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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律师怎么找微博营销,律师如何营销自己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1 07:20:24

写作,是律师营销自己的最简捷的方式,这真心是最简单、最捷径的路。话不多说,我们从三个维度来看看。


第一个维度,纯属写作维度


写作,并不是那些作家、写手的专有能力。我们律师作为集法律理论和司法实践为一身的社会活动家、演说家,不仅仅是嘴上功夫,而且在实践和理论完美结合方面,是完全可以有所建树的,也能独树一帜的。同时,写作的过程,也是将我们思维和观点整理得更加细腻的过程。这是因为,一个法律问题,在非正式场合,我们口头表达,可能不需要那么多的素材,只需要表达观点,即使结论不一定那么准确,大家互动一下,也算是大家饭后的谈资罢了。

如果将一个法律问题,上升到写作的高度,即便发在自己QQ空间、微博或朋友圈,就不能只有单一的结论和观点;就应当像我们毕业论文一样,不仅要有前人的研究,而且要有现在同业的纵横研究,更要有我们自己在前人和同业研究基础上,结合我们的实践或案例,提出我们自己的研究成果或实践、理论观点。这样,一个法律问题,通过我们能说出来、写出来,基本上遇到案子,在法庭我们就可以在证据基础上,讲出一个让法官信服的故事了,因为在法庭上我们需要说服的是法官,而不是对方当事人或律师。当然,有时“旁听群众”更需要说服,大家都懂的。


第二个维度,法律哲学维度


我们律师作为法律人,同样遵循“实践上升为理论,理论指导实践”这一基础哲学逻辑,只是我们法律哲学更具体、更证据化而已。具体到写作,我们律师业务的实践,总是比书上来得突然。比如担保,1995年的担保法规定只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这四种形式。但是,随着2010年国务院的国发【2010】13号文《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民间资本向各行各业全面进发,催生了民间投融资公司如春笋般发展,也因此为司法实践创造了一个新的担保形式----让与担保,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以法【2019】254号文发布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俗称九民纪要,第71条对这种担保形式,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形成了意见。

我们律师在司法实践中,碰到的法律问题,绝不可能是书本上说的那么格式化的问题,现实中总有“张三”要想成为“法外狂徒”。法网恢恢,因密而疏,我们律师就是促进那法网更密的法治工作者。律师结合实践和理论的写作,就是法网的“准补丁”,立法建议其实就是这么来的。


第三个维度,市场营销的维度


2021年6月11日下午,司法部正式对外发布《2020年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统计分析》。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52.2万多人;其中专职律师42.44万多人,占81.23%;30岁至50岁(含)的律师32.61万多人,占62.61%。2020年,全国律师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114.5万多件,其中,办理诉讼案件660.9万多件。这是一个什么样的讯息?这是告诉我们,因为中央高层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和国家的顶层设计,给律师行业带来了利好消息。我个人保守预测,按现有势头发展,到2035年,中国律师人数会突破100万。现如今中国的专职律师42.44万多人,从2019年的39.73万多人,一年时间增加了近3万人;律师年龄结构以30-50岁为主,整个行业的年龄结构成橄榄球状;律师业务量以诉讼为主(其实收入不是)。专职律师一年增加3万人对于中国总人口数141178万,真不算什么,但对于在大数据时代下,律师传统业务本就在被不断压缩的当下,大多数传统律师的收入,其实是在发生内卷。

一个律师,如何在大数据时代,已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当下脱颖而出,其实是有很多种类型的,比如,政治引领型、业务专业型、法援公益型、网络科技型、视频流量型,等等。但这些类型要么不简单,要么不简捷,很多主动权并不掌握在律师手中。但写作实力型,就不一样,你在你的一亩三分地,勤劳耕耘,大数据时代,一定会有人把你搜索出来的,让你即简单又捷径,成为同业的佼佼者,请你相信而坚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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