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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找合同违约纠纷律师咨询电话,北京二手房不迁户口判罚案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1 21:16:08

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一套二手房,数年内发生二次交易,房东户口没迁出,引发了连环诉讼。今日(12月14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通州法院获悉,法院已受理两任产权人的诉讼请求,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王女士介绍,今年4月,她通过中介公司以284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卖家是韩先生。王女士支付购房款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之后,却被中介经纪人告知,该房屋还存在第三人的户口没有迁出,且户口能否迁出也不能确定的情况。

根据王女士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15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果因出卖人原因未如期迁出户口,应当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王女士认为,韩先生卖房时故意隐瞒房屋存在第三人户口,且至今无法迁出,直接造成了其经济损失,故将韩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56.9万元。

通州法院立案庭法官何婉如介绍,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向韩先生送达了传票。收到法院传票后,韩先生表示,他和王女士之间的房产交易,自己确实存在违约行为,但他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他向上一任房东陈女士购买房屋的时候,该户口就已经存在,遂将上一任卖房人陈女士告上法庭,要求陈女士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经济损失63.5万元,并要求陈女士将户口迁出房屋。

目前,上述两个民事案件均已被法院受理,等待进一步审理。

新京报记者 刘洋

编辑 潘佳锟 实习生 陈晓蓓 校对 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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