、大公四、大公五经济合作社;中新镇坑贝村经济联合社;

中新镇团结村金龙围、增江坡、金龙围陈屋、张屋第一、冚口、张屋第二经济合作社;

中新镇坑贝村经济联合社。

二、征收目的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这批土地征收目的是实施城乡规划。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大田村、乌石村的集体土地20.1582公顷,其中耕地10.6198公顷、园地4.0694公顷、林地2.3703公顷、其他农用地1.9564、建设用地1.0207、未利用地0.1216。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乌石村的集体土地0.9483公顷,现状地类为农用地0.8453公顷(其中耕地0.7828公顷、其他农用地0.0625公顷)、建设用地0.1030公顷。

中新镇坑贝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839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6963公顷(其中园地0.0214公顷、林地0.626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482公顷),建设用地0.0844公顷,未利用地0.0588公顷。

中新镇团结村金龙围、增江坡、金龙围陈屋、张屋第一、冚口、张屋第二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761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7619公顷(耕地0.9235公顷、园地0.4773公顷、林地0.2761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850公顷)。

中新镇坑贝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总面积8.513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8.5090公顷(其中园地1.2353公顷、林地6.8358公顷、其它农用地0.4379公顷),未利用地0.0046公顷。

四、安置方式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大田村经济联合社、大田村苏塘第一、苏塘第二、苏塘第三经济合作社、乌石村经济联合社、乌石村牛乪、何屋岭、大公一、大公二、大公三、大公四、大公五经济合作社、乌石村新一、新二、新三、新四、新屋片新五经济合作社、中新镇乌石村大公一、大公二、大公三、大公四、大公五经济合作社,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并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比例安排留用地。

中新镇坑贝村经济联合社、中新镇团结村金龙围、增江坡、金龙围陈屋、张屋第一、冚口、张屋第二经济合作社、中新镇坑贝村经济联合社,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地拆迁法律小知识

征地拆迁中听证程序主要是为了解决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形成过程中存在的不同意见和争议问题。是行政机关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法律程序,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之前需要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质证。在征地拆迁项目中行政相对人一般而言指的是被征收方。

本文是对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被征收土地情况的大概总结,涉及拆迁具体内容请以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北京蓝秦律所温馨提醒:如果现在您也遇到征地拆迁方面的法律纠纷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沟通,我们将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