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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律师事务所哪里找,陕西行中律师事务所怎么样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1 21:15:30

国庆假期刚刚过去,一幅题有“疑难辟蹊径,凯旋百姓赞”的致谢牌匾送到了陕西行中律师事务所张利民和陈旭玲律师的手上。这是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委托人杨先生亲自送来的,以感谢两位律师在案件办理中专业敬业、睿智雄辩,替他的女儿讨回了公道,维护了正义。

陕西行中律师事务所:疑难案件辟蹊径,行中律师百姓赞

2020年4月,杨先生的女儿在工作中受伤,被送往宝鸡一家医院进行救治,三天的时间里患者经历了三次大手术,花去医疗费44万余元,但最终仍不幸去世。杨先生和家人悲痛万分,对治疗过程疑点重重,多次去医院要求了解救治过程讨要说法,院方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双方争执未果。杨先生后又找到了医调委,但因医院的不配合致使其诉求无法实现。万般无奈之下,杨先生及其家人委托陕西行中律师事务所的张利民、陈旭玲律师,拿起法律的武器向法院起诉维权。

接受委托后,两位律师充分了解案情和相关医疗知识,指导当事人搜集相关证据材料,并对证据材料进行了严谨细致的剖析研究,同时在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后,针对本案的实际情况和当事人共同确定了基本的诉讼方案。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焦点和难点在于医疗过程中院方是否存在过错、过错的大小是多少,如何鉴定。该案在鉴定过程中,因杨先生对医方提交的部分病历资料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导致案件无法鉴定,最终鉴定中心终止鉴定退回法院。

“无法鉴定”使该案陷入困境,面对困境两位律师与委托人沟通后,及时变更了诉讼方案和策略,以医院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且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等理由,向法院提出了专业详尽的代理意见,为破解“无法鉴定”困境另辟蹊径。

后本案经过三次开庭审理,虽疑难重重、波折不断,但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行中律师的相关代理意见,认定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并确认了具体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医院向杨先生及家属赔偿50余万元。

杨先生对一审的判决结果深感满意,这个结果是他为女儿讨说法讨公道的最好见证,也是他对女儿、对自己的一个交代,他和家人对两位代理律师在一审委托代理中的工作表示高度的肯定和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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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张利民、陈旭玲两位律师坚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勤勉敬业、恪尽职守,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畏困难、不遗余力,不仅展现了两位律师较高的法律专业知识与技能,更展现了两位律师深厚的综合知识贮备量。致谢牌匾虽小但份量重,在行中律师眼中它就是群众心里的一杆秤,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征程中,行中律师永不止步。


作者:梁国炜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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